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薪傳獎大師 性侵女學員判2年

看板I-Lan (宜蘭)作者 (nono)時間13年前 (2012/07/18 16:18),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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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傳獎大師 性侵女學員判2年 85歲大師 自稱已無性能力 〔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高齡85歲、20年前獲頒「民族藝師薪傳獎」的國寶級「布馬陣 」大師林榮春,被控以手指性侵向他拜師學藝「蚌殼精」的女學員,還恐嚇她,若說出去 就要割掉她鼻子;宜蘭地方法院法官調查認定確有其事,將林榮春判刑兩年。 林榮春昨極力喊冤「我年歲這麼高,早就沒有能力『幹那種活』,哪裡還會去性侵女學員 ?更未說過女學員講的那些話」,他也質疑法官判決有問題,但不打算上訴。 否認恐嚇割鼻 卻無意上訴 林榮春被控去年3月指導一名患精神疾病的女學員表演「蚌殼精」時,藉口帶她參觀住處 ,誘騙到2樓房間,並說「我注意妳很久,妳沒有老公,我太太又在洗腎,我們是師生, 妳不說、我不說,就沒有人知道;妳看我『弟弟』這麼硬,絕對會給妳幸福…」。 女學員當場拒絕,但林榮春仍脫去自己和女學員的褲子,意圖霸王硬上弓,卻因女學員正 值生理期,林改用手指性侵數秒才作罷,事後拿一千元給女學員,還恐嚇她「說出去就割 掉妳鼻子」。 女學員驚恐不已,又擔心林榮春的手指若沾到精液,可能導致她「懷孕」,兩天後按捺不 住焦慮,對友人哭訴,事件才曝光。 林榮春否認,強調當天練習時見女學員鬆緊帶褲頭快掉下去,伸手幫忙拉上,並拍她屁股 幾下;而拿一千元給她,是鼓勵她練習認真,且當天還有另一名男學員在騎樓學打鼓可作 證。 法官認為,女學員若因認真而獲千元鼓勵,應對林榮春感激,甚至討好以求出團表演賺酬 勞機會,豈會反過來誣陷? 法官也傳喚當天的男學員,發現他證詞矛盾、前後不一,且他已跟林榮春學藝10多年,交 情很深,證詞難以採信;反觀患有精神疾病的被害女學員,不僅詳細敘述當時情形,且供 詞始終一致,加上有醫生、志工等專業診斷佐證,認定林榮春確實用手指性侵女學員。 判決書指出,依刑法「乘機性交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而林榮春在療養院所 當志工免費教授布馬陣,協助病患復健,卻因一時性慾而犯案,且矯飾卸責、否認犯行; 但考量年紀老邁,且性侵方式情節稍輕,予以減輕其刑,判刑兩年,可上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l/18/today-so3.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27.158

07/18 20:57, , 1F
funny
07/18 20:57, 1F

07/19 13:35, , 2F
很意外!
07/19 13:35, 2F
文章代碼(AID): #1G1d5VUt (I-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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