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名] 向窮追不捨的WorldHater道歉我沒有放鴿子

看板HsinTien (新店)作者 (UCCU)時間3年前 (2021/09/21 07:12), 3年前編輯推噓19(1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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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致歉:很抱歉在中秋節佔用板面討論這無謂的芝麻事。 我是覺得不用致歉什麼佔用版面啦 板煮認為這案例是教科書等級的事情,讓大家討論應該也算是功德一件 : [黑名] 向窮追不捨的WorldHater道歉我沒有放鴿子 : (以下提及之時間,日期皆為2021/9/18) : WorldHater您 14:10:45來信詢問購買事宜,我於14:12:40回覆今天下午可以呀! : 是的,在回信的這個時間點我的下午時間是都可以「討論」的, 你這邊特別括號說你覺得是可以討論,但你的回信卻是「今天下午可以呀!」 就如原始推文有板友說的沒答應不代表你可以牽手,賣家你的邏輯...難道... 男生:我可以牽你的手嗎?女生:今天下午可以呀! 女生意思是你能不能牽還是得再討論的?!男生也太難了吧... : 但我實在不知道從哪句話讓您以為別人要直接接受您提出來的時間地點? 建議賣家你和買家秀出對話截圖比較好 目前從買家的說法與你的說法來看,我認為你說「今天下午可以」就是答應下午任意時間 至於地點,買家說是賣家給她講的,你的說詞是? : 況且在回信之後我真的突然變很忙,也完全沒有看信的時間, 那就是今天下午不盡然可以,我認為這是你身為賣家的疏失 台積能不能接單後說阿我也沒想到Q3突然疫情八拉八拉?嗯也可以啦,違約就賠錢咩... : 我不知道您查詢為什麼會顯示我讀信?難道視窗擺著會自動跳嗎抱歉我不知道 : 我不懂為什麼在推文澄清我是還未讀未回的狀態會被一堆忽略? 我是沒忽略你有在第一篇文章說你未讀未回,這我認為是算是你勉強可以爭執的點 你可以要求買家秀出「15點多看到你已已讀」的證明(我猜測買家應該是不會截圖的) 但老實說我認為如果你一開始就說的是「我下午都可以」 那你身為賣家就應該確保你真的可以 什麼你突然在忙云云,縱是真的你很忙你其實沒看到信又如何呢,你就答應可以卻沒做到 如果今天時間點是買家 14:24 說要約 14:30 那我會支持你說這太趕 可是此例買家是 14:24 約 16:00 我認為是寬鬆的了 : 不過網路世界就是這樣啊! 至少自己問心無愧 承上,我覺得你身為賣家,你承諾「我下午可以」然後你沒做到 這很難令人信服,我不懂你怎麼問心無愧的 : 而當我掛掉冗長電話後再次審閱信件即發現: : 您在14:24:25來信說要4點大坪林站1號出口,且您有提及如果突然下雨的話要改稍晚 : 且馬上看到另一封16:04:37 您說 ...已在大坪林1號等候... : 又16:12:41 您說 ...就先離開不購買了 這邊比起原文又多出一封 16:04 的信 我將心比心是覺得買家給你電話了,但買家沒有賣家的聯絡方式,那時間超過了幾分鐘 也只好又寄信告知已在哪裡了這沒問題 至於你說買家說「先離開不購買了」 我認為這是個可以爭執的點 如果有說不購買了 就和她文章說覺得被單方面取消或有不同 不過這看來是前面被放鳥後買家決定取消契約就是了 : 我連續看三封您直接到現場等待然後離開的信件,推文也說我真的覺得非常緊張, : 很抱歉這讓我想到在學校門口堵人的別校學長糾纏:什麼都擅自決定完全不尊重人。 : 所以在很害怕的情況下,我直覺性的混亂的想了一個委婉不要再有任何交易機會的理由, : 我要向您道歉:月餅在我回信的16:14:52 沒 有 被 吃 掉。-對不起這點上我說謊了。 : 因為我很害怕再跟您交易。所以想了一個也許自以為委婉但不要再有任何交易機會的理由 : 而連續看三封信,我沒有看清楚其實您已經寫了不購買了 : 因為我看到您寫已在大坪林1號等候時其實就非常緊張了,PTSD,maybe. I'm sorry. 我佩服你的勇氣,真的 : ps1也許有人會問那我的下午時間是幾點? : 雖然16點多才結束通話趕快看信,但17~18點應該都還是能有機會算下午吧? 我覺得是的,下午五六點沒有問題,建議你信件截圖一下 但我認為如果你賣家打包票「我下午都可以」那就應該是要整個下午可以 不然你就應該是回「我下午應該可以我們再討論」 我還是同樣的例子,路邊攤若說「零元起拍,你出價我就賣」 那買家不論說多少都是交易成立的,而不是什麼我們再討論 : ps2我有刪訊息跟刪紀錄的潔癖,當天並不知道會需要澄清這件事,所以沒有電話紀錄 截圖 通聯記錄的申請不難,但我覺得你是不是真的在忙在講電話,並不是重點... 我認為重點還是你賣家答應說「下午可以」但你沒做到 : ps3月餅最後有賣給其他人(我想一定會有人窮追猛打問月餅在哪裡就先講吧) : 結論: 我 很 慶 幸 沒 有 和 WorldHater 您 交 易。 : 您連續三篇文指控我放鴿子,放一個您擅自訂時時間擅自付約的鴿子。 赴約 btw 以你兩位目前的發文推文內容來看,我認為是你賣家把決定時間地點的權力給買家了 這就不是擅自赴約了 : 我其實還是很害怕的,所以在第一篇推文澄清時有說不再回覆。 : (不過其實也不用意外)您卻在第三篇一開始就說: : 也是希望賣家能再出面討論清楚, : 我想如果不說清楚,不知道您到底會再發幾篇文? 沒什麼新事實的話,我是覺得原po買家應該很難再出別的文章了 我是覺得一些關鍵點需要截圖,不然都是你們兩人的口頭說明實在有可能曲解文意 (我說的是關於時間地點到底決定權在哪的部份) : 希望這篇回覆WorldHater您能滿意!不要再糾纏我了拜託!謝謝! : 以上完整澄清應無疏漏,故此,本人不會再以任何形式回覆此題相關。 : -希望套色的文字WorldHater您能看到及尊重。 你敢發文說你說謊了,我給你滿滿的 respect 但這種交易上放鳥的黑名文章,我是完全不覺得有糾纏...的感覺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129.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inTien/M.1632179551.A.397.html

