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快訊/高雄橋頭桶屍案2嫌遭重判 殺人+遺棄屍體要關10年以上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姆咪榨豆漿)時間4年前 (2021/04/09 17:25), 4年前編輯推噓8(191137)
留言67則, 33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以下發文提示發文後請勿刪除------------------------ 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409/1956827.htm 2.完整新聞標題: 快訊/高雄橋頭桶屍案2嫌遭重判 殺人+遺棄屍體要關10年以上 3.媒體來源(作者/媒體)/完整新聞內文: ETtoday新聞雲 2021/4/9 記者黃子倩/高雄報導 震驚社會各界的橋頭桶屍案,橋頭地方法院稍早做出判決,重判兇嫌吳男應執行有期徒刑 19年4個月;熊女則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8個月。根據橋頭地院給的判決主文寫道,吳嫌與 熊嫌兩人觸犯共同私行拘禁罪、共同殺人罪以及共同遺棄屍體罪,依照情節不同,分別判 處有期徒刑。可上訴。 回顧這起案件,高捷橋頭糖廠旁的空地2020年4月發現桶屍,檢警依據指紋查出死者是失 蹤了5年半的林姓婦人,循線查出她在2014年因為盤讓卡拉OK店,和45歲的吳姓男子以及5 3歲的熊姓婦人發生衝突後,慘遭毆打後致死,吳、熊兩人擔心東窗事發,竟然買來塑膠 桶、鹽酸等物,將林婦裝桶埋入現場空地,直到橋頭捷運站對面的空地整地,裝著林婦屍 體的桶子意外「重見天日」,這起命案才曝了光。 橋頭地院指出,吳、熊兩嫌雖坦承有私刑拘禁、遺棄屍體等行為,但否認有何殺人或傷害 致死的行為,橋頭地院合議庭依照法醫到庭證述及解剖鑑定報告書所示,被害人遺體呈現 甲狀軟骨骨折的頸部傷勢,及身上有多處大面積鈍力傷遍佈,研判是因為橫紋肌溶解死亡 。 核對熊女所證吳男有持棒毆打被害人,吳男證熊女有立於被害人身後以手臂環繞被害人頸 部,以及返屋後當場聽聞熊女怒訴因被害人(死者)對外呼救下樓,她制止時反遭咬傷左 手臂,當庭勘驗熊女左手臂上方內側可見偏白咬痕,和吳男所證情節相符,足認熊女應有 先勒頸致死不成,後續由吳男持長型器具持續猛毆的行為,而有共同犯意聯絡。另由熊女 所稱當時見及被害人遍體鱗傷,虛弱似大病一場,可見其當時已知被害人生命垂危,卻未 儘速將人送醫,反而駕車駛離店內後,漫無目的的繞行,足見吳、熊二人於行為當時確有 殺人之不確定故意的情形。 心得:高雄市感覺快變高譚市了...殺人才判刑十幾年而已 4.類似新聞4小時內如果沒有增加新資訊禁發,如果有增加新資訊請依規定標示 清楚,標示規定請參照 #1S6oiFv7 (Kaohsiung),違者刪文,如若惡意者 以退文及水桶處理 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退文,請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62.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17960326.A.1EF.html ※ 編輯: Rita0205 (223.137.162.12 臺灣), 04/09/2021 17:26:16

