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關於違反法律的PO文

看板I-Lan (宜蘭)作者 (超級喜歡兄弟象)時間13年前 (2013/02/22 21:22), 編輯推噓17(181110)
留言129則, 2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板友好 關於近日板上的一些文章 想與各位討論 1.不合規定的民宿和日租套房 日租套房幾乎都是違反規定的 前面有板友提供網站 讓大家去查詢民宿是否符合規定 但這違法的是否能PO? 萬一出事了 是否會變成間接加害者? 2.徵才不符合勞基法 有些徵才文章都用月薪來模糊焦點 但這月薪包含全勤、獎金、其他哩哩摳摳可能有的補貼 宜蘭的確很多地方都不符合勞基法 但這種情況 是板友該妥協的 讓這些人不斷PO文 板主在刪文嗎 3.醫療產品的拍賣 前陣子也有板友拿出沒用到的隱形眼鏡來賣 但在法律上 這是不得私人販售的 其實還有一些我沒補充到 就如日租套房一樣 沒人檢舉 一堆人認為那是合法的 連業者本身也認為他是合法的 但出事情還是消費者得去負責 也不希望說宜蘭板出現一些違法的文章 所以我會建議說 第一次水桶 第二次直接劣退了 畢竟這種事情應該要知道 畢竟都是法律規定的 並不是不知道無罪 不知道各位板友認為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5.244.94

02/22 21:23, , 1F
同意…
02/22 21:23, 1F

02/22 21:29, , 2F
同意+1
02/22 21:29, 2F

02/22 21:43, , 3F
吃飽太閒... 我說我
02/22 21:43, 3F

02/22 22:40, , 4F
醫療用品這類 通常經過板友提醒就會刪文了
02/22 22:40, 4F

02/22 23:52, , 5F
good!!
02/22 23:52, 5F

02/23 00:00, , 6F
同意
02/23 00:00, 6F

02/23 01:16, , 7F
有講月薪就ok了吧
02/23 01:16, 7F
加油站都是最低薪資月薪 但這月薪裡面包含工作獎金、全勤獎金、餐費補貼等等名義加上去的 底薪大概只有13~15k 試問這是否符合勞基法呢? ※ 編輯: z520314 來自: 123.205.244.94 (02/23 01:37)

02/23 02:59, , 8F
在宜蘭意外嗎?
02/23 02:59, 8F

02/23 04:34, , 9F
最低工資跟你所謂的底薪不同,所以不必然違法
02/23 04:34, 9F

02/23 04:37, , 10F
又不是公家機關,這些都是您所謂的薪水,而不是補貼
02/23 04:37, 10F

02/23 04:44, , 11F
像是做餐費員工可以免稅,實際上法律沒有規定公司要供餐
02/23 04:44, 11F

02/23 07:40, , 12F
個人看法:網路是Free的,讓它po;法律是真實的,有人會檢舉!
02/23 07:40, 12F

02/23 07:43, , 13F
而是不是觸法?要不要付出代價? 這就是執法者的職責!
02/23 07:43, 13F

02/23 09:38, , 14F
薪資部份 有月薪應該就ok 薪資結構是另一回事
02/23 09:38, 14F
月薪方面 昨天那天加油站18800 看看以下這段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6c2a8ca 4.勞工每月工資為18,780元(含全勤獎金),如勞工請事假可否扣薪? A:勞工請事假,因未提供勞務,如依其「實際工作時間」發給工資,尚不違反勞動基準 法。 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故勞工每月在 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工資,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扣除因請假而未發之每日基本工資後 之餘額。 例如:勞工請事假一天,則其當月薪資不得低於18,154元 (18,780元-626元)。 這種請假 幾乎一次扣全勤 還不違法嗎? 月薪不一定領的到按比例的

02/23 09:39, , 15F
月薪有高於勞基法即可 網友不了解薪資結構
02/23 09:39, 15F

02/23 09:40, , 16F
也不用一開始就用惡意推定...
02/23 09:40, 16F

02/23 09:45, , 17F
日租套房的法令也還在灰色地帶...要不要讓這方面的文出現
02/23 09:45, 17F

02/23 09:46, , 18F
可能需要討論 或投票 或動用版主裁量權
02/23 09:46, 18F

02/23 09:49, , 19F
至於第一次水桶 第二次劣退 個人以為也大可不必
02/23 09:49, 19F
昨天一篇加油站的徵才 推文告知後 po文者直接講說 宜蘭哪個地方不是如此?類似的話 這種你認為該如何處理? 違法都變正常了