09/21 09:52, 3年前 , 1F
我是覺得,你把簽約有沒有成立,跟交易有沒有成功混
09/21 09:52, 1F

09/21 09:52, 3年前 , 2F
在一起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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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09, 3年前 , 3F

09/21 10:18, 3年前 , 4F
pizza那個例子不太對,買方是有給明確時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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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22, 3年前 , 5F
嗯...我的意思是時間不就是要兩邊都確定好才是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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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22, 3年前 , 6F
的意思嗎?不過可能每個人處理方式不同,我在板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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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22, 3年前 , 7F
售東西,每個要跟我買的,我說完幾點在哪等,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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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22, 3年前 , 8F
對方有回好的、沒問題之類,我才會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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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23, 3年前 , 9F
就算已讀的,我還是會當做他可能會在考慮,畢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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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23, 3年前 , 10F
讀不回信的太多了,誰知道他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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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23, 3年前 , 11F
「今天下午可以」=「今天下午全程都可以」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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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24, 3年前 , 12F
講吧,只能說是實際時間再另行約定。如果要當合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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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25, 3年前 , 13F
最後其實是買方沒等「下午」過完就先取消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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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26, 3年前 , 14F
賣家已讀不回是不太正常的情況,出現這樣狀況基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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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26, 3年前 , 15F
沒什麼誠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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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30, 3年前 , 16F
對啊,所以我也覺得賣家很沒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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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30, 3年前 , 17F