04/09 17:30, 4年前 , 1F
關不到十年就能假釋了
04/09 17:30, 1F

04/09 17:31, 4年前 , 2F
真的沒有問題?!
04/09 17:31, 2F

04/09 17:31, 4年前 , 3F
樓下a7支援
04/09 17:31, 3F

04/09 17:35, 4年前 , 4F
都一把年紀還這麼衝…………
04/09 17:35, 4F

04/09 17:35, 4年前 , 5F
2樓你怎麼了?你有問題嗎?
04/09 17:35, 5F

04/09 17:55, 4年前 , 6F
假釋就能出來了
04/09 17:55, 6F

04/09 17:57, 4年前 , 7F
真的很傻 開車撞死再賴給A柱也不至於此
04/09 17:57, 7F

04/09 18:06, 4年前 , 8F
殺人判刑的量刑標準全國都適用,說得像是用不同法規
04/09 18:06, 8F

04/09 18:07, 4年前 , 9F
一樣。帶這種毫無常識的風向的真的很煩
04/09 18:07, 9F

04/09 18:23, 4年前 , 10F
佛經一定抄的很工整
04/09 18:23, 10F

04/09 18:32, 4年前 , 11F
治安慘
04/09 18:32, 11F

04/09 18:34, 4年前 , 12F
po文推文需要資格審查嗎?
04/09 18:34, 12F

04/09 18:43, 4年前 , 13F
二樓是有什麼問題?
04/09 18:43, 13F

04/09 18:46, 4年前 , 14F
推s38
04/09 18:46, 14F

04/09 19:05, 4年前 , 15F
有殺跟沒殺人判刑都差不多,以後還是都殺了才不麻
04/09 19:05, 15F

04/09 19:05, 4年前 , 16F
04/09 19:05, 16F

04/09 19:29, 4年前 , 17F
辛苦了一天一新聞
04/09 19:29, 17F

04/09 19:35, 4年前 , 18F
帶風向很辛苦厚
04/09 19:35, 18F

04/09 20:04, 4年前 , 19F
我都不知道市長可以管法院怎麼判欸
04/09 20:04, 19F

04/09 20:14, 4年前 , 20F
六法全書唯一死刑嘻嘻
04/09 20:14, 20F

04/09 20:31, 4年前 , 21F
資格審查起來XD
04/09 20:31, 21F

04/09 20:51, 4年前 , 22F
帶這種毫無常識的風向的真的很煩
04/09 20:51, 22F

04/09 21:03, 4年前 , 23F
豪可怕 這種人還有人企圖帶風向轉移話題
04/09 21:03, 23F

04/09 21:03, 4年前 , 24F
04/09 21:03, 24F

04/09 21:19, 4年前 , 25F
真的 同意樓上 超可怕derrrr
04/09 21:19, 25F

04/09 21:47, 4年前 , 26F
推skylee
04/09 21:47, 26F

04/09 21:48, 4年前 , 27F
大概這些判刑刑度都是因為暖男的問題吧
04/09 21:48, 27F

04/09 23:17, 4年前 , 28F
每天都要找一篇辛苦了
04/09 23:17, 28F

04/09 23:47, 4年前 , 29F
沒有公開凌遲處死都是輕判,鬼島台灣,垃圾人權
04/09 23:47, 29F

04/10 00:21, 4年前 , 30F
查了全部都是帶風向的文章,很棒棒ㄋㄣ
04/10 00:21, 30F

04/10 00:25, 4年前 , 31F
起風了!
04/10 00:25, 31F

04/10 00:37, 4年前 , 32F
期待今天高雄又有什麼新聞!
04/10 00:37, 32F

04/10 01:12, 4年前 , 33F
又在崩潰了真的搞笑
04/10 01:12, 33F

04/10 01:21, 4年前 , 34F
自己帶風向可以,別人帶就是
04/10 01:21, 34F

04/10 03:02, 4年前 , 35F
就統一量刑 殺人死刑 竊盜死刑 酒駕死刑 詐欺死刑
04/10 03:02, 35F
我個人認為殺人跟酒駕本就應該要死刑 酒駕是抓到不管有沒有肇事直接死刑 太多酒駕累犯不處理,造成了多少家庭悲劇

04/10 03:03, 4年前 , 36F
全都死刑 這樣就沒有"才"的問題了吧??XDDD
04/10 03:03, 36F

04/10 08:22, 4年前 , 37F
a7麻吉出來相挺了,你該辦桌了,有情有義
04/10 08:22, 37F

04/10 08:35, 4年前 , 38F
一條人命判10年 關5年就可以假釋 還有人說統一量刑
04/10 08:35, 38F
※ 編輯: Rita0205 (223.137.162.12 臺灣), 04/10/2021 11:45:09

