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市駕駛涉肇逃撞釀2死院方:曾有癲癇病史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Speculative Male)時間5年前 (2020/09/08 23:59), 編輯推噓9(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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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Kaohsiung/breakingnews/3284858 高市駕駛涉肇逃撞釀2死 院方:曾有癲癇病史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09/08/3284858_1_1.jpg
消防員救出姚姓男運將及謝姓男乘客,2人宣告不治。(記者黃旭磊翻攝) 2020-09-08 10:17:05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沈姓男駕駛(43歲)昨晚11點許在小港區涉肇逃釀成2死、2傷 悲劇,被送到阮綜合醫院治療,院方表示,傷者有癲癇治療紀錄,不過,案情進入司法調 查不便透露詳情。 小港警分局今天(8日)表示,沈男駕駛轎車先在沿海一路擦撞廖姓男騎士(41歲),持 續於中山、民益路口擦撞陳姓女騎士,接著在中山、大業北路口撞上姚姓男運將(58歲) 及謝姓男乘客(47歲),造成姚、謝傷重不治,廖男擦挫傷。 阮綜合醫院表示,7日深夜11點51分沈姓駕駛被送至急診,目前意識清醒,額頭、鼻子、 嘴唇、下巴雙膝蓋撕裂傷,右胸肋骨2根斷裂,仍於加護病房治療觀察;而駕駛癲癇治療 紀錄,不過,案情進入司法調查不便透露詳情,須由檢警說明。 院內神經內科主任洪國緯說,癲癇病患發病易發生交通意外,曾有患者騎車時發病,直接 加速撞破前車車窗,人栽進車內,所幸僅受輕傷,建議定時服藥、回診控制病情。 他說,癲癇症患者有可能突發性跌倒、失去意識,若定期服藥、回診,應能穩定控制病情 ,臨床經驗發現,造成交通意外比例不到1成,不過,偶會發生意外仍存在風險。 洪國緯說,依現行交通法規,癲癇患者若發生交通事故不得上路,經治療並附上醫師證明 ,2年後才能取回普通小客車、機車執照,考量人權、工作權,法令並未禁止癲癇患者報 考駕照。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09/08/3284858_2_1.jpg
消防員全力搶救傷患。(記者黃旭磊翻攝) -- 沒說小乘大乘上座部佛教馬哈希尊者帝釋所問經講記77頁拆穿佛法大乘騙局上座部佛教明昆《南傳菩薩道》真釋迦牟尼佛的菩薩成佛之道 大乘菩薩成佛之道 妙法蓮華經華嚴經心經金剛經梵網經(菩薩戒)、圓覺經楞嚴經大乘假佛經。 阿彌陀佛 藥師佛 大日如來大乘假觀世音 維摩詰 龍樹 地藏王大乘假菩薩 https://www.ptt.cc/bbs/soul/M.1584460614.A.E88.html 上座部佛教目犍連子帝須那先偽經大乘十方諸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30.2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99580783.A.521.html

09/09 05:15, 5年前 , 1F
政府不是才剛開放而已
09/09 05:15, 1F

09/09 07:30, 5年前 , 2F
癲癇患者上路根本不確定殺人之故意
09/09 07:30, 2F

09/09 08:05, 5年前 , 3F
還知道肇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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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8:30, 5年前 , 4F
癲癇上路=好安全 機車行駛禁行機車=公共危險
09/09 08:30, 4F

09/09 08:59, 5年前 , 5F
某個韓撞死人 好像也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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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9:00, 5年前 , 6F
韓賜村阿 有原諒色撞死人都沒關係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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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9:58, 5年前 , 7F
2年沒發病就可以上路 跟思覺失調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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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0:32, 5年前 , 8F
今天早上看到疑似高官跑去這路口勘查,平常義交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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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0:32, 5年前 , 9F
的,居然7點多就有制服寫所長的現身接待,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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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0:35, 5年前 , 10F
看來要無罪釋放後,再出來害人了
09/09 10:35, 10F

09/09 12:50, 5年前 , 11F
現在要改戰癲癇病人了嗎
09/09 12:50, 11F

09/09 14:03, 5年前 , 12F
癲癇政府都認證可以上路了哪裡來的問題?
09/09 14:03, 12F

09/09 14:06, 5年前 , 13F
癲癇症病史的人可以開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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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5:53, 5年前 , 14F
不要違反人權結果撞死兩個人,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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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1:01, 5年前 , 15F
活著的犯人有人權,被撞死的死人沒人權;呵呵呵,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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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1:01, 5年前 , 16F
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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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1:17, 5年前 , 17F

09/10 01:18, 5年前 , 18F
有條件開放一樣是開放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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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15:07, 5年前 , 19F
交通肇事者18-29歲與30-39歲比例最高,所以應該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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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15:07, 5年前 , 20F
面禁止上路,寧可錯殺不可錯放
09/10 15:07, 20F

09/10 15:08, 5年前 , 21F
以上面邏輯,為了避免被撞的沒人權,只好這樣
09/10 15:08, 21F

09/13 23:47, , 22F
樓上說的真好,禁止機車上路是不是更好?
09/13 23:47, 22F

09/13 23:49, , 23F
不要忘記人活著才會有人權
09/13 23:49, 23F
文章代碼(AID): #1VLwflKX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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