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師貪27萬公款判刑 竟續聘已刪文
師貪27萬公款判刑 竟續聘
家長質疑「師師相護」損學生受教權
2013年06月25日【涂建豐╱高雄報導】
高市鳳山新甲國小老師鍾永吉在教務主任任內,
遭控侵占詐欺公款二十七萬元,法院判刑一年二個月,緩刑四年,
學校考績會決議卻僅記大過一支,部分家長質疑學校「師師相護」,
若依《教師法》規定,「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應解聘或不續聘;
高市教育局也表示將請校方重作處分。
新甲國小家長陳心緣昨表示,
鍾永吉是新甲國小管樂班總指揮,曾同時兼教務主任,
二○○一至二○一○年間,多次侵占管樂班後援會印刷、場地等款項,
高雄地方法院去年十月對鍾永吉判刑一年二個月,緩刑四年,今年四月定讞。
判決後鍾永吉將後援會帳戶餘額二十七萬餘元轉入學校公庫,
但其餘詐領的二十七萬元還是沒還。
教育局盼開除
新甲國小代理校長張坤宏回應,
鍾二○一○年遭檢舉後即列為「不適任教師」,並依規定輔導考核中,
教育局若認為記大過還不夠,學校考績會將再開會討論。
他不諱言,教育局是希望將該老師「FIRE」(意即開除),
但考績會是合議制,校長也不能掌握。
仍在新甲國小擔任音樂老師的鍾永吉昨表示,
考績會是合議制,委員獨立判斷,不是他一人可以介入影響。
他並強調,他已獲緩刑,還要讓他解聘或不續聘,並不合理。
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
學校懲處要注意適法性與社會觀感,不應鄉愿,
不適當的決定就應重新檢討。
鄭新輝說,法律規定教師解聘、不續聘權責在校方,
教育局也無法介入,但一定會嚴格監督。
「很壞的身教」
人本基金會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表示,
老師有罪但獲緩刑就不解聘,根本不合理。
身為老師,守法與誠實最重要,
犯法是很壞的身教,就是行為不檢,真的不適宜再當老師。
張萍認為,長期以來學校同僚沒有人要當壞人,總是師師相護,
為了照顧同事的工作權,罔顧學生受教權,
應該被社會譴責,教育局絕不能核備。
來源: http://ppt.cc/t6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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