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花蓮司法聽說很黑暗?大家的看法呢?

看板Hualien (花蓮)作者 (感謝有妳們!)時間14年前 (2012/02/04 13:07), 編輯推噓-13(61972)
留言97則, 2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餓死抬頭 連花蓮王都很懼怕 青天白日底下的法院 亂判他們夫妻倆的刑責 很多台灣人也說台灣的司法非常黑暗也沒有公平正義... 請問位在東部的民眾 您覺得在地的司法黑暗嗎? 如果用比較的方式來說 您會覺得 地檢署 地方法院 調查局 警察局 以黑暗的程度排序最黑到比較黑的程度 您會認為怎麼排 也請在那個機構旁邊括弧註明 黑暗程度 請不要舉出實例 因為永遠也舉不完 也會變成抱怨文... 我們只想了解當地民眾的觀感即可...:) 請在文章下面用推文方式 告知我們您在地的觀感跟黑暗程度分數即可^^ 例 調查局(80) > 警察局(70) > 地檢署(60) > 地院刑庭(50) > 地院民庭(40) -- §台灣政治真是骯髒;既然救不了人,那就救貓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28.51

02/04 13:13, , 1F
調查這幹嘛?等下被列為監管對象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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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3:14, , 2F
這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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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3:16, , 3F
他們夫妻倆刑責是亂判??證據拿出來不要來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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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3:22, , 4F
"我們"是指誰啊 證據拿出來 不要人云亦云 亂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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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3:25, , 5F
不要整天都說司法不公 "只要對你不利全都司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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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3:38, , 6F
你怎麼不先報上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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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3:42, , 7F
看誰被釣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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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4:28, , 8F
暗黑破壞神聽說快要出?大家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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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光明的地方 就有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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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第二句話就是抱怨文了 拿出證據再說亂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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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依偽造文書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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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很扯,離婚雙方合意再去登記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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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魚鉤 不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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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刑法處罰思想犯的感覺,我很久沒唸刑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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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4:54, , 15F
請法律系版友來申述一下這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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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去看看個案判決的前因後果再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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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幫你寫作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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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得不是司法 是對自己不利的或自己不認同的結果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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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抹人家司法黑暗的人 花蓮王的判決有無研讀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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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沒有讀過就說人家亂判 這種心態比較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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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有人說離婚案被判偽文很扯 我覺得沒看過判決書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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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搞清楚何謂思想犯 也不去理解離婚的主觀要件就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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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判決很扯的人 才是最讓人覺得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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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要大家排名黑暗程度 又不願讓大家舉實例 擺明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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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民粹式的要大家舉手投票''感覺''司法是否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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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舉動無端抹黑司法 抹煞司法人員辦案的努力 我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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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非常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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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民調學理角度來看 這篇先給受訪者一堆前提 先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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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就主觀的批判東部司法黑暗 再來問大家觀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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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常不可取的調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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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可能唸過判決書再來評論,您也沒說出啥法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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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把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有責性分析一下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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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聽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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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義務將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有責性分析給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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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或給你聽) 但若我要批判別人法律適用 先閱讀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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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判決是基本常識吧? 怎麼可能不念過判決書就批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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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的扯?我不用講什麼法理 先念過再批判是基本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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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 樓上要是先準備過再來批 不論見解對錯 至少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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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負責任 這只要懂基本做人道理即可 無需用到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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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要批判人家的人才需要將法院判決中關於構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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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當與否 有無阻卻違法或罪責事由與否 詳盡分析並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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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法院心證何處不當或違法 這才是一個念過法律受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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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教育的人應有的基本態度 而不是丟出一堆法律名詞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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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別人聽不懂就可以了 若是樓上有人敢這樣提出 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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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於奉陪到底 大家何仿來討論看看法院哪裡判錯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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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黑暗或笑法官扯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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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板好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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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smallthief25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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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smallthief25 質疑一件事 最好先了解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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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s大說的很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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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 還是有人願意咬魚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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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文丟出來 又不願意參與討論 好高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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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了幾天讓東部民眾以自己主觀感覺在地司法的觀感 結果得到一面倒的不敢討論 怕被整肅... 