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交通事故小撇步,簡單處理有法度!!已回收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policia)時間11年前 (2015/05/16 10:00), 編輯推噓-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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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mtaro (寒假掰掰)》之銘言: : 各位版上的大大好,鑑於車禍發生時,民眾除了撥打110報警,常常因為緊張害怕而導致 : 不知所措,但小妹我要在此提醒大家千萬要冷靜面對(雖然很難,但還是要努力),並在 : 此將流程詳細說明,也請大家不吝指教(本篇因為字數過多,怕傷害大家的眼睛,所以將 : 分成車禍初之處理及車禍後之處處理等2篇) : 前言 : 首先,先跟各位版大報告一下,一般常聽到的A1、A2及A3車禍,係為警方為了統計件數時 : 區分所用,所謂A1係指當事人當場”至24小時內”死亡之案件;A2係指當事人受傷或超過 : 24小時死亡之案件;A3則為普通的財損案件。然而這分類對於民眾來說並無太大實益,” : 一般民眾只需要分財損賠償”跟”有當事人受傷時或死亡”即可(肇事者可能需面臨過失 : 傷害或過失致死的刑責)。 : 第一步:車禍發生時 : 當發生車禍時,切記不要驚慌,也不要就丟下對方就逃跑,即便是對方撞到您,也切記不 : 要離開現場!因為肇事逃逸罪規定在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 : 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就這個條文來看,並不以故意或過失為必 : 要,也就是說,只要發生車禍,不論自己有沒有錯(故意或過失)都要留在現場,將傷者 : 送醫,否則就會構成犯罪。 : 即便對方沒有受傷你逃走,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也要處罰1000-3000罰鍰 : 並吊扣駕照1-3個月。 : 事故發生後,我們可以分成對方有在現場或逃走等兩種情形,若對方逃跑的話,請立即記 : 下肇逃車牌,車輛特徵(顏色車型等),如果沒有行車記錄器,記得「寫下或用手機紀錄 : 下來」這些東西,因為人的記憶會模糊,減少事後找不到肇事者的風險。 : 接著請立即撥打撥打110(報警)與119(救護)或112(緊急求救)或亦可通知保險公司 : 協助處理:(請注意下述兩點) : 1、報案時請說明事故地點、時間、車號、 車種、傷亡情形及報案人姓名。 : 這部分,打110跟119請說明報案人姓名、地點跟是否需要救護車即可(多人受傷請特別告 : 知需要幾台救護車),除非是肇逃車輛有明顯特徵需要攔截圍捕,不然其餘車號、車種等 : 細節,處理員警到場後再告知記錄即可。 : 110跟119主要是快速派遣勤務人員到現場,敘述太多會拖長處理員警跟救護車到場時間。 : 2、手機即使遭到鎖定或找不到網路,或尚未插入SIM卡時,只要手機仍位於可使用之網路 : 類型涵蓋範圍內,仍可撥通112緊急求救系統。3、當事人最好親自報案,或委託他人報案 : ,此屬「自首行為」,日後若需負擔刑事責任,則可依法獲得減刑),另外如果你沒受傷 : ,應該要用石頭、粉筆、口紅等把車子發生事故地點定位然後把車輛移開,不然可能會吃 : 一張妨害交通的罰單(同上面處罰條例第62條)喔!但如果是有受傷的,不可移車,就傷患 : 看需不需要就醫,打110時可以跟他說有人受傷請他幫忙叫救護車。 : 此外,警察到前請注意自身跟他車安全,依事故地點的不同,放置三角錐的位子也有不同 : 喔! : 1、 高速公路:應放置於事故地點後方100公尺處。 : 2、 快速道路或最高速限超過60公里之路段:應放置於事故地點後方80公尺處。 : 3、 最高速限超過50公里至60公里之路段:應放置於事故地點後方50公尺處。 : 4、 高速限50公里以下之路段:應放置於事故地點後方30公尺處。 : (貼心小提醒:依事故道路的速限,作為放置距離,既好記又明瞭。例如:在速限50公里 : 的道路,車輛故障標誌就放置於車後50公尺。高速公路速限100公里,就放置於車後100公 : 尺處,以此類推。) : 第二步:員警到場之處理 : 員警到場後,會拍照(車損跟現場照片)、繪製現場圖並登記雙方身份(小叮嚀:欄位順 : 位並不絕對代表責任輕重唷,一切仍然以鑑定後報告為主!),此時,雙方可以向員警敘 : 述當時車禍發生的經過並請求員警記明於談話紀錄之中,另外在事故當事人聯單上,除登 : 記雙方詳實紀錄外,請記得要撥打對方手機確認一下唷!另外,繪製現場圖請確認後再簽 : 名,有問題也要馬上請警察修正,因為後來的證據可能會受到高人、親戚或朋友指點而與 : 事實有所誤差。待所有資料齊全,警方會將卷移給業管單位處理(交通分隊》交通警察大 : 隊),肇責釐清部分,由法官依據筆錄、初判表等資料判定,警察是在第一線處理人員, : 因車禍處理攸關民眾權益,我們會秉持專業、爲每位民眾盡全力付出! : 此外,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會登記雙方姓名及手機等聯絡資料,供日後聯絡之用。但不 : 登記住址,如果有因為申請調解或至法院提告之需要,則可以於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 : 判表時,同時申請事故對方連絡地址,或者在交大四樓民眾聯合服務中心,也可以申請「 : 對方住址」,交大會調閱員警製作事故筆錄時,雙方所留下的聯絡地址,提供給申請人俾 : 提供調解委員會寄送調解通知單之用。(申請調解除可自行申請外也可以要求承辦員警員 : 警主動將事故資料寄送地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 高雄市交通大隊聯合服務中心 :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91號4樓 : 電話:07-2412893 : -----------------以下請勿刪除)-------------------------------- : 高雄板非心情板、個板,無關高雄廣泛市民之文章請勿張貼。 : 例如:我家隔壁的母貓生了小貓、對面的阿婆一個人獨居之類的。 : 這裡是高雄板,請討論與多數高雄市民有直接關聯性的文章。 : 沒高雄點就直接刪除囉。 : 修改文章標題請於文章列表按大寫T : 修改文章內文請於文章列表按大寫E : 同性質文章請以大E修改內文方式加註,請勿於板上重覆多發 我想請教一下,除了最後屬名一個高雄市交通大隊的名稱外, 其他地方跟高雄事務有關係嗎?? 因為現在跑來一個頭銜是高雄市警局公關室的警察, 所以應該貼在car版的文章,這樣就沒問題嗎?? 高雄交通問題在哪邊,全世界都知道在哪邊,這位仁兄在版上混一段時間, 不少人,包含都寫過文章點出問題,也都直接站內信給他, 有看到他們對於這些問題在處理嗎?? 罵他們作秀都是剛好而已。 版主有需要配合高雄警局玩這種作秀活動嗎? 我們要的是真的解決違規,維護治安的警察, 不是作秀的警察。 請問一下,警官,這幾天轉給你或你看到的, 請問高雄經典特色三角窗違規營業、占用騎樓、占用道路的幾個明顯行業, 你們處理了沒?? 周中,我打電話110報警,沒有看到有人出來處理啊。 不要在作秀好嗎?? 有時間在網路博感情,倒不如你花這時間走趟任何一間三角窗違規熱點,處理一下。 加油好嗎?? 不要在網路上作秀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06.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31741613.A.3D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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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像上次明明影片一堆人砸車警察無做為確說有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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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 有需要我把高雄市警局 最近的違規熱點報告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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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 方便你找嗎??新聞說你姓許,不是姓李姓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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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不需要我多此一舉吧 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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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有來作秀讓我知道車禍如何自保。但違反版規就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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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做都有人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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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宣導-->政府沒作事、黑箱;宣導-->作秀、浪費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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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想法 國民黨中央開單罵搶錢阿。高雄開單變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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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單剛好不是嗎?一樣的違規紅單看顏色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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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滑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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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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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覺得你才在作秀 只針對這id窮追猛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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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若有違反版規該刪就刪,但原文是在講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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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硬要扯到違規停車,每篇都說人作秀針對性真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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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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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篇應該去po在Hate板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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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違板規就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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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LgIjFP (Kaohsiung)
文章代碼(AID): #1LLgIjFP (Kaohsi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