02/23 09:52, , 20F
畢竟你說的這三點 薪資不一定違法 日租在灰色地帶
02/23 09:52, 20F

02/23 09:54, , 21F
醫療用品範圍太廣未必人人知道(前天才知道 有的喉糖也算)
02/23 09:54, 21F

02/23 09:56, , 22F
對這類非故意or惡意的文章 應該第一次警告刪文即可
02/23 09:56, 22F
罰則可以再看看 但勞基法這種大家都知道 醫療的確比較不清楚 至於日租來講 網站都能查詢 似乎沒有一間是合法的才是

02/23 10:01, , 23F
餐費補貼我記得雇主本來就不用提供!!
02/23 10:01, 23F

02/23 10:03, , 24F
獎金那些也是名目上!重點是它薪資是否符合最低工資
02/23 10:03, 24F
看上面... ※ 編輯: z520314 來自: 123.205.244.94 (02/23 13:26)

02/23 15:02, , 25F
難不成以後在宜蘭版徵人 還要附上薪資結構與請假規範...
02/23 15:02, 25F

02/23 15:04, , 26F
這邊主要是提供資訊交流 做基本審核即可 如前面網友說的
02/23 15:04, 26F
資訊交流也要合理性 難不成未來援交等等你都要po在這? 這也是一種資訊交流 當然這只是舉例 我也認同說要做基本審核 板主目前也有在做審核的動作 違反勞基法就刪文 既然如此 何不如直接納入板規 ?

02/23 15:05, , 27F
敢違法的 就要做好被檢舉的準備
02/23 15:05, 27F

02/23 15:07, , 28F
網友也不需要惡意推定 或是過多的限制...
02/23 15:07, 28F

02/23 15:08, , 29F
說句比較簡單的 徵人啟事內容 連政府都沒要求那麼多了...
02/23 15:08, 29F

02/23 15:19, , 30F
簡單說 宜蘭版做為一個資訊交流平台 對資訊內容當然要進行
02/23 15:19, 30F

02/23 15:20, , 31F
"基本"把關 但是並不需要做到把所有責任都攬在身上
02/23 15:20, 31F
其他薪資規範都沒差 我前面也說了 請用底薪來po 不要用月薪來模糊 其他規定我並沒有講說要po 但全勤這點算在基本薪資本來就是不合理的 ※ 編輯: z520314 來自: 123.205.244.94 (02/23 15:23)

02/23 15:25, , 32F
推一個
02/23 15:25, 32F
還有 65 則推文
還有 21 段內文
02/24 00:24, , 98F
帽子就不用扣了 我家給的薪水會計26k外加餐費80/餐
02/24 00:24, 98F
我也沒要扣你帽子 只是希望你站在勞方立場想想 一堆薪資都公布的不明不白 造成面議後雙方預期落差太大 浪費彼此時間

02/24 00:25, , 99F
你自己看看你整個回文吧...一下要標 一下不用標
02/24 00:25, 99F
恩 後面是有改變 但跟你討論之後 我是認為符合勞基法為主軸 底薪可能是商業機密 但符合勞基法這點 是可以去做的 以前到現在也有些許徵才文根本不符合的 昨天看到那篇是變成違法好像是理所當然 ※ 編輯: z520314 來自: 123.205.244.94 (02/24 00:27)

02/24 00:26, , 100F
我一路回文下來 不停的強調要合法 版上有薪資面議 我看到
02/24 00:26, 100F

02/24 00:27, , 101F
一樣是-> 或噓文
02/24 00:27, 101F
反正就一個主要觀點 希望合法薪資的徵才可以多po上來 昨天那種底薪15k含全勤才有最低薪資的這種徵才文就禁止 所求是如此

02/24 00:28, , 102F
符合勞基法本來就是應該 不合勞基法的文 本來就不該出現
02/24 00:28, 102F
底薪公佈不公布影響不大 前面希望公布是希望說以此為判斷 但既然是商業機密就不要公布 讓po者去承擔結果 如果查證後不合法 就設定板規水桶、劣文之類

