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市5月20日起受理同性伴侶註記已回收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Bertie)時間11年前 (2015/05/15 17:54), 11年前編輯推噓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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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esbian 看板 #1LLR55Td ] : 2015-05-15 16:17:02 : 聯合報 記者楊濡嘉╱即時報導 : 高雄市民政局長曾姿雯今天宣布,為表達對多元文化的尊重善意,高雄市將從5月20日起 : 接受同性伴侶到戶政事務所註記。 : 曾姿雯說,依民法規定,現行婚姻關係是一男一女的異性結合,目前無法受理同性婚姻登 : 記;高市尊重人權,因此在相關律法修改前,透過戶役政資訊系統所內註記,盼讓同志朋 : 友獲得心靈上的慰藉及舒展。 : 她表示,戶役政資訊系統所內註記,屬於戶政事務所內部參考資料,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 也無法提供任何證明文件,所內註記受理對象僅限設籍在高雄市的民眾,如已在國外合法 : 登記同志婚姻或現為同性伴侶有需求者,雙方當事人可以攜帶身分證及相關證明文件至戶 : 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 http://udn.com/news/story/3/904652 高雄市政府推出陽光註記,讓同志伴侶身份可以在戶政資訊系統中註記, 雖然不具任何法律上的效力,但我認為倒是確認「關係」的一種好方法。 其實,我在很多的法庭訴訟中,發覺到要確認兩個人的關係是非常麻煩的一件事情, 例如此二人的婚姻關係是否有效?是否有戶籍謄本可供參考? 為了要證明這些關係,當事人常需要向法院請求函調資料。 而這個陽光註記,我認為好處有二, 第一是確認當事人的性向;另一則是確認二人間的關係。 這些都是形成法官心證前非常重要的素材, 例如說贈與的動機為何?原被告二人是否確實有此等親暱關係而有贈與之可能? 此外,目前家庭暴力防治法也已經將同居人納入保護範圍, 因此在此等法令的適用上,在確定兩個人是否確實有同居關係, 陽光註記也可以作為一個重要的參考。 雖然陽光註記並不是確實可以讓同志伴侶取得任何法律上的權利, 但隨著觀念的開放與實務判決的累積進步, 也可以間接達成確認部份同志權益的目標,多少聊勝於無、不無小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02.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31683645.A.57C.html

05/15 17:58, , 1F
推一個
05/15 17:58, 1F
※ 編輯: Bertie (36.224.202.58), 05/15/2015 18:08:09

05/15 18:31, , 2F
推!至少是官方提供管道的一個開始!
05/15 18:31, 2F

05/15 18:40, , 3F
謝謝解釋
05/15 18:40, 3F

05/15 19:00, , 4F
這個必須推
05/15 19:00, 4F

05/15 19:01, , 5F
是性取向不是性向
05/15 19:01, 5F

05/15 19:34, , 6F
此註記無法達到您文中所說的法庭上依據參考
05/15 19:34, 6F

05/15 19:34, , 7F
只是在戶政系統的備註欄增加備註
05/15 19:34, 7F

05/15 19:34, , 8F
此備註欄一般是用來填寫如:「民眾還沒來補發」
05/15 19:34, 8F

05/15 19:35, , 9F
之類的訊息
05/15 19:35, 9F

05/15 19:35, , 10F
完全無須申請,也沒有任何佐證、證明效力
05/15 19:35, 10F

05/15 19:40, , 11F
推推
05/15 19:40, 11F

05/15 19:42, , 12F
推推
05/15 19:42, 12F

05/15 19:48, , 13F
問題不難解決,函詢即可。
05/15 19:48, 13F

05/15 19:51, , 14F
此仍屬公務準文書,依法可為證據。
05/15 19:51, 14F

05/15 20:35, , 15F
謝謝解釋
05/15 20:35, 15F

05/16 00:04, , 16F
大推!謝謝高雄市政府!
05/16 00:04, 16F
文章代碼(AID): #1LLS8zLy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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