09/21 10:31, 3年前 , 18F

09/21 10:31, 3年前 , 19F
這是我賣東西的信件,借大家參考一下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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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32, 3年前 , 20F
我覺得照賣家說法,接電話到四點多才看到信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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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33, 3年前 , 21F
其實還算常見,所以這種細節約定基本上都是要求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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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34, 3年前 , 22F
都確認,而不是允許單方默許。羅生門大概在倒底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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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34, 3年前 , 23F
有沒有看到賣方已讀不回,即使是有,也頂多說賣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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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34, 3年前 , 24F
“今天下午可以”這句,我覺得是今天下午會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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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會比其他天更方便,今天下午方便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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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34, 3年前 , 26F
更多,所以可再約個你和我都可以的一個下午準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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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34, 3年前 , 27F
時間點。我認知這句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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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35, 3年前 , 28F
夠積極而不是不守約定。要是賣方四點突然回說六點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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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35, 3年前 , 29F
以賣,那違背合約的反而是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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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55, 3年前 , 30F
同樣wanting大的講法 只給一個“下午”但這樣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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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55, 3年前 , 31F
我是都當作還沒約好 不過要送人的東西我通常不會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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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55, 3年前 , 32F
這麼不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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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06, 3年前 , 33F
若從民法觀點看的話,他們談話內容若有把契約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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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07, 3年前 , 34F
之點談好(金額、標的、範圍)就已是預約了,此時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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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談妥交易的時間地點,在法律上都是次要的要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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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09, 3年前 , 36F
以賣方此時毀約是會有一個責任存在。這個責任可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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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13, 3年前 , 37F
釋成契約不履行的損害賠償責任(這個太難說明就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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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15, 3年前 , 38F
至於契約是否成立的爭點,應該是買方主張「已讀」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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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16, 3年前 , 39F
賣方說「未讀」這點,雖然以常理來說急著面交的人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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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17, 3年前 , 40F
定是會一直去刷對方的狀態,但若真的要說明的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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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18, 3年前 , 41F
該買方要舉證說確實已讀,其實這點對買方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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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28, 3年前 , 42F
但是在非對話要約的情況下,賣方給一個大致的範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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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30, 3年前 , 43F
由買方訂出一個面交時間是很正常的,因為賣方沒有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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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31, 3年前 , 44F
條件(比如說有寫下雨就延期,那就只有這件事要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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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33, 3年前 , 45F
那買方訂出一個時間,並且送達到賣方的信箱就是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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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33, 3年前 , 46F
契約了,根本不用再討論「已讀/未讀」的問題(法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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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34, 3年前 , 47F
是這樣) 所以賣方在本件是理虧的,但嚴格說起來,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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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35, 3年前 , 48F
方要主張損賠的話,除了交通費外其他很難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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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38, 3年前 , 49F
若以雙方資訊來看,賣方已取得賣方的電話,你無法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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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買方訂的時間,只需打一通電話改期即可,用站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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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42, 3年前 , 51F
可能已經不適合了,所以買方才會氣噗噗,畢竟你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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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44, 3年前 , 52F
他的電話嘛…希望從這件事能讓大家知道以後如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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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51, 3年前 , 53F
另外我想說一個非法律的個人想法,就是你提出下午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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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51, 3年前 , 54F
可以,那就應該隨時上去查看對方的回應或是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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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52, 3年前 , 55F
你14:12回信說下午都可以,然後17點才再上站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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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55, 3年前 , 56F
沒有人能預見自己何時會變忙,所以留個電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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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4:13, 3年前 , 57F
(預約是在比較繁鎖的交易才會有,本件應該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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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c大認真回… 我是想說寫法律太細怕被嫌 就打比較白話LOL ※ 編輯: gjiiiiii (103.224.203.24 臺灣), 09/21/2021 18:18:07