04/10 13:09, 4年前 , 39F
酒駕就死刑,他們會直接多撞死幾個給你看而已,跟以
04/10 13:09, 39F

04/10 13:09, 4年前 , 40F
前的綁票幾乎都撕票,甚至殺更大是一樣的道理
04/10 13:09, 40F

04/10 13:45, 4年前 , 41F
說真的這樣不輕啊
04/10 13:45, 41F

04/10 14:47, 4年前 , 42F
要不要列一下以前綁票的案例,甚至有判死的更好
04/10 14:47, 42F

04/10 14:50, 4年前 , 43F
多撞死幾個也是要讓加害者死,現在是放加害者出來繼
04/10 14:50, 43F

04/10 14:50, 4年前 , 44F
續殺,我還是支持死刑,別再死刑無法解決問題
04/10 14:50, 44F

04/10 16:39, 4年前 , 45F
你看清楚一下他的說法,常常有人看到黑影就開槍
04/10 16:39, 45F

04/10 16:39, 4年前 , 46F
不是說不能死刑,而是什麼事就直線式的想法直接死刑
04/10 16:39, 46F

04/10 16:39, 4年前 , 47F
,那最後結果不一定好
04/10 16:39, 47F

04/10 16:40, 4年前 , 48F
他的說法是,"酒駕是抓到不管有沒有肇事直接死刑"
04/10 16:40, 48F

04/10 16:42, 4年前 , 49F
照那情形抓到就死,那當然是酒駕要被抓就打死也要逃
04/10 16:42, 49F

04/10 16:42, 4年前 , 50F
,撞臨檢的警察也要逃啊,反正最多也就死而已,酒駕
04/10 16:42, 50F

04/10 16:42, 4年前 , 51F
開著車四處逃四處撞,台灣人口密集住商混合,會發生
04/10 16:42, 51F

04/10 16:42, 4年前 , 52F
什麼事不難猜吧
04/10 16:42, 52F

04/10 23:37, 4年前 , 53F
呵呵 台灣法律值得期待
04/10 23:37, 53F

04/11 16:28, 4年前 , 54F
所以照樓上說法,酒駕肇事也是可以情有可原嗎?
04/11 16:28, 54F

04/11 16:30, 4年前 , 55F
法規規定就是不能酒駕該開罰,但是現在問題
04/11 16:30, 55F

04/11 16:30, 4年前 , 56F
在法則太輕,造成某些族群根本不鳥你
04/11 16:30, 56F

04/11 16:32, 4年前 , 57F
酒駕撞死人是一條生命沒錯,你用酒駕知道會死就多帶
04/11 16:32, 57F

04/11 16:32, 4年前 , 58F
幾條生命去說只是想讓酒駕者不要死而已
04/11 16:32, 58F

04/11 16:35, 4年前 , 59F
這跟道德綁架差不多吧,今天罰則的目的除了讓犯錯
04/11 16:35, 59F

04/11 16:35, 4年前 , 60F
者得到該有的處罰之外,還有讓其他人得到警惕的作
04/11 16:35, 60F

04/11 16:35, 4年前 , 61F
用,在這個立場下我覺得酒駕肇事撞死人者應該還是
04/11 16:35, 61F

04/11 16:35, 4年前 , 62F
絕對死刑沒錯,最好還要抄家整個賠償給被害者家屬
04/11 16:35, 62F

04/11 16:35, 4年前 , 63F
更好
04/11 16:35, 63F

04/11 16:37, 4年前 , 64F
另外酒駕知道肇事會死的話
04/11 16:37, 64F

04/11 16:37, 4年前 , 65F
除非他有意尋死不然都會知道不要開車的
04/11 16:37, 65F

04/11 16:39, 4年前 , 66F
既然我們都知道如果解決不了問題那就解決提出問題
04/11 16:39, 66F

04/11 16:39, 4年前 , 67F
的人,那為甚麼就不能解決掉那個酒駕肇事的?
04/11 16:39, 67F
文章代碼(AID): #1WS1s67l (Kaohsiung)
文章代碼(AID): #1WS1s67l (Kaohsi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