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違規裁判公告18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SasazakiMami的狗)時間3年前 (2022/12/20 16:35), 3年前編輯推噓5(8332)
留言43則, 13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有一些檢舉區之檢舉格式不符 跟查無推文 以及超過七日 就不一一處理了 那已下開始公布裁判結果 公告後執行 ====================== 裁判字號:第00000049號 V受理檢舉區檢舉 板主自行舉發 私人信件舉發 被檢舉人:nerst0802 判決如下:水桶7日 檢舉事項: #1ZdNAKc9 (Kaohsiung) nerst0802 6-1

12/18 16:03,
4%沒事都能拿出來酸,有夠弱智的
12/18 16:03
判決理由: 我原本還真的不知道4%是指哪個族群 所以我上鄉民百科跟八卦板檢舉區那篇文看了一下 大概是PTT使用者對於民眾黨支持者之謔稱 那我看了整篇推文 雖然沒看過有人說我是4% 但是我想也沒有各黨派的支持者會跳出來說自己是什麼戲謔用語的受者 簡單說沒人會對號入座 那回歸推文 意思就是民眾黨的支持者沒事都拿這種事情出來做文章 有夠弱智的 我個人認為這樣算是有挑釁民眾黨支持者的標準了 所以依照6-1的挑釁跟引起民眾黨支持者爭議之言論 構成要件 判處水桶7日 引用板規: 6-1 禁止惡意鬧版,挑釁或引起爭端之內容,人身攻擊等,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 或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刪文併水桶、退文。 救濟權利: 如對判決有疑慮或是有欲為自己言詞辯護等 歡迎於72小時內來信更審 若更審不符則可於本判決後向群組事務版提出上訴 ====================== 裁判字號:第00000050號 V受理檢舉區檢舉 板主自行舉發 私人信件舉發 被檢舉人:plzza0cats 判決如下:不處分 檢舉事項: #1ZddEZNK (Kaohsiung) plzza0cats 6-1 你24小時在 12/18 17:17 PolarbearTW : 高雄板維穩 引戰 s￿￿* 判決理由: 這篇文主要是我解釋判決時底下的爭論 頭尾我都看到了 這一段只是其中一段 講白話一點當時已經起爭端了 並沒有從這一句話開始才算引戰 另外說維持穩定 主觀上看來亦無惡意或是人身攻擊之虞 經以上綜合考量 還很難說構成 6-1構成要件 因此裁判不處分 引用板規: 6-1 禁止惡意鬧版,挑釁或引起爭端之內容,人身攻擊等,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 或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刪文併水桶、退文。 救濟權利: 如對判決有疑慮或是有欲為自己言詞辯護等 歡迎於72小時內來信更審 若更審不符則可於本判決後向群組事務版提出上訴 ====================== 裁判字號:第00000051號 V受理檢舉區檢舉 板主自行舉發 私人信件舉發 被檢舉人:hancash 判決如下:水桶30日 檢舉事項: #1ZdVQlXm hancash公開站內信違反站規 判決理由: 去查 落落長的最後一段

