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在台鋁書店內吃東西已刪文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植物物理治療師)時間10年前 (2016/06/10 02:10), 10年前編輯推噓2(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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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359305 (哈哈阿翔)》之銘言: : 話說,昨天第一次去台鋁書店,在工具 : 書那區亂晃想說買本書改天搭火車可以 : 看時 : 突然從我旁邊走過一位年紀大概是高中 : 或大學的男生,一手拿著一包巧克力 : 球,另一手不斷的拿出來往嘴裡丟,吃 : 的非常愉快 : 當下我覺得非常疑惑,因為這場面實在 : 非常奇怪,書店吃東西....? : 老實說我整個傻掉了30秒左右無法思考 : 後來決定要去提醒他時人他就已經離開 : 了 : 說真的....書店內不能吃東西不是常識 : 嗎?還是我記錯了= = 今天你的作為沒有錯誤, 台鋁如果規範禁止飲食,那男生的確違反規定 雖然我在某高雄圖書館也常看到人帶飲料就是 ========================================================= 以下所討論不過是我借題對於社會抒發一些感想 並非針對原PO的指責,如覺冒犯,我向您道歉 說實在,現在網路資訊發達, 大家都想著要PO文來媒體公審 卻很少有人付諸行動去阻止你所認為不好之行為 我不敢大放厥詞說每次遇到不公不義之事 我都一定能挺身而出 但至少我也當面請人讓座過 當面請人在圖書館請不要大聲喧嘩 當你遇到所謂的你所謂的不道德時 (因為道德勢必有分歧,因此我這樣說) 你是否有在力所能及之處嘗試著去指正他呢 現今社會爆料的多,指正的少。 在我看來例如臉書上的某某公社 大多數都是好的資訊傳播 (當然這樣說,不然我被告怎辦) 極少數不過是一些 在指正他人及保護自己的天平上 傾向於保護自己的一方, 但卻又想要在網路上獲得一些體感溫度的上升而已 對此我實在是不敢苟同! 事後話癆一下 如果你覺得我只是嘴砲,我亦無話可說 畢竟我也不會在指正別人時,一邊跟友人說 [快點!幫我錄下來,現在我要指正別人了,記得幫我錄帥一點!] 言盡於此,以上,歡迎指教。 =============================================== 補充一點,此文不同意隨意轉載之臉書、社團、論壇 以免有引戰之虞,非我本意 -- 與其庸庸碌碌 不如轟轟烈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59.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65495814.A.C0E.html

06/10 02:17, , 1F
但生命很重要,請小心8+9
06/10 02:17, 1F
你說的自屬當然,因此我非難的並不是不敢挺身而出之人 因為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情況、苦衷 你不能強迫他人為你所認為之正義發光發熱 然後等人家燃燒殆盡後,你又能給予他人什麼 我所非難者是屬那些於網路上 當場不敢發聲,卻又企圖運用網路道德公審 以片面資訊來操弄大眾思想之人 在我看來,這些人,無須我再多言了吧

06/10 02:53, , 2F
需要看我的身心障礙手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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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2:53, , 3F
就是30秒沒錯,我整個無法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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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般人來說應該很難了解多重器障者又每天睡不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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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遇到事情的反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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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您道歉並刪掉相關文字,對您的冒犯我感到很愧疚 你可要求我刪掉此篇文章 ※ 編輯: lin820504 (218.173.59.90), 06/10/2016 03: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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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啦哈哈,畢竟你不知道我的狀況,而且重點在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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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我也很無法理解很多小事情就上爆料公社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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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雖然我隨身都帶著Gopro但是沒拿出來錄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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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遇到事情時我是偏向錄影再去處理的,畢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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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候如果事情沒處理好搞到自己惹上麻煩的話會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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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是將那些原本該當成證據自保用的東西拿來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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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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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諒解,無心之過亦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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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靠 你的作為還不是跟你形容的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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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爽po把文po上來的心態大可私信提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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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沒必要特地回一篇文在板上讓大家觀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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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要路過的鄉民“同意請分享”嗎?
06/10 04:49, 17F

06/10 06:52, , 18F
覺得爆料公社的東西是好內容我也是不敢苟同
06/10 06:52, 18F
文章代碼(AID): #1NMR46mE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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