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指林滄敏詐公款 段宜康、魏明谷判賠30萬

看板ChangHua (彰化)作者 (政治好複雜)時間10年前 (2016/04/12 21:00), 10年前編輯推噓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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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於前年11月縣市長選舉期間開記者會指控,擔任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理 事長的國民黨前立委林滄敏詐領補助款500萬元,還在臉書指若是林早就羞愧而死,現任 彰化縣長魏明谷當時競選時也在《自由時報》登廣告跟進,林憤而怒告向段、魏連帶求償 1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還要段刪除臉書相關言論,台北地院今除判段、魏僅要連帶賠 林30萬元並登報道歉,段還要撤下臉書相關言論,可上訴。 林滄敏提告主張,段宜康為協助魏明谷競選彰化縣長,前年11月12日在立法院開記者會, 以「林滄敏詐領補助款500萬元」為標題,指控他以假單據詐領公款,還在臉書指:「我 若是林滄敏..早就羞愧而死,怎麼還會有臉見人…」甚至在魏的造勢晚會上批林與協會申 請540萬元,卻只給彰化縣府23萬餘元,指他用假單據申請。 林還指控,魏明谷跟進段宜康,前年11月18日在《自由時報》登廣告,「驚爆!中華民國 曲棍球協會詐領運動選手補助款」、「林滄敏向教育部浮報公款…」等不實內容,造成他 名譽受損。 段宜康則辯稱,根據法務部回函,林滄敏涉及詐領補助款,廉政署早於前年2月即展開調 查,他有向體育署查證,絕非杜撰,且其言論屬公共議題,屬《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魏明谷也辯稱,段基於立委職權質詢林涉案情形,此訊息也在媒體報導過,他有相當理由 確信此事,且教育部長也表示將案件送廉政署調查,沒有侵害林的名譽。 法官認為,段宜康雖辯稱有向法務部與彰化地檢署查證,但查證都在記者會之後,段發表 言論前未盡查證義務,卻還在臉書與魏明谷造勢晚上會指林詐領補助款,再加上事後廉政署也查無不法,魏也未經查證,就根據段的 言論刊登廣告,應與段連帶賠償林30萬元名譽受損慰撫金,並登報道歉,段還要刪除臉書 相關言論,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412/837107/ 就算還金城武清白,以金城武的條件 要選上縣長本就不可能,甚至立委也不容易 現在選立委選縣長都要一定個人條件 從這次張錦昆鄭汝芬林滄敏都選輸即知 這三位都鄉鎮長水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35.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angHua/M.1460466029.A.4C1.html ※ 編輯: stevencool (60.249.35.55), 04/12/2016 21:02:17

04/12 21:08, , 1F
所以下次林滄敏就可以選市長啦~
04/12 21:08, 1F

04/12 21:11, , 2F
退休了吧哈哈
04/12 21:11, 2F

04/12 21:16, , 3F
麻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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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2:54, , 4F
反正都選上了,錢就付一付吧...
04/12 22:54, 4F

04/13 00:03, , 5F
肛門和詩袋都能當縣長了
04/13 00:03, 5F

04/13 00:08, , 6F
黑蜘蛛都能當了為啥國民黨不能當??
04/13 00:08, 6F

04/13 00:30, , 7F
這跟國民黨黨產一樣,一切合法?
04/13 00:30, 7F

04/13 00:45, , 8F
地院判決,可上訴
04/13 00:45, 8F

04/13 07:12, , 9F
不是要吞球!!
04/13 07:12, 9F

04/13 09:32, , 10F
林的名聲有值30萬?
04/13 09:32, 10F

04/13 11:57, , 11F
雖然我不信麻仔台有那麼乾淨 但是要說人殺人也要有
04/13 11:57, 11F

04/13 11:57, , 12F
刀和屍體啊 因為他是理事長 所以就是他做的 這指控
04/13 11:57, 12F

04/13 11:57, , 13F
點太薄弱了
04/13 11:57, 13F
文章代碼(AID): #1N3F5jJ1 (Chang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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