02/24 00:31, , 103F
那是昨天的文 公司傻傻的 不然底薪打包在月薪 根本看不到
02/24 00:31, 103F

02/24 00:32, , 104F
而又不應該強制要求公告底薪 所以事前的預防 根本無法做到
02/24 00:32, 104F
反正還是希望有類似板規去規範 否則這種薪資 也是間接的幫助無良資方 ※ 編輯: z520314 來自: 123.205.244.94 (02/24 00:33)

02/24 00:33, , 105F
唯一能做的 就是在板規中 設定若經檢舉屬實 則有若干罰則
02/24 00:33, 105F
yes 這我認同 就算是幫忙po者 也應該是查證看看 合法在po ※ 編輯: z520314 來自: 123.205.244.94 (02/24 00:34)

02/24 00:33, , 106F
你如果直接說最後這部份 那麼我是非常支持的
02/24 00:33, 106F
經過討論的吧 底薪這塊是我一開始想的辨識方法 讓po文者自己去承擔 也比較會做查證動作

02/24 00:35, , 107F
你一開始是在說 要做事前標示 後來一路改...
02/24 00:35, 107F

02/24 00:37, , 108F
我則是反對在資方未違法的情況下 就給予更多規定
02/24 00:37, 108F

02/24 00:38, , 109F
主要爭執點在這邊 而事後的處份 一直以來我都無反對過=.="
02/24 00:38, 109F
=.= 上面所提的違法 幾乎都是在那那個18850那案例 昨天他是打18800 反正都是同案例 是以這案例為出發點去討論的 並不是把所有人都當賊 ※ 編輯: z520314 來自: 123.205.244.94 (02/24 00:45)

02/24 17:43, , 110F
我知道你在講甚麼,但很多人都被大環境磨光自己的想法
02/24 17:43, 110F

02/24 17:43, , 111F
很多人不是不知道,只是不敢做這位大大做的事
02/24 17:43, 111F

02/24 17:43, , 112F
總歸一句話,給你一個讚= =
02/24 17:43, 112F

02/24 17:56, , 113F
從原po回文感覺像是把所有人都當賊(認真)雖然越看越
02/24 17:56, 113F

02/24 17:57, , 114F
後面可以理解原po只是想針對這種爛老闆做討論,但是
02/24 17:57, 114F

02/24 17:58, , 115F
po徵人文我覺得依照job版的那種方式走就好了,不違法
02/24 17:58, 115F

02/24 17:58, , 116F
不低於法定薪資即可,模稜兩可的薪資面議個人是覺得
02/24 17:58, 116F

02/24 18:00, , 117F
版主該予以警告。至於太過詳細的工作內容,請什麼假
02/24 18:00, 117F

02/24 18:01, , 118F
要扣什麼狀況不扣,這點其實應徵者可以自己詢問,雖說
02/24 18:01, 118F

02/24 18:02, , 119F
列清處雙方都不用浪費時間,但有些人(資方或勞方)傾向
02/24 18:02, 119F

02/24 18:02, , 120F
於應徵面試時做協調。
02/24 18:02, 120F

02/24 18:04, , 121F
資方對求職者該有尊重,求職者找工作自然也會付出一定
02/24 18:04, 121F

02/24 18:04, , 122F
時間、辛勞。(而且有些講好了最後還是鑽漏洞扣錢的也
02/24 18:04, 122F

02/24 18:05, , 123F
是有!) 話說寒假在羅東夜市打工時也有遇到扣錢的老闆
02/24 18:05, 123F

02/24 18:58, , 124F
我支持
02/24 18:58, 124F

02/24 20:52, , 125F
blackmomomo你說的是哪一家?
02/24 20:52, 125F

02/25 00:02, , 126F
轉角的糖葫蘆和果汁店那家...寒暑打工不太推這間
02/25 00:02, 126F

02/25 00:03, , 127F
超忙,薪水也沒比較多,工時又長,而且忙老闆心情就差
02/25 00:03, 127F

02/25 00:05, , 128F
過年忙又老闆一直罵,我覺得我們臉色應該沒有很好,真
02/25 00:05, 128F

02/25 00:06, , 129F
挺對不起來買糖葫蘆的客人...但奇怪的客人也不少(遠望
02/25 00:06, 129F
文章代碼(AID): #1H9t4BkK (I-Lan)
文章代碼(AID): #1H9t4BkK (I-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