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新買賣文條例案~~~~~~修訂 & 討論
OK..一個禮拜過去了...
雖然意見有點少,不過還是得要進行我們的板規修改案
投票總共可以投15種選擇,所以像是自介文就維持在50個字
看日後如果無法抑制買賣文的擴張,再來增加板規的限制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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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所有買賣文規章"維持現狀"不作任何改變
(本項通過定義,票數高於其他所有選項)
B. 贊成買賣文內需自行填入AID碼
C. 反對買賣文內需自行填入AID碼
D. 贊成買賣文須先有三篇文章
E. 反對買賣文須先有三篇文章
F. 自介文需滿七天、買賣間隔七日
G. 自介文需滿七天、買賣間隔十五日
H. 自介文需滿一月、買賣間隔七日
I. 自介文需滿一月、買賣間隔十五日
J. 無資格者直接劣退+水桶一月,等候期、普通 直接水桶一月
K. 無資格者直接劣退 ,等候期、普通 直接水桶一月
L. 無資格者直接劣退,等候期水桶一月,普通先警告後水桶
M. 無資格者、等候期 水桶一月,普通違規 先警告後水桶
N. 無資格者、等候期 直接劣退,普通違規 直接水桶一月
O. 無資格者、等候期 直接劣退,普通違規 先警告後水桶
==================
違規簡化為四種等級,分為 無資格違規、等候期違規、普通買賣文違規、輕微違規
無資格就是像無自介,篇數不足這些違規
等候期違規就是比如像是自介後未滿等候期就直接發買賣文
普通就如現今未滿七天重複發買賣、手動置底等
輕微違規如標題錯誤、內文AID碼未寫入等
最低的處分維持於 先警告,累犯水桶一月的模式
所以各位可以投票決定的主要部分就是"無資格者"要如何處分
大致上比較有爭議的會是D選項 "先有三篇文章" 這部分
所以如果這項通過的話,板規會列入"自行保證條款",也就是說
"在po買賣文後48小時內,因為任何原因導致文章數不足者 自行負責"
以及會稍微嚴格的刪除灌水文和企圖衝篇數的文章
不過這規定其實對板上多數平時就有在發言的人相信是沒差的
因為剛剛看了一下,以新店板文章流量,基本上5個月內的還不至於被系統刪掉
所以,大家可以自行斟酌一下選擇
另外版主"個人"希望是...各位能夠給版主足夠的處罰權限啦....
這樣版面上也會比較乾淨一點...無視板規者也比較會受到足夠的處分
OK~
投票預計於3/5日晚上開始,一人四張票,對選項有任何問題還可以盡快提出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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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02:03, , 1F
03/05 02:03, 1F
推
03/05 12:44, , 2F
03/05 12:44, 2F
推
03/05 13:24, , 3F
03/05 13:24, 3F
10比1太嚴格了啦...下次買賣文氾濫的話再當選項吧...抱歉囉
推
03/05 14:25, , 4F
03/05 14:25, 4F
四張票 B~C D~E F~I J~O 各選一個 不想改變只投A就好
※ 編輯: turtao 來自: 112.105.193.124 (03/05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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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3:21, , 5F
03/05 23:21, 5F
比照雙和板
== (以下為範例)
1.是否已在板上發表註冊文? 是
2.自介文位置(文章篇數/精華區位置/AID碼): z-10-8-33-1-1
==
意思就是你要自行在買賣文內鍵入自己的自介文位置
※ 編輯: turtao 來自: 112.105.193.124 (03/05 23:29)
推
03/05 23:34, , 6F
03/05 23:34,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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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3:34, , 7F
03/05 23:34,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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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3:35, , 8F
03/05 23:35,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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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3:43, , 9F
03/05 23:43, 9F
推
03/06 10:28, , 10F
03/06 10:28, 10F
※ namtar:轉錄至看板 Test 06/06 23:48
※ namtar:轉錄至看板 ASHS-93-li 06/06 23:48
推
07/17 19:23,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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