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修正版規五買賣、團購文

看板Jinmen (金門)作者 (mickey)時間15年前 (2011/05/05 16:12), 編輯推噓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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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版規五如下: 修正說明:原版規本是為了防止買賣、合購等文充斥版面而訂,但因金門版版友為數不多 ,近來也沒有出現如此現象。再者,金門地處偏遠,許多物品需透過團購壓低費用,因此 針對合購部分加以放寬修正之。 修正後版規條文: 五、涉及買賣、交易、營利等文章類型(只要涉及利益形態者即算此文章類型),三 天內僅能一篇,並請勿手動置底(一直PO相同或類似文章,此即為手動置底!) 違者水桶兩週,累犯者及故意刪文而重發者,直接水桶一個月 舉例:1/17post了一篇買賣文,那下一次可PO買賣文之日子為1/20 合購文章,限一天僅能一篇,違者刪文並警告之,同篇再犯者則水桶一週,故意刪文 而重發者,直接水桶一個月。 並請注意,根據中華民國法規 1.煙 2.酒 3.藥品(含隱形眼鏡、藥水、各項藥事法規範網路上禁止販售物品) 4.違反善良風俗及法律之一切物品 5.活體動物 上述五類禁止在網路上進行買賣、合購,因此若有版友po出相關交易文章,一律先行 刪除,再通知之。 原版規條文: 五、涉及買賣、交易、營利與合購等文章類型(只要涉及利益形態者即算此文章類型),三 天內僅能一篇,並請勿手動置底(一直PO相同或類似文章,此即為手動置底!) 違者水桶兩週,累犯者及故意刪文而重發者,直接水桶一個月 舉例:1/17post了一篇買賣文,那下一次可PO買賣文之日子為1/20 並請注意,根據中華民國法規 1.煙 2.酒 3.藥品(含隱形眼鏡、藥水、各項藥事法規範網路上禁止販售物品) 4.違反善良風俗及法律之一切物品 5.活體動物 上述五類禁止在網路上販售,因此若有版友po出相關交易文章,一律刪除 如有異議,請推文陳述,將考量各位意見後,於下星期正式公告。 過渡期間依舊版規彈性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20.62

05/05 18:2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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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21:58, , 2F
推~~~(qwewq大大被關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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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22:37, , 3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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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1:45, , 4F
應該要放他出來不然也沒人會開團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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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10:53, , 5F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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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1:17, , 6F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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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9:47, , 7F
版主 版規都放寬了 q大也該放他出來了吧 想跟他開的團
05/09 19:47, 7F
文章代碼(AID): #1Dmblq6e (Jin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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