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 門禁卡的主人

看板HsinTien (新店)作者 (我有霸王色的......宅氣)時間11年前 (2015/07/01 17:28), 編輯推噓8(8018)
留言26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個人住在北新路三段211巷內某一間 因為昨天要外景的關係 出門上班在路上撿到一張門禁卡 兩面都是純白沒有任何訊息 只有........卡號 因為趕著去公司所以先撿了收起來 地點就在211巷的正中間 如果有人掉了這張卡麻煩請站內信給我 我立馬還給你 一張門禁卡遺失要再補辦一張是很痛苦的 300 500 1000的價錢也不是小錢 所以麻煩趕快跟我聯絡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47.254.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inTien/M.1435742917.A.EDF.html

07/01 17:46, , 1F
為什麼你會認為這世界所有人都會上新店版?
07/01 17:46, 1F

07/01 17:46, , 2F
趕快拿去派出所失物招領比較實在
07/01 17:46, 2F

07/01 17:51, , 3F
門禁卡這種東西拿去警局應該更難找到主人吧,po版也
07/01 17:51, 3F

07/01 17:51, , 4F
沒什麼不對,推原po
07/01 17:51, 4F

07/01 17:52, , 5F
找不找得到主人不是原PO的責任,會建議送派出所主要
07/01 17:52, 5F

07/01 17:52, , 6F
可讓原PO有被告侵占遺失物的風險...畢竟你不知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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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53, , 7F
主是不是頌棍,何必自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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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53, , 8F
打錯,可讓原PO避免被告侵占遺失物
07/01 17:53, 8F

07/01 19:44, , 9F
沒有意圖所有應該不構成侵占!
07/01 19:44, 9F

07/01 20:02, , 10F
有沒有意圖要證明 放在身邊很難證明無意圖佔有
07/01 20:02, 10F

07/01 20:37, , 11F
雖然原PO是好意,不過我還是認為交給派出所比較恰當
07/01 20:37, 11F

07/01 21:03, , 12F
說白話一點,就算最後被判無罪,光跑法院就覺得很雖了
07/01 21:03, 12F

07/01 21:04, , 13F
交給警局 無事 安心
07/01 21:04, 13F

07/01 22:07, , 14F
推原po!!!!!如果不是人人上新店版,以後失物來po
07/01 22:07, 14F

07/01 22:07, , 15F
也要噓嗎?
07/01 22:07, 15F

07/01 22:19, , 16F
這邊有人噓嗎??...
07/01 22:19, 16F

07/01 23:03, , 17F
我覺得我是不是刪文比較好?
07/01 23:03, 17F

07/01 23:05, , 18F
那改成下次有人找失物,找人,都先問,你為什麼覺得
07/01 23:05, 18F

07/01 23:06, , 19F
這世界上所有人都會上新店版
07/01 23:06, 19F

07/01 23:31, , 20F
送到警察局做失物招領,再來這Po文碰碰運氣,皆大歡
07/01 23:31, 20F

07/01 23:31, , 21F
07/01 23:31, 21F

07/01 23:41, , 22F
如果沒有第一行推文,更能完整感受到1F的好意。
07/01 23:41, 22F

07/02 07:53, , 23F
找失物找人會到處問很正常,跟撿到東西根本兩回事
07/02 07:53, 23F

07/02 07:54, , 24F
就如同樓樓上說的,撿到遺失物送警局,再來PO文就很合
07/02 07:54, 24F

07/02 07:54, , 25F
理,之前也常有版友這樣做...
07/02 07:54, 25F

07/02 23:32, , 26F
一樓好兇,不過就建議還是送警局啦,各方面妥當
07/02 23:32, 26F
文章代碼(AID): #1LaxB5xV (HsinT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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