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部〉北埔》2村長槓鄉長 向小英攔路陳情已回收

看板Hsinchu (新竹)作者 (洋蔥頭)時間10年前 (2016/08/23 12:58),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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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24399 〈北部〉北埔》2村長槓鄉長 向小英攔路陳情 村長:大選秋後算帳 苛扣事務費 〔記者廖雪茹/北埔報導〕 新竹縣北埔鄉水際村長林辰隆和外坪村長楊文國,昨天向參訪北埔姜氏家廟的總統蔡 英文攔路陳情,指控鄉長姜良明為了選舉因素,故意苛扣兩村的村長事務費,請總統主持 公道。 鄉長:依法秉公處理 可檢具核銷 姜良明受訪時說,對於兩村長的訴求,鄉公所已轉達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等單位 ,但內政部至今未具體回應,「我認為依地方自治法,秉公處理!」 林辰隆、楊文國昨天與鄉民代表會主席彭國榮和多名鄉親,到姜氏家廟外拉布條,在 總統車隊進入時大聲抗議,兩名村長並將陳情書交給警方,請他們轉呈總統。 楊文國說,元月大選前,姜良明對全鄉村長說,「我支持林為洲,林為洲若在你的村 輸掉一票,你的事務費就不用領了!」開票結果,外坪村輸一票,水際村輸二十三票,兩 村從二月至今都沒有領到事務費。 楊文國說,民主時代,支持哪個候選人是個人意志,不能強迫,更不能以選票作為懲 罰手段,所以向總統陳情,請小英主持公道。 他說,縣府雖積極處理,內政部也函釋說明,但姜良明仍堅持不發,逼得他們只好提 起行政訴訟。 縣府:簽名具領即可 已行文公所 縣府民政處說,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及內政部過去的函示,村里長事務費屬於補助性質 ,簽名具領即可,不需檢具核銷,縣府函請北埔鄉公所依函示辦理。 昨天總統離開後,姜良明對抗議鄉親說,「抗議沒有用,要抗議我才有用啦!」氣得 抗議鄉親大罵「囂張跋扈的鄉長!」並質疑他騎機車未戴安全帽。 姜良明受訪時說,水際村和外坪村村長抗議對象錯了,應該抗議他,依地方自治法, 村長事務費編在公所業務費中,受公所監督、指揮,不是中央,按其權限,所有村長也都 可依法檢具核銷。 (自由時報 105/08/2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220.1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inchu/M.1471928325.A.68D.html

08/23 13:02, , 1F
我記得 北埔鄉鄉長好像歷任都沒什麼好下場
08/23 13:02, 1F

08/23 13:44, , 2F
這種不找縣長找總統…
08/23 13:44, 2F

08/23 17:23, , 3F
樓上也要看縣長是什麼顏色的啊
08/23 17:23, 3F

08/23 17:57, , 4F
所以北埔鄉是法治還是人治?
08/23 17:57, 4F

08/23 23:17, , 5F
人制無誤
08/23 23:17, 5F
文章代碼(AID): #1NkzW5QD (Hsin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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