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停車格外要繳費 車主轟竹市搶錢已回收

看板Hsinchu (新竹)作者 (rpg)時間11年前 (2015/03/04 15:12), 編輯推噓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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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停車格外要繳費 車主轟竹市搶錢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59771 車停在收費停車格,繳停車費天經地義, 不過若將車停在停車格外,是不是可免費停車? 拒繳被裁罰 怒提行政訴訟 男子閻拯民將車停在停車格外,並拒繳300多元停車費,因而被裁罰900元, 憤而提行政訴訟,新竹地院雖判他不用繳900元罰鍰,但停車費還是要繳。 閻拯民昨仍不平地說, 「車不是停車格內,怎能收停車費?政府有這麼缺錢嗎?搶錢搶這麼凶!」 位於新竹市東大路旁空地的「士林市場臨時路外停車場」, 約有兩百個停車格,採人工計時收費,入口並無升降柵欄管制。 新竹市民閻拯民102年11月, 將自用小客車與小貨車,停在場內停車格外的空地上, 被市府交通處開出3張總共300多元的繳費單;他認為車不是停在停車格內, 因此拒繳,交通處以不依規定繳費,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3次違規各裁處300元,閻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市府認為,該停車場是開放提供公眾停車使用, 閻的車既然停在「供公眾通行地方」,就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 視為道路的延伸使用,應繳納停車費。罰款判免 停車費仍要繳 不過,法官認為,該停車場雖經公告為「路外停車場」 (指路面之外,以平面、立體、機械或塔台式,供停放車輛的場所), 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指,汽車駕駛人在道路停車,要依規定繳費, 未依規定可開罰,指的道路為「路邊停車場」(指道路部分路面劃設的停車場所) 並不包括「路外停車場」,閻男停車處仍算路外停車場, 而非路邊停車場,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因此判決撤銷原處分, 不過閻男雖不用繳900元罰鍰,但300多元的停車費還是逃不掉。 市府交通處長沈慧虹表示,尚未收到法院判決書,但去年4月起, 此處停車場就不收費,是因為市府與軍方尚未完成契約程序,與訴訟無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2.224.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inchu/M.1425453160.A.A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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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有法條規定只要是在停車場"空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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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否有停車格 都要收費啊 不想收費OK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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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下次看到就當作紅線停車直接拖走 這樣比較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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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不是才一個boy搞的very火,因為他不懂r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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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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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討厭在停車場裡耍小聰明的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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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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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台灣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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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他早日被酒駕撞成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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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停車格空空紅線停滿滿都覺得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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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格空空紅線停滿滿就是新竹奇景之一,最厲害的是,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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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線的沒事,停停車格的一瞬間就會被收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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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zh1eg1 (Hsin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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