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三民路快炒店無法管嗎?
※ 引述《yawchun ()》之銘言:
: piscesMT您好,我是碧潭派出所副所長,新店分局對各位網友反應的問題相當重視,向大
: 家說明如後:
: 一、有關新店三民路熱炒店常有噪音的問題,本分局將持續查訪相關居民2人以上,確有
: 深夜噪音,讓鄰近居民難以忍受情事後,依社秩法72條處理告發。
: 二、有關三民路熱炒店攤位佔據人行道部分,本分局1-3月份共告發違規設攤52件。本日
: 起本分局將加強執法力道, 佔用騎樓的部分,今天下午先期向商家溝通說明 警方執法的
: 決心,即日起桌椅退出人行道,不得擺設。勸導後本分局將規劃專責勤務嚴格取締,並結
: 合環保局清潔隊沒入違規攤架,直至違規改善之為止。
不好意思借原PO來反映
副所長您好:
可否也請處理一下中正路的交通問題呢?
特別是民權路與中正路交叉口一直到莊敬高職這一帶。
騎樓完全違反了新北市公布的辦法
==
三、機器腳踏車(以下簡稱機車)之停放及停車位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
:
(一)機車停車位之設置,以劃設於路邊為原則,如因交通流量及安全
等因素,得劃設於道路範圍內人行道;人行道寬度未達二點五公
尺者,得停放於騎樓,並應保持人行順暢。
(二)設有騎樓之路段,得於騎樓內停放,以一列為限,並保持一點八
公尺以上人行空間,後輪後緣應與建築線標齊。
(三)人行道寬度二點五公尺以上未達五公尺者,得沿人行道外緣停放
,以一列為限,車輛前緣應與人行道緣石標齊。
(四)人行道或含供行人通行之建築線退縮地,其寬度達五公尺以上者
,得雙排相背停放二列。
(五)巷道寬度未達五公尺者,得禁止雙側停車。
(六)巷道寬度五公尺以上未達七公尺者,單行道單邊得開放停車;雙
行道雙邊禁止停車為原則,得視交通狀況許可規劃單邊停車。
(七)巷道寬度七公尺以上未達八公尺者,單行道雙邊得開放停車;雙
行道單邊禁止停車為原則,得視交通狀況許可規劃雙邊停車。
(八)巷道寬度八公尺以上者,得雙邊開放停車。
==
中正路民權路口雙號側麥當勞以降,騎樓與人行道停車非常誇張,而且除了
停車外還總是有人在騎樓騎車不讓行人,我自己就因為上班提著東西被擦撞過
還有的店家直接把汽車橫停在店門口,從店門口一直到馬路整個被車子佔據,
然後馬路上慢車道再停一台,讓行人只能走上快車道通過...
有機會的話上班時間早上八點多,希望您可以親自去看看。
而莊敬高職的交通車,請問有申請過路權嗎?中正路兩側都被該校大型遊覽車停滿
公車站牌也都被擋住,每天如此是正常的嗎?
打過1999,但是實際上也沒處理過,事實上民權路上與建國路上也都是違規停車
或是違規佔用人行道,如果有需要我也可以提供相關照片,想要拍的話每天都很多。
口說無憑,盼您能安排親眼看看確認,並協助處理,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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