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找苓雅區車位出租請小心觀察~已回收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討厭不停下雨)時間11年前 (2015/07/31 17:40), 編輯推噓7(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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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車位難找,但遇到恐怖房東更難搞阿~ 地點我就不公開說了,總之房東先租我車位,後來又把一樓租別人(商家)加停一輛車, 變成住家前塞兩輛車還得空出一條機車通行道, 另外一位房客是個很不細心(還是自己車爛就隨便撞?)的人,客人多又複雜, 搞得我的車一天到晚都是(機車+汽車)的刮痕! 跟房東、房客溝通無數次皆無效,因為該地是窄巷,左右對面鄰居都停汽車, 不是車停進去我人還卡在車裡,不然就是開出來時前後空間不到20公分! 中間有跟房東溝通,也表明想要解約(合約裡有註明:若要提前解約需30天前"書面"通知 他方,且雙防不得要求賠償),房東安撫無效又嗆說去調監視器證明是他們弄的, 後來是真的有去找里長調監視器,才發現沒有監視器照到那邊阿! 更扯的是,房東還說妳車頭朝另一邊就比較不會被刮了阿!(無言...) 後來是真的被刮到怕了(側邊兩三條豪~長~的刮痕,輪胎邊板金花一圈), 就堅決要解約(我們簽一年約,租金已付),這時房東開始避不見面、不接電話, 連我老公在他家樓下打給他,他還假裝不在家(鄰居吐槽說他十幾分鐘前才出來倒垃圾), 用另一隻手機打給他,接了,但一說明我是房客要解約,他立馬表示他不是X先生, 他是他同事,X先生現在不在喔...(戲演很大!世間情他也應該去軋一角吧!) 不然就是堅持我們沒有在30天前用"書面"通知他(簡訊不算喔), 氣得我真的決定要告他,還寄存證信函給他,他還是電話都不接! 朋友都勸我打官司代價大於他應退還的租金,不值得, 可是我覺得這種人就是吃定我們怕麻煩的心態才會繼續他的惡行! 最後,好不容易在電話中協調:我們放棄下個月租金,從這個月開始解約(事實上, 我早就把車開走了,繼續停只會多擔心車子被破壞!)他才願意出面跟我們解約! 在過程中,我們才從里長、鄰居那邊知道他早就惡名昭彰,出了名的愛貪人家便宜, 遇事只會逃避,小動作很多的一個人,但一開始感覺態度不錯,是個好人阿>"< 總之,從這件教訓我也學會幾件事,跟大家分享: 1.以後,不管是租或買房子,人(鄰居)比房子還重要!(他的鄰居一直抓著我吐苦水XD) 2.其實真要打官司也不一定要花大筆錢和時間,可以先利用高雄市幾個免費的法律諮詢 服務去了解自己的權益和處理方式,簡易法庭(不需請律師)和小額訴訟會是個比較省錢 的方式! 3.只要道理站的住腳,不用怕麻煩,有時候一味退讓只會讓這種人橫行下去,既然發生 了,就要去面對、解決它,只是心情上難免會受影響啦! 4.民事訴訟很講求證據,所以對話時要錄音,合約、收據等紙本證明都要好好保留起來, 拍照、錄影這些動作都能自保,免得小人裝傻或出爾反爾囉! 5.如果可以,先月租,不要急著簽長約,先觀察看看房東、位置附近是否有監視器, 甚至可以問問鄰居、里長, 祝大家和自己都能快點找到好車位囉! -----------------(以下請勿刪除)--------------------------------- 高雄板非心情板、個板,無關高雄廣泛市民之文章請勿張貼。 例如:我家隔壁的母貓生了小貓、對面的阿婆一個人獨居之類的。 這裡是高雄板,請討論與多數高雄市民有直接關聯性的文章。 沒高雄點就直接刪除囉。 修改文章標題請於文章列表按大寫T 修改文章內文請於文章列表按大寫E 同性質文章請以大E修改內文方式加註,請勿於板上重覆多發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251.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38335620.A.4FF.html

07/31 17:47, , 1F
哪一間阿
07/31 17:47, 1F

07/31 17:57, , 2F
租屋本來就是人的問題居多
07/31 17:57, 2F

07/31 18:49, , 3F
既然是惡房東就公佈位置讓大家堤防吧!
07/31 18:49, 3F

07/31 20:49, , 4F
沒錯~可以讓大家提防
07/31 20:49, 4F

07/31 20:59, , 5F
樓上兩位是? 認真?
07/31 20:59, 5F

07/31 23:45, , 6F
應該認真XD
07/31 23:45, 6F

08/01 10:34, , 7F
謝謝分享
08/01 10:34, 7F

08/01 21:19, , 8F
我是認真的啊!畢竟大家發問文章前都會爬文搜尋相關
08/01 21:19, 8F

08/01 21:19, , 9F
文章,如果有較詳細的位置可以讓大家避免踩雷,當然
08/01 21:19, 9F

08/01 21:19, , 10F
也有個資法問題,所以可以用個大概相關位置表示即可
08/01 21:19, 10F
文章代碼(AID): #1LkqA4J_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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