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佔癌友火車座位 女主管引公憤
1.如果有看過公務票申請單的人,應該知道該單下方註明:
(1)取單後請立即購票,隔日座位不予保留。
(2)當日車次限開車一小時完成購票,否則座位不予保留。
2.我想對於台鐵而言,不會知道持有公務票申請單的人,
到底是:
1.我手上已經有票要換票。
2.我手上沒有票又購票。
3.再者,太魯閣號明文規定,需持當次車票上車,
否則除原票價之外,需加收50%差價。
綜合以上,周女並未換票其實就等於沒無購買當次太魯閣號,
就算公務票申請單有註明車廂及座位,其實也是無效了。
既然無效,那她根本不是坐『錯』位子,而是『沒有』位子才對。
但是她仍持有原訂的284車票,所以她不管那個站進站,
只要是當天應該都仍能進站。
但也是因為她仍屬於有購票,因此列車長只要她『補差價』。
既然癌友有提出該位子是自己的,一般人遇到這種情況,
不是都會要求對方亮票嗎?周女如果有看對方的票,
那憑什麼不讓座?
就算她堅持該位子是自己的,也應該出示『當次234次車的車票』,
『證明』自己是位子的主人,但是無論如何周女不是都提不出證據嗎。
再來她既然沒去換票,那她手上應該有公務票申購單吧?
如果周女認為申購單,可以代表她有該次車次的票及座位,
她為什麼不拿出來證明那是她的位子?
一直跳針說列車長只說:『補差價』,那可以證明自身權益的證據,
為何不現場提出?
事後一句『看錯位子』,就想打發掉了?
那她堅持不讓座,又提不出任何她具有資格坐在該位子的證據,
那列車長錄影蒐證為何不可?
自己先理虧站不住腳再先,反咬台鐵處理不當,這不太合理吧?
台鐵很多時候服務的確不佳,也許列車長真的沒跟對方告知,
周女做錯位子了,但是周女自己也根本站不住腳啊。
※ 引述《wami0613 (weimin)》之銘言:
: (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30日電)署立花蓮醫院周姓女主管持台鐵公務票申購單,在未
: 購票、無座的情形下,搭乘太魯閣號列車,佔用1名癌友的座位,並拒不讓座直到花蓮站
: 下車,結果引發網友公憤。
: 這名周姓女主管到監察院出差,原預定於今晚搭乘8時10分的284次太魯閣號列車返回花蓮
: ,但因開完會要提前返回花蓮,即持監察院開會公文到台北火車站,希望站方協助更換車
: 次,改為下午234次太魯閣號列車。
: 台北火車站方協助更換車次,填具公務票申購單,載明乘車日期5月30日、車次為234次、
: 座位為5車21號。
: 周姓女主管於下午2時許持台鐵公務票申購單,原應向站方憑單購買有座車票,但她到站
: 後卻未購票,反而持原訂的晚間284次太魯閣號車票通關入站。
: 周姓女主管進入234次太魯閣號列車車廂後,疑似錯看公務票申購單上的座位號碼,未坐
: 上原登載的5車21號座位,而是坐到5車30號的座位。
: 1名較晚上車的陳姓癌友,持著5車30號的車票找到座位時,發現周姓女主管佔著座位,陳
: 姓癌友雖向周女要求挪位子,但周女拒不讓座,陳姓癌友不得已只好找其他空位暫坐。
: 當列車行駛至宜蘭站時,列車長陳曉默查驗車票,發現陳姓癌友未坐在購票座位上,經詢
: 問原因後,陳姓癌友才告知自己的座位被佔,所以被迫找空位坐。
: 陳曉默在瞭解狀況後,要求周姓女主管讓出座位,但周女堅持不讓座,雙方因此爆發爭執
: ,周女嗆聲「你們台鐵有必要小題大作嗎?」、「小事要搞得這麼複雜嗎?」,甚至還要
: 求列車長出示證件。
: 因周女始終不願讓座,陳曉默還拿出智慧型手機側錄爭執過程存證,並安排陳姓癌友坐在
: 其他空位上。當太魯閣號列車抵達花蓮火車站後,列車長聯繫鐵路警察到場,把周女請到
: 花蓮站貴賓室瞭解狀況。
: 花蓮火車站長吳金添表示,周女持公務購票單原本就應到窗口購票,但卻未購票就搭乘列
: 車,台鐵依據規定將處罰票價的50%罰款。
: 署立花蓮醫院獲悉周女拒不讓座的風波後表示,這是周女個人行為,與院方並無任何關係
: 。
: 周女晚間召開記者會時表示,陳姓癌友並未告知她坐錯座位,兩人也未曾交談,且列車長
: 在車上僅告知無票須罰款,也未告知坐錯座位,如果當時知道坐錯座位,一定會起身讓位
: ,而她是第一次使用公務購票單,不清楚須購票的規定,對於這起風波她感到很抱歉。
: 不過,陳姓癌友則是強調,一上車發現座位被佔,就已告知周女,且列車長也曾告知周女
: 坐錯座位,但周女卻都置之不理。
: 這件女主管霸佔癌友座位拒不讓座的風波,被網友貼到臉書上後,迅速引起網民的注意,
: 短短約4小時就超過1000人向網友說讚,並被轉貼分享超過740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8.66
推
05/31 14:22, , 1F
05/31 14:22, 1F
→
05/31 14:28, , 2F
05/31 14:28, 2F
→
05/31 14:29, , 3F
05/31 14:29, 3F
→
05/31 14:30, , 4F
05/31 14:30, 4F
推
05/31 14:31, , 5F
05/31 14:31, 5F
推
05/31 14:32, , 6F
05/31 14:32, 6F
推
05/31 14:33, , 7F
05/31 14:33, 7F
→
05/31 14:37, , 8F
05/31 14:37, 8F
推
05/31 15:14, , 9F
05/31 15:14, 9F
推
05/31 16:08, , 10F
05/31 16:08, 10F
推
05/31 16:48, , 11F
05/31 16:48, 11F
→
05/31 17:04, , 12F
05/31 17:04, 12F
→
05/31 17:05, , 13F
05/31 17:05, 13F
→
05/31 17:06, , 14F
05/31 17:06, 14F
推
05/31 17:09, , 15F
05/31 17:09, 15F
推
05/31 17:11, , 16F
05/31 17:11, 16F
→
05/31 17:24, , 17F
05/31 17:24, 17F
推
05/31 19:09, , 18F
05/31 19:09, 18F
→
05/31 19:27, , 19F
05/31 19:27, 1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Hualien 近期熱門文章
PTT台灣在地區 即時熱門文章
60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