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不近情理的右昌陳姓警察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 當板主還不如發好文™)時間15年前 (2009/02/01 23:58), 編輯推噓33(33026)
留言59則, 3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Emana (好運至吉 壞氣退)》之銘言: : ps:大嬸說拒開可以嗎? 我對這警察沒有討論的意思,僅談些關於罰單的事情。 一、可不可以臨檢? 依照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第五百三十五號,臨檢盤查是對人民自由的 干涉。所以必須要恪守法治國家警察值勤原則。並無授權警察不顧時間、 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隨機檢查。 除法律另有訂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 1.已發生危險或者依客觀判斷容易發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公共場所。 2.對人臨檢,「需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 3.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二、他說請我回警局? 只有以下三種情形,可以請你去警局,進行盤查。 1.需要你(受臨檢人)同意;或者 2.無法確定你身份;或者 3.當場臨檢對你有不利影響或妨礙交通、安寧。 三、他說要關我24小時? 除非你的違法事實,必須依照法定程序處理;否則身份一經查明,就要放你走。 四、我可不可以不理他,不給他行照駕照? 這是你的自由,當然可以。『不過』,請注意上面 二的第2。這時候他就有權 請你走一趟警局。查明身份才讓你回去。 五、我可不可以拒收罰單? 可以。給你罰單,功能類似收據。 『並不會因為你沒拿罰單,就不用繳錢。』 六、我可不可以拒絕簽罰單? 可以。簽名只表示你「知悉」這罰單,知道有被開單。 『並不會因為你不簽名,就不用繳錢。』 七、員警態度惡劣? 依據同一號大法官會議解釋,員警必須說明臨檢事由,並且出示證件,表明 身份。這是他的義務。所以,請你牢牢記起來,日後看是要爆督察室還是旺季 不理人的蘋果,還是想辦法找花媽,都非常非常好。 八、看見他攔我,我可以跑嗎? 不可以。因為還可以追加其他法條… 而且並不會因為你沒有收到罰單、沒給住址而脫罪。參考第五、第六點。 九、舉例說明第一點: 這是發生在我講授社會法的老師身上,由他親自課堂講述。有沒有杜撰我 不知道,參考參考就好。 老師開車被警察攔檢,搖下車窗,不等員警開口便道:「這裡是容易肇事 的場所嗎?」 員警:「不是」 「那我剛剛有違規或者說就要違規了嗎?」 員警:「沒有耶」 「是的,那依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五百三十五號解釋,我可以走了。」 員警:「等一下!」 「什麼事嗎?你的證件咧?再這樣非法攔我我就投訴你」 -- 我也是從肉圓那兒往丹丹,會停紅燈的。不是我矯情,是因為丹丹前面電線桿 上留有先人的血諫,只是往往不久就被撕掉…久而久之,自然就會習慣性先停 下來再說。那個電線杆上的紙條,我看過有: 1. 贛,前面有警察,不要闖。 最近看到的是… 2. 你不要走…你不要走你不要走…罰單開很大 不過,阿亮雞排的路口,我幾乎沒有看過機車會等紅燈,逆向更是常見。這 事你知我知員警當然也知。說這裡是容易違規肇事的路口,相信不會有人有疑 義。所以,從第一點來看,想不被臨檢,就只有「不違規」、「沒有違規跡象 」兩種方式了。 -- hapsody in Kaohsiung板 拙作m文(29/36)歡迎指教 Orz 高雄機車去哪裡換輪胎、奪命地下道、騎士遭輾爆頭、天啊、台鐵竟然有鼓山站耶、請問 夢時代機車停車場、美麗島大道管理自治條例、鹽埕區的二三事、如果高雄的捷運、電影 九降風、有沒有人知道西子灣老一輩都叫"哈瑪星"、北高雄南高雄傻傻分不清楚、24小時 藥局、鹽埕鹽埕埔、紓解交通 楠梓耗2.3億造橋、拖吊場往哪走……、請問一下高雄的電 影院、關於從市區到甲仙路線、請推薦不錯的帽行、機車託運、高雄市怎麼去南橫、旗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44.227 ※ 編輯: loveSabina 來自: 123.204.144.227 (02/02 00:01)

02/02 00:02, , 1F
(¯(∞)¯)
02/02 00:02, 1F
※ 編輯: loveSabina 來自: 123.204.144.227 (02/02 00:03)

02/02 00:03, , 2F
來人啊!賞樓上黑旗
02/02 00:03, 2F

02/02 00:05, , 3F
是籃球架
02/02 00:05, 3F
※ 編輯: loveSabina 來自: 123.204.144.227 (02/02 00:06) ※ 編輯: loveSabina 來自: 123.204.144.227 (02/02 00:07)

02/02 00:08, , 4F
XDDD
02/02 00:08, 4F

02/02 00:08, , 5F
單單跟廟口那邊的車 都沒在停的 一直闖一直闖= =
02/02 00:08, 5F

02/02 00:09, , 6F
看高雄版長知識
02/02 00:09, 6F

02/02 00:09, , 7F
哦 原來最近板上大紅人生活圈也在右昌啊 XD
02/02 00:09, 7F

02/02 00:10, , 8F
去找單單漢堡店 見識過
02/02 00:10, 8F
※ 編輯: loveSabina 來自: 123.204.144.227 (02/02 00:12)