12/19 20:06,
若照某些嘴砲仙的言論來解釋,是不是叫這群學
12/19 20:06

12/19 20:06,
生直接吞下都不要申訴呢?若是這樣,那這些「
12/19 20:06

12/19 20:06,
未來的棟樑」都不知道死幾次了。我的論調不噁
12/19 20:06

12/19 20:06,
心,我夜間部延畢也不噁心,噁心的是這些嘴砲
12/19 20:06

12/19 20:06,
仙,只會在螢幕後鍵盤上人云亦云的檢討加害者
12/19 20:06

12/19 20:06,
,一群人檢討加害者有何屁用?倒不如指導那群
12/19 20:06

12/19 20:06,
前後批的學生聯合起來申訴還比較有用,這次是
12/19 20:06

12/19 20:06,
狗屎運沒人在ICU插管,難道要等到有人死亡才要
12/19 20:06

12/19 20:06,
討論為何當初學生不聯合起來向學校申訴?嘴砲
12/19 20:06

12/19 20:06,
仙們,出來嘴砲一下你們的想法吧!
12/19 20:06

12/19 20:09,
https://i.imgur.com/保護當事人隱私.jpg
12/19 20:09
這已經很明顯構成 1-4 禁止未經同意公布其他使用者資料/隱私,或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經當事人檢舉後,則以水桶併退文處理。 裁判水桶 為其為推文無法退文 但損害個人站內信隱私者情節重大 引用6-9 裁判30日 引用板規: 1-4 禁止未經同意公布其他使用者資料/隱私,或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經當事人檢舉後,則以水桶併退文處理。 6-9 本版退文包含刪文者。若推文觸犯退文條款,以水桶代替之。 救濟權利: 如對判決有疑慮或是有欲為自己言詞辯護等 歡迎於72小時內來信更審 若更審不符則可於本判決後向群組事務版提出上訴 ======================= 裁判字號:第00000052號 V受理檢舉區檢舉 板主自行舉發 私人信件舉發 被檢舉人:s380914 判決如下:不處分 檢舉事項: #1ZbQ1iiV (Kaohsiung)s380914 6-1 or 3-12

12/12 02:08,
公車什麼時候變得這麼至高無上了,公車停靠和啟動才
12/12 02:08

12/12 02:08,
是造成路面阻塞的一大原因吧
12/12 02:08

12/12 02:10,
工程=某些人餓(中飽私囊)=沒財政紀律,讚耶
12/12 02:10

12/12 02:10,
這種紀律邏輯是跟柯文哲學的嗎
12/12 02:10

12/12 02:12,
某些人一邊稱讚台北路網,一邊嫌棄其他地方運量做不
12/12 02:12

12/12 02:12,
起來,難道台北是一開始就路網這麼密集嗎,不養哪會
12/12 02:12

12/12 02:13,
成長
12/12 02:13
判決理由: 這個檢舉是6-1 or 3-12 我建議你們可以用6-1and3-12 不然這樣我不知道用哪條法規來適法 那我們看一下 這篇文章原po說 我這邊說說我對大眾運輸的看法 那以下就是對於輕軌環狀做討論的心得 所以正常來說 被檢舉人的發言意在討論交通 前面對於公車的討論沒問題 工程=有些人很餓=沒財政紀律,讚耶 這種邏輯是跟柯文哲學的嗎 這邊就是爭議點了 我們反過來說可以理解被檢舉人想表示 柯文哲的邏輯是 工程=某些人餓(中飽私囊)=沒財政紀律,讚耶 那基本上沒財政紀律很顯然是消遣政治人物的概念 但經查柯文哲是目前台北市市長 公共政治人物本來就必須接受更多的言論評論 所以依照3-12 禁止對候選人、政治人物、政黨有辱罵或毀謗...等攻擊言詞 只是在網路上評論政治人物的邏輯觀是沒有財政紀律 很難說是直接用惡意詞與進行辱罵跟誹謗 例如對於政治人物直接用垃圾 下賤 王八蛋等字眼攻擊進行辱罵 或是用 收取贓款 酒後駕車 等 非事實行為進行誹謗 因此3-12不構成要件 那以6-1引起爭端之內容來看 被檢舉人所言: 某些人一邊稱讚台北路網,一邊嫌棄其他地方運量做不起來, 難道台北是一開始就路網這麼密集嗎,不養哪會成長 前者所說某些人無法揣測被檢舉人欲表達何種人群 無法探究指涉之對象 不具有明顯針對特定族群做出挑釁及爭端之案例 再次查閱整篇貼文 也沒有明顯證據能證明這番發言在文章中引起爭端 剩下說台北路網 純粹為被檢舉人之主觀意見無具惡意 所以也很難明顯地說構成6-1之要件 基於以上之裁判說明 判決被檢舉人無構成板規違反規定要件 因此不予已處分 引用板規: 6-1 禁止惡意鬧版,挑釁或引起爭端之內容,人身攻擊等,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 或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刪文併水桶、退文。 3-12 文章與推文若涉及政治相關的內容,理性討論,勿帶入人身攻擊之批評, 影響/汙染版面閱讀, 因此文章(含簽名檔)與推文的內容請注意以下事項: a.禁止對候選人、政治人物、政黨有辱罵或毀謗...等攻擊言詞。 涉及誹謗、重大暫無證據之造謠,板主得視情況備份文章。 b.禁止對討論公共政策者人身攻擊,以上兩點違者水桶。 救濟權利: 如對判決有疑慮或是有欲為