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徵求與交換 物品價位上限?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http://ppt.cc/hWhD )時間11年前 (2013/10/11 03:46), 編輯推噓11(2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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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a [徵求]文如欲給報酬,以一杯飲料為上限,高於此者請以[交換]文發表 2-1.6b [交換]文需註明欲交換物品,未註明即視為買賣文違規論處 起初與前板主navicrops訂定此規則時 曾有板友建議 :還是訂個價值上限吧,不然難保會有拿高價飲料當報酬 當時本著高雄板友皆非常自愛 不會刻意遊走灰色地帶 所以也就未多加明文禁止其他上限 只是日前,高雄板出現了中川圭一等級的人士 不斷強調願意以500元的飲料 徵求 一支空機 或者代買 500元的XX 交換 一支空機 多數板友推文提醒本板買賣需在置底區進行 無奈此人認為寫在置底區曝光率太低 並信誓旦旦真的只是一杯飲料 最後板主仍以違反規訂予以劣退 既然出現了刻意遊走灰色地帶的人士 縱使我本人極不願意限制板上大多事務 但勢必要修改此規則,以免類似的情況繼續發生 目前構想 飲料金額上限為150元 (頗貴的星巴克差不多這價位) 物品交換需為自身現有物品,不能以代買等額物品替代 在此想廣徵各位板友們的意見 好將這規則修訂得更完善 謝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C) (BY) (NC) (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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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 就飲料兩字就好 有興趣的人會私下問 也無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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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飲料價格 不然到時出現 飲料*2 飲料*3……這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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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差不多 (辛苦版主這麼晚沒睡,雖然一直反對你,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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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努力還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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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記得 當初我狂嗆他 主要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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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會出現 用五十嵐*n杯換一台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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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間五十嵐換一台汽車,可能還比較便宜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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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都給你了,多少杯都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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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會想用飲料就想換不等價的東西的人 到底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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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風不可長阿 沒有買賣文 一堆飲料徵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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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比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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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什麼是 500元的XX 感到興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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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東西就是你情我願,市場機制你懂吧?老是限有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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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去p2開版自己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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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麻就投票,不要用問,問了還不是你決定,算什摸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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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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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對徵求文很厭煩,要那個要這個的,置底管理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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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1杯150的星巴克交換1/3台空手機,有興趣就會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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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舉辦版友投票對於版規2.1做全面性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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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間五十嵐進行特殊招換一台汽車,結束這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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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機制也不是毫無限制好嗎 不然要消基會消保會幹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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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你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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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要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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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投票…也是選第二個版主比較實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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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投這個一杯飲料幾元的?很小題大做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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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不要藉板務文偷酸人 請保持公正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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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要投票的話 預期出現以下選項 (A)50元 (B)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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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0元 請選出你認為飲料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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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沒用 買賣文投票還不是照自己的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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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對500元的XX 感到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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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當初最早的投票,板上禁止買賣文,是ana好心又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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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限用置底的,請某人不要搞錯了…最早的投票結果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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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是買賣文退出板上通過票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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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小組長也在板務組貼公告說買賣有專板,所以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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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板主申請完全退出地方板包含連推文區也沒有…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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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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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中川圭一我就大笑了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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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1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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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真的不知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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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你打字太快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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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哪這樣真的不能發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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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不是處分,是各大板都有設發文、推文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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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沒記錯 他是同一天短時間被劣二 雖然依版規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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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但是日後是否應該給與彈性空間。如果經版規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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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後所發生的相同違規 才給與相同處分,否則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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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代。若處分執行前所犯之違規以一件記。之前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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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版友修改了四篇舊文章,竟然瞬間被判四件水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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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好像很久。很多人對判決太過強硬 有所不滿才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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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小組長那。我相信給與適當包容 高雄版會更有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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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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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字我打了13分鐘啊………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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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並非板主同時劣二,而是第一篇劣退時就已經是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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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他不能po了,但後來他又堅持再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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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是板主發現時兩篇都在板上時,一口氣劣二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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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但是他是在被劣了一篇才又上來再po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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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這樣 那就無異議 但是他一定也有他的看法。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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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建議日後 現金文 違反勞基法 辱罵 等等這類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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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水桶,單篇鬧版鎖文 自po多篇鬧版刪文警告 再犯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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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桶 置底買賣文初犯刪推文警告 再犯則水桶。版規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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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功能是用來提醒,其次才是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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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勞基法的文章,板主只做刪除動手,因為高雄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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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求需符合job板的規定,除非發文者手動置底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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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才能用手動置底的情況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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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辱罵多人身攻擊、惡意中傷,高雄板另有板規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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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不明確的文章除了要先看過板規之外,最好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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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給板主是否有不妥之處,若板主同意張貼了,日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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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發現不妥之處,板主也不會對發文者開罰,只會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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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這也算是一種給發文者做緩衝和了解是否能發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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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之一,簡單說,發文、推文前,先三思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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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在這裡的推文 比在組務版的讓人更能接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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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認同,這顯示,用溝通的方式 比直接丟版規代碼 更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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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心服。希望我們的討論 版友跟版主都能看進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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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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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價錢就可以把飲料兩字拿掉了,我想吃30元泡麵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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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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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交換不能自定價格 所以只能說 我想吃康師傅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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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 這還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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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由市場機制(=你情我願),是沒限制的必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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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LmGAMz (Kaohsiung)
文章代碼(AID): #1ILmGAMz (Kaohsi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