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拾獲]雄中學生錢包一只已回收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Kme)時間11年前 (2015/03/02 00:04), 11年前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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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w62s (阿同)》之銘言: : ※ 引述《tw62s (阿同)》之銘言: : : 標題: [拾獲]雄中學生錢包一只 : : 時間: Sun Mar 1 02:30:20 2015 : : 身為一位公車司機 在車上撿到一些遺失物是很合理的事情 : : 今日在車上撿到一只錢包 內有為數不小的金錢和幾張證件 : : 其中一張證件為雄中學生證 姓名為陳X辰 學號02037X : : 如此位學生有看到 請帶著可證明身分的證件抽空至南台灣客運公司認領 : : 感激不盡 : : -- : : 推 tacomake : (07) 286-1730 雄中教官室 03/01 1 0: : : 推 zhtsai : PO文在這感覺比較怪,網上告知較屬於間接 03/01 2 0: : : → zhtsai : 就直接查一下學校電話號碼,然後通知一下比較好 03/01 2 0: : 謝謝這兩位的告知與建議 以後再檢到東西我不會再上來告知了 : 請失主自己想辦法去找吧 我是司機不是警察 : 難道撿到東西我還要負責找到失主? : 那我曾經撿過一袋內有紙錢的衣物 是不是還要擲筊問問東西是誰的? : 講難聽一點 失主有沒有找回東西關我屁事 我何必好心上來讓你們指責 不得不告訴你 身為司機除了拿到失物處還肯上ptt公告 的確是善心大好人 但是我也是就事論事 如果你撿到一個包包 如果公司規定一定要拿到招領處的話 你還肯貼文的確努力 但是對於明確知道所有人的話應該可以打到雄中或是請招領處打到雄中 畢竟錢對學生可能不少,招領應該也不敢不打電話然後n個月後算公帳 情況2就是你撿到包包想私下解決不麻煩事,就是拿到雄中;但是太遠不考慮 拿到派出所是最好解決,點應該很密集,他也不敢不幫你處理 你打電話給他或是教官室叫他去領也是好方法 大家就事論事 為什麼上板貼失物招領文 就是因為不知道是誰的才貼;或是知道名字不知道電話之類。 把這種很難找到失主的東西交給警察後,有些就私了 畢竟真的很難找到是誰丟的 貼文是希望失主是個鄉民會上版看 不能說你做法錯;但必須承認有改善空間 原po做好事的司機本該得到讚許 但是下面回文鄉民也是點出一個較好做法 也沒有回 是不會打電話哦之類較難聽字眼 客觀來說那兩位仁兄回文算是客氣 大家互退一步 知道自己錯在那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247.1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25225871.A.86D.html ※ 編輯: kme6833291 (118.166.247.125), 03/02/2015 0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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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八百零三條的規定:「拾得遺失物者,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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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不知所有人,或所有人所在不明者。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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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領之揭示,或報告警署或自治機關,報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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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將其物一併交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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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過手機..皮包..證件等等..若沒空去警局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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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打給附近派出所..一下子就會有警察來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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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原原PO好心,但更推原PO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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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ypYFXj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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