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070725自介制連帶問題新方案與解釋

看板HsinChuang (新莊)作者 (子羽)時間18年前 (2007/07/26 01:58), 編輯推噓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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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廢除變相的強制自介制 先前印璽解釋過,執行揪團、贈送需自介的原因是為了在自介 1500 人時舉辦樂生議題 之公投,避免有心人士灌票,因而實行。鑑於以下質疑,撤除此政策: a.為何非要 1500 人?現有的 1000 人不行? b.假設樂生議題通過公投,可討論之,有心人士們就不會大肆評論? 是,會的,所以他說第二步是連發文、回文都要自介。 但是樂生議題從來就不可能通過,此一連串政策實為弔詭、不合情理之至。 因此廢除。 2.全面禁止買賣文,請回 forsale 板

07/26 13:09,
為何禁買賣?如同租屋贈送,都是依附地緣性一樣強的吧!
07/26 13:09
必須要承認的是,一旦扯到錢,就難免會有糾紛。什麼樣的糾紛呢?各式各樣的糾紛, 很抱歉我回答的很含糊,實質上是因為我看過很多很奇怪的糾紛,一時也想不出詳細的。 我參考各區地方性看板的作法,他們都是一律禁止利益輸送行為,也就是買賣文。那或許 你會想問我,合購就沒有利益輸送成份嗎?關於這個問題是很難回答的,因為這牽涉主購 的理性良知。辦一次團購就賺到可以買一台機車的主購你有沒有遇過?我遇過。辦一次團 購就貼錢貼到沒錢付房租的主購你有沒有遇過?我也遇過。所以放合購、禁買賣的理由就 在此,我們只能選擇通融糾紛可能性較低的,而選擇禁止糾紛可能性較高的買賣文。  至於地緣性很強,這是想法之一,對同地區的人交易大家都方便。我也願意相信這種良 善的動機,但有沒有可能是因為別區的人都知道他賣貴了,而獨獨選一個不知道他賣得稍 貴的地方來賣?這是有可能的。因此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起見,禁止買賣文理由如 上,還請各位板友見諒! 3.合購文、交換文、贈送文、送養文同一帳號每週最多三篇,文章數超過將警告 12 小時 計算時間以發文時間為準。未自行刪除則由板主刪除並劣退 其實原先我是打算連贈送、送養都要打回原板,但有板友向我建議,此類立意較為良善 的文章尚可留在新莊板給板友們方便,只是可能需要一些小小的限制,故有附註條例數項 如下: 附註條例之一:同一人、多帳號將依照站規所規範之分身帳號處置條例呈報站方 此係避免有心人士鑽漏洞,申請多帳號進行洗板。 附註條例之二:偷渡文(假贈送真買賣)一律水桶一週並劣退,偷渡標準由板主主觀認定 如主觀認定與板友認知有衝突,則依大憲章第一條進行協議。 附註條例之三:送養文需詳細註明欲送養之寵物狀況, 不得因養到一半覺得麻煩而送給他人。 凡發現此狀況者,不警告即刪文,不水桶亦不劣退。 此係因為有板友建議可參考寵物板的考量,避免有不肖人士養到一半嫌麻煩就送人。 附註條例之四:合購文發起者需有以下條件 1.發文數 50 篇以上(如果太多或太少請板友們推文告知) 2.劣文 1 篇以內 由於設定發文限制會連帶影響其他文章,因此採用瀏覽告發制 由板主及板友瀏覽合購文時 Q 主購的資料審核之。 增修此項條例之時,將同時增修合購文內設格式。 原本有板友向我建議上站次數等等,但上站次數太好洗 在新莊板發表多少文章也很好洗,優文很難拿,故採取總發文數與劣文數並審制。 劣文篇數應該沒問題,但文章數之限制置底多時並無人有其他意見,便以此實施。 4.徵求文部份 可向板友徵求物品或協助,同一帳號每週最多一篇 文章數超過者警告 12 小時刪文不劣退,畢竟需要幫忙還多個劣文確實不通人情。 5.實行黑名單制且加重對黑名單之懲處。 主揪、贈送者放鳥,水桶七天,放鳥第二次以上,公布帳號並水桶一個月。 跟團、領取方放鳥,水桶四天,放鳥第二次以上,公布帳號並水桶兩週。 ==========================以下是其他碎碎念==================================== 有些沒解釋的條例,是我個人覺得不太需要解釋的部份 如果有板友認為還是應該要解釋一下,推個文,那我會解釋的。 相關新方案已置底一週,至今日為止並無其他意見 那麼自此公告之後,相關方案正式執行。 想必會有板友們發現,過去幾天板上有兩三篇買賣文被我們刪除掉且寄信通知為何被刪 我們執法的依據是新方案,但新方案在過去兩天並未正式執行 我們如何能這麼做?其實是因為在我發布新方案草案當時,印璽便公告舊條例失效 那麼在這幾天的空窗期該怎麼辦呢? 我見板友們對新方案的反應良好,便竊自在有問題發生時,率先執行了新方案..(汗) 如有不妥,也請板友們見諒!未來如再有類似情形,必定會公布妥善的過渡法案給各位。 這一篇因為應板友要求附上增設理由,所以顯得有些亂 所以我會再發布一篇條列式的精簡版。 置底的大憲章目前也由我在著手重新設計、規劃與排版。 在自介制相關新方案編入新版大憲章之前,精簡版板規與大憲章會暫時置底一陣子。 還請往來板友們多多留意 如若犯了錯也不要緊,我們都會給予修正的時間,一般為 12 小時 12 小時之後未修正,會刪除該文、實施相關懲處如水桶之類並寄說明信件給您 說明為何文章會被刪及為何您會被施予那樣的懲罰 不過若是惡意累犯的話,我們或許也不排除使用規定以外的重刑噢 那麼,如果還有意見的話,請推文、丟水球或來信告知,我們將會認真參考您的意見。 如果覺得沒問題、有支持的價值,也請板友們不要吝嗇給個推^^" 謝謝大家。 2007.07.26 新莊板板務 子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32.197

07/26 02:04, , 1F
07/26 02:04, 1F

07/26 02:10, , 2F
黃色的部份好亮~~可以換個顏色嗎(☆_☆)
07/26 02:10, 2F
※ 編輯: Elivanta 來自: 122.124.32.197 (07/26 02:13)

07/26 02:31, , 3F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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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3:12, , 4F
推 (☆_★)
07/26 03:12, 4F

07/26 09:35, , 5F
推一個 很用心 子羽板主加油唷 (★_☆)
07/26 09:35, 5F

07/26 13:02, , 6F
推一個
07/26 13:02, 6F

07/26 13:09, , 7F
為何禁買賣?如同租屋贈送,都是依附地緣性一樣強的吧!
07/26 13:09, 7F

07/26 17:23, , 8F
您辛苦了@.@
07/26 17:23, 8F
※ 編輯: Elivanta 來自: 122.124.32.197 (07/26 23:35)

07/26 23:35, , 9F
已解釋為何禁買賣
07/26 23:35, 9F

07/27 11:01, , 10F
為了避免糾紛就禁止買賣文?能否辦個投票表決看看呢?謝謝
07/27 11:01, 10F
文章代碼(AID): #16fuz0A9 (HsinC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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