Re: [公告] 食記文新規定

看板BigSanchung (三重)作者 (輝)時間13年前 (2012/10/04 19: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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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buley (布里)》之銘言: : 有鑑於近來食記文越來越多 : 三蘆板友也無法分辯那些是寫手那些是分享 : 在此規定 未來發表食記文章請依本板格式發表 : 文章分類都有食記這個分類了 就請各位板友多加配合 : 只要沒依格式發表的[食記]文一律刪除 本規定自10/3起實施 前文不在此規定內 : ------下為食記文格式------ : 店 名: : 地 址: : 電 話: : 價 錢: : 消費內容: : 總 結: 我有兩個問題想請教... 1. 如果為了區別是否轉載而多了這些格式,我是覺得作用不大。 頂多只是把原本的文章格式改一下而已。 之前我也替以前的東家當過寫手, 多賺一點流量,順便分享,畢竟做一件事也不可能只有一個目的。 如果我真心要轉載,然後改成這樣真的有差嗎? 有點不太懂? 2. 爬過文會知道,我或一些版友也曾寫過一些評鑑或大家閒聊。 一次拿幾家店來比較。如果發這種文應該會納入不合格的食記,然後被刪文。 還是因為這不算食記,所以可以允許被討論? 我總是覺得,今天我管你是不是網路寫手, 今天你在三蘆板自介過,你就是三蘆版的一份子, 你發了文就該照發文的規定來,莫名其妙沒自介就轉貼自己或別人的文章, 該刪就刪吧,每個人本來就該為自己在網路上的言行負責任。 大家覺得呢? -- ██ █████████████████████by willwuwillw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96.52
文章代碼(AID): #1GRNSibB (BigSanc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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