02/02 00:12, , 9F
vvvv5678要出來吃飯嘛
02/02 00:12, 9F

02/02 00:18, , 10F
最近約會比較多
02/02 00:18, 10F

02/02 00:18, , 11F
廟口的三相紅綠燈嗎? 我從小到大還真的沒有停過...
02/02 00:18, 11F

02/02 00:19, , 12F
最近買了新球棒 想試試
02/02 00:19, 12F

02/02 00:19, , 13F
廟口那前幾天有公車汽車機車連環撞...騎車還是小心點好
02/02 00:19, 13F

02/02 00:19, , 14F
讓我們一起關心WBC
02/02 00:19, 14F

02/02 00:19, , 15F
那邊不能停 停下來你就註定被後面撞了
02/02 00:19, 15F

02/02 00:20, , 16F
丹丹那個紅綠燈以前還滿多人的...但是軍校路那邊改成五相
02/02 00:20, 16F

02/02 00:20, , 17F
路口其實就沒有什麼車了...
02/02 00:20, 17F

02/02 00:30, , 18F
第4點 若是沒帶證件 報身份證字號 地址 電話 給警察去查
02/02 00:30, 18F

02/02 00:31, , 19F
他們有機器 隨時可以查詢的 不一定要去警局
02/02 00:31, 19F

02/02 00:33, , 20F
嗯,感謝樓上補充。我的確沒有寫到身份證 XD
02/02 00:33, 20F

02/02 00:39, , 21F
4V那句話好好笑XD 不能停的紅燈XD
02/02 00:39, 21F

02/02 00:55, , 22F
XD 忍不住推你
02/02 00:55, 22F

02/02 01:04, , 23F
就劣根性啊,不抓總是要違規一下,出事情再來比可憐比大聲
02/02 01:04, 23F

02/02 01:05, , 24F
抓了又好像都是別人錯一樣,自己違規絕對都有理由
02/02 01:05, 24F

02/02 01:52, , 25F
我是看情況停...結果我妹闖紅燈,警察看到沒攔他
02/02 01:52, 25F

02/02 01:53, , 26F
後來...就收到郵寄的,拒絕臨檢跟闖紅燈!e04,超婊的..
02/02 01:53, 26F

02/02 02:13, , 27F
原po該不會是謝公榮堂教的吧 感覺內容好熟悉= =a
02/02 02:13, 27F

02/02 08:31, , 28F
這內容好熟悉XD教公法的好像都會講~~
02/02 08:31, 28F

02/02 09:24, , 29F
水喔~
02/02 09:24, 29F

02/02 09:30, , 30F
推認真,但因為該釋字的出現,所以警察職權行使法問世了
02/02 09:30, 30F

02/02 10:27, , 31F
推認真文!!
02/02 10:27, 31F

02/02 11:12, , 32F
推!
02/02 11:12, 32F

02/02 12:35, , 33F
第九點>> 如果老師酒駕 警方沒有實施攔檢怎麼知道
02/02 12:35, 33F

02/02 12:36, , 34F
難道要等到肇事之後再來處裡他的違規嗎?
02/02 12:36, 34F

02/02 12:59, , 35F
攔了開窗對話時候就會知道啦…
02/02 12:59, 35F

02/02 13:00, , 36F
例如車禍事件警察也會先用聞的判斷是否要酒測而不是一
02/02 13:00, 36F

02/02 13:01, , 37F
率酒測不是嗎…? 重點不是攔檢不可以,而是沒事就該放
02/02 13:01, 37F

02/02 13:01, , 38F
他走。我想那故事是表達這個意思吧?
02/02 13:01, 38F

02/02 13:21, , 39F
所以"攔檢"是有必要的.並不是擾民.
02/02 13:21, 39F

02/02 16:24, , 40F
沒有否認攔檢的必要啊。 只是攔檢不是可以恣意攔檢,釋
02/02 16:24, 40F

02/02 16:24, , 41F
字再表達的就是這個。可能是我文章寫得太複雜,您閱讀
02/02 16:24, 41F

02/02 16:25, , 42F
上造成困難吧?
02/02 16:25, 42F

02/02 16:25, , 43F
第一的第3 表示可以攔檢,但是並非沒有限制 that's all
02/02 16:25, 43F

02/14 13:18, , 44F
八卦版過來朝聖
02/14 13:18, 44F

02/14 13:24, , 45F
八卦版過來朝聖
02/14 13:24, 45F

02/14 13:32, , 46F
八卦版過來潮聖
02/14 13:32, 46F

02/14 13:33, , 47F
八卦版過來朝聖
02/14 13:33, 47F

02/14 13:35, , 48F
  八卦版過來朝聖   .......樓上的推歪了
02/14 13:35, 48F

02/14 13:40, , 49F
   八卦板過來朝聖   
02/14 13:40, 49F

02/14 13:41, , 50F
八卦版過來朝聖 不好意思嘛
02/14 13:41, 50F

02/14 13:43, , 51F
...............................樓上的又歪了...XDDD
02/14 13:43, 51F

02/14 13:53, , 52F
八卦版過來朝聖
02/14 13:53, 52F

02/14 13:54, , 53F
八卦版過來朝聖
02/14 13:54, 53F

02/14 14:17, , 54F
八卦版過來朝聖 可以借轉台中嗎
02/14 14:17, 54F

02/14 14:17, , 55F
八卦版過來朝聖 推好文
02/14 14:17, 55F

02/14 15:42, , 56F
好文!
02/14 15:42, 56F

02/14 15:48, , 57F
八卦版過來朝聖
02/14 15:48, 57F

02/17 17:53, , 58F
轉ok
02/17 17:53, 58F

02/18 20:42, , 59F
哈哈 學長好
02/18 20:42, 59F
文章代碼(AID): #19XSQLrb (Kaohsiung)
文章代碼(AID): #19XSQLrb (Kaohsi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