09/21 23:55, 3年前 , 58F
但最後在約定時間內先單方解約的是買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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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0:35, 3年前 , 59F
賣方沒有履約,所以買方有權單方解約,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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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0:37, 3年前 , 60F
甚至解約後還能請求不履約的損害賠償喔~
09/22 00:37, 60F

09/22 00:38, 3年前 , 61F
法律上給的權利就是這樣,能不能真的拿到賠償是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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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0:38, 3年前 , 62F
責任的問題~在這裡就不討論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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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16, 3年前 , 63F
這樣說的話,如果買方說一分鐘後到場,也算契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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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16, 3年前 , 64F
立在一分鐘後到場的條件下嗎?這樣不太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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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17, 3年前 , 65F
這情形頂多能說賣方同意在下午交易這契約成立,但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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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18, 3年前 , 66F
節未約定,就像提供報價單可以當成契約,賣方必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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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19, 3年前 , 67F
貨,買方必須給付,但除此之外細節都要雙方溝通確認
09/22 01:19, 67F

09/22 01:21, 3年前 , 68F
今天這報價單只載明了下午結束前須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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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22, 3年前 , 69F
因為法律有很多的原理原則,其中一項叫做誠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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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23, 3年前 , 70F
提出的交易必需要合理的時間範圍內,若不合理是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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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23, 3年前 , 71F
立的喔,所以就算對方說1分鐘後交易,也是無效的
09/22 01:23, 71F

09/22 01:24, 3年前 , 72F
就如本文的G大所寫一樣喔~因為法律很龜毛,所以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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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24, 3年前 , 73F
細節需要理解才會覺的合理~你問的很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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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25, 3年前 , 74F
所以原PO給了下午的時間都可以,沒有附加條件,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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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26, 3年前 , 75F
只要在合理的約定時間交易就可以成立,買家約2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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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26, 3年前 , 76F
時後面交是合理的。只能說賣家可能沒有太多交易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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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27, 3年前 , 77F
忘記給手機緊急聯絡,導致這樣不可收拾的局面
09/22 01:27, 77F

09/22 01:28, 3年前 , 78F
我若是自己約面交的話,都會說要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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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28, 3年前 , 79F
間,不會像賣家這樣直接把決定權交在對方手上,並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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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29, 3年前 , 80F
給手機做聯絡;站信內交易在法律上的規定比較鬆,對
09/22 01:29, 80F

09/22 01:29, 3年前 , 81F
買家比較有利,賣家通常要用特約條款去限制才不會吃
09/22 01:29, 81F

09/22 01:30, 3年前 , 82F
虧。
09/22 01:30, 82F

09/22 01:33, 3年前 , 83F
沒有把附加條件講出來,法律上是一律當作沒有喔
09/22 01:33, 83F

09/22 01:35, 3年前 , 84F
所以賣家若是回:下午都可以,但請在交易前1小時回
09/22 01:35, 84F

09/22 01:35, 3年前 , 85F
或是遇雨順延(下雨這個應該比較常見),這樣對方就可
09/22 01:35, 85F

09/22 01:40, 3年前 , 86F
以合理預見這時間可能會有限制,對雙方才有保障
09/22 01:40, 86F

09/22 01:58, 3年前 , 87F
(今天站內信交易這個叫非對話的意思表示)
09/22 01:58, 87F

09/22 04:08, 3年前 , 88F
「下午可以」不代表一定要,通常是確定好時間敲定了
09/22 04:08, 88F

09/22 04:08, 3年前 , 89F
再面交吧,買家問題大於賣家!
09/22 04:08, 89F

09/22 09:44, 3年前 , 90F
推C大,謝謝教學
09/22 09:44, 90F

09/22 10:36, 3年前 , 91F
不會,希望大家能了解這種非對話的交易在法律上是
09/22 10:36, 91F

09/22 10:36, 3年前 , 92F
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以免爾後遇到吃虧,與大家分享
09/22 10:36, 92F

09/23 00:56, 3年前 , 93F
cm你推這麼多不如回文= =
09/23 00:56, 9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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