甚至有的假借 法律專才 挑釁其他鄉民觀點 主因還是這個題目碰觸到 當地最敏感的社會議題 這裡可以允許 討論 美食商家滿意評比 排序 但是一旦改成 你認為自己是 中國人 台灣人 原住民 等的 主觀認知 百分比 就開始有人說挑撥族群... 只不過 括弧內 放入的主題不一樣而已 (問卷小姐會要求你回答前把族譜拿出來證明你自己血緣 才能回答?) 問卷問的是每個人主觀感覺 在這裡竟然要每個人提出證據才可以提出你個人的主觀感覺 否則就要小心被.... 其實大家也可以 調查局(0) = 警察局(0) = 地檢署(0) = 地院刑庭(0) = 地院民庭(0) 花蓮一片 光明未來...卻也沒人敢這樣說 連狗腿都不敢...? 這是什麼世界? 整天有人批評 花蓮買票嚴重 地檢署只敢找蒼蠅算帳 法院配合日期宣判... 結果做個問卷 連批評抱怨 跟一片讚美司法聲音的人都不敢表達評比? 無怪乎 花蓮王對老長官最後的捨棄 是充滿.....選到沒有人味.... ※ 編輯: keflex 來自: 220.134.128.51 (02/05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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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沒看判決書,用直覺想而已,他們是兩願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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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經過夫妻雙方同意與2證人簽名,再去戶政登記,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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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生效力。離婚理由是「個性不合」,但離婚理由這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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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我覺得根本是備註用不必填寫也是ok的,但今天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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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離婚理由與當事人真意不合,認定偽造文書,而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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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判刑,表示要兩願離婚的人都必須寫出內心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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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就是偽造文書。舉例,乙女因甲男不舉,在離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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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寫別的原因,就成立偽造文書,您覺得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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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司法認為縣長辦理離婚手續是為了「使任命徐夫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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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縣長」成為合法,就應該修任用法,而非勉強動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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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才符合刑法的最後手段性及謙抑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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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樓上Pam大既承認自己沒讀判決 卻又開口閉口''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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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認為'' 不知道這個''司法認為''從何而來? 都講成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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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了 還懶得去翻判決書 在這裡先自我幻想後又根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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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幻想的結論批判 蠻可笑的 也不值得再回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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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應原PO 竟然將司法問題與美食跟政治混為一談 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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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覺得很可悲 美食與政治未必有對錯標準 但司法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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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價值 一個人有沒有偷東西不是靠大家感覺決定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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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看證據看是非來判斷 這跟你認為公正包好不好吃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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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茶值得買完全不一樣我可以因為討厭而說自強夜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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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難吃 也可以因為討厭花蓮王長相而不投票給他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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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卻不能因為不喜歡你而說你有犯罪 這就是司法 你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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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依然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還用這種文章PO在花蓮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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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再挑釁 不言可喻 充滿偏見的文章 卻還笑別人連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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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都不敢? 大家不是不敢投票 而是懶得理這種無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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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只剩我還在苦口婆心的勸告你此舉不宜 勿以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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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的片面偏見之語 去抹煞抹黑東部司法人員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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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任的話就自己直接講明哪個案子黑暗了 不要老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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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 ''有人批評'' 自己有點擔當點就站出來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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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買票嚴重?是你向地檢署檢舉被和蟹了嗎?還是地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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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自己把案子吃了不辦?有的話你立刻提出來 我替你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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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知道你提不出來 因為從頭到尾你也只是''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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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聽別人整天批評'' 不是嗎?這樣的話也就沒什麼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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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回應下去的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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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拿例子出來,這個版不就變政黑板?您在釣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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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問卷媒體學術界做過很多次,所以花蓮人不能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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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是書記官?還是國王?不准民眾主觀討論皇后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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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贓俱獲證據去問各候選人就知道他們心中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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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來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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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全世界可以評比各國政府清廉程度,唯獨花蓮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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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21:53, , 93F
你不爽他的判決就明講啦... 來這邊好像公正 丟出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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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21:54, , 94F
議題 沒想到前幾樓就狂打臉... 你真以為大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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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21:54, , 95F
你在想什麼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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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0:19, , 96F
太主觀的問法了 根本不像討論 比較像是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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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3:59, , 97F
誘導式提問~~~還以為別人看不出來啊!!!!!
02/06 13:59, 97F
文章代碼(AID): #1FBBqPBm (Hual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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