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罕見!詐欺案母護女被求重判 法官引論語「父為子隱」駁回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歪踢光)時間4年前 (2022/05/07 00:53), 編輯推噓13(2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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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連結過長時可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未提供者警告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18116 2.完整新聞標題: 標題沒有寫出來,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罕見!詐欺案母護女被求重判 法官引論語「父為子隱」駁回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2年5月6日 媒體:自由時報 作者:鮑建信 媒體來源如:蘋果日報、中央社 作者定義:1.自然人 2.撰稿人或主編 缺少任一媒體資訊,將依新聞文規定,文章退回。 4.完整新聞內容: 高市康姓母女經營網路代購保養品,涉嫌詐騙660萬元,地院依詐欺罪判處康母徒刑2年, 檢方認為她證詞袒護女兒,上訴要求重判,高雄高分院則引用孔子論語「父為子隱、子為 父隱,直在其中矣」,駁回上訴並定讞,相當罕見。 判決書指出,康母於2015年間,向張女客戶佯稱,其有從事「日本膠原蛋白」、「蜂王乳 」等代購業務,並有「范先生」、「郭小姐」、「澎湖阿姨」等人可供銷售,若先購買進 貨後,再轉售予范等人,膠原蛋白每包可獲利40元至50元、蜂王乳每袋可獲利100元至150 元不等金額,張女把貨款匯款至康婦女兒郭女的戶頭,共被騙386萬4965元。 此外,康母也以同樣手法,詐騙劉姓女客戶273萬5680元,並把錢匯入郭女帳戶,郭女涉 嫌詐欺罪部分,另案審理。 高雄地院審結後,依詐欺罪判處康母有期徒刑2年,檢方不服上訴指出,被告雖坦承犯行 ,但詐騙金額不少,於偵、審中又一味迴護其女,至今也未達成和解,足認犯後態度不佳 ,並無悔悟之心,建議從重量刑。 2審合議庭引用論語「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認為康母迴護其女,乃母女 親情、護女心切始然,當然不忍苛責,不能做為加重量刑理由外,至於未和解等因素,原 審量刑已考量過,因此刑度不變。 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退文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66.1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51855984.A.F7F.html

05/07 01:03, 4年前 , 1F
詐欺在台灣猖獗 法官也幫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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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1:08, 4年前 , 2F
騙一百萬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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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1:09, 4年前 , 3F
讀書讀到腦子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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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1:33, 4年前 , 4F
恐龍法官講中文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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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1:45, 4年前 , 5F
法官是不是忘記母女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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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1:56, 4年前 , 6F
該罰的已考量 不因此加重 又不是不罰或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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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2:42, 4年前 , 7F
原來法官還要懂得四書五經啊,刷新我的世界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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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2:51, 4年前 , 8F
其實判例引經據典乃春秋決獄的傳統,可以視作是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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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2:51, 4年前 , 9F
法律與傳統文化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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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2:52, 4年前 , 10F
母女共同經營已是共同正犯,哪來的父為子隱?應一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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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2:52, 4年前 , 11F
求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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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3:03, 4年前 , 12F
騙六百萬判刑兩年,等於年收三百萬難怪詐騙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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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3:23, 4年前 , 13F
把責任攬在自己身上本來就不是從重量刑的依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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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3:24, 4年前 , 14F
雖然和本案無關 但刑法167就是這句論語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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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3:56, 4年前 , 15F
這裡是是2022不是春秋。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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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4:51, 4年前 , 16F
幹 這句話前提是2人不是共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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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7:18, 4年前 , 17F
法匠再繼續不食人間煙火遲早被AI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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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7:21, 4年前 , 18F
工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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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7:57, 4年前 , 19F
不愧是犯罪天堂欸 司法改革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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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8:02, 4年前 , 20F
應該兩個都加重吧 親不教養 子不規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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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8:38, 4年前 , 21F
不是,你是在審判耶!說好的法理情?哈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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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8:45, 4年前 , 22F
幹 古人都作古了還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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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14, 4年前 , 23F
暈倒 全高雄是不是只剩我還沒槍沒搞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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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26, 4年前 , 24F
父為子隱是人之常情,古代法律可以,但現代法律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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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26, 4年前 , 25F
可以啊,朝代不同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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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45, 4年前 , 26F
鳥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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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11, 4年前 , 27F
情理法, 恐龍法官腦子都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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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14, 4年前 , 28F
如果是共犯,就應該共同起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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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15, 4年前 , 29F
親屬關係是可以拒絕作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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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18, 4年前 , 30F
現代寫個判決還要找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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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42, 4年前 , 31F
鼓勵搞詐騙家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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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54, 4年前 , 32F
這法官是不是某附佛外道團體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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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55, 4年前 , 33F
論語也只是說這是人之常情 又沒說可以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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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2:49, 4年前 , 34F
這個判決有理 817可以回家睡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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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2:50, 4年前 , 35F
笑死,犯罪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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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4:18, 4年前 , 36F
那不就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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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4:22, 4年前 , 37F
又在做功德,法官的功德文化真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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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4:36, 4年前 , 38F

05/07 16:12, 4年前 , 39F
作偽證都無罪,難怪法庭裡面全是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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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7:34, 4年前 , 40F
詐欺和酒駕殺人..正義不彰,台灣法官真的要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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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8:31, 4年前 , 41F
這樣算重新定義“共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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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9:12, 4年前 , 42F
法官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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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1:05, 4年前 , 43F
國文老師在哭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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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02:07, 4年前 , 44F
沒被騙裝什麼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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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05:25, 4年前 , 45F
被害人:x你媽法官被告全是渣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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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09:03, 4年前 , 46F
慈母敗兒(女)還有什麼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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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YTL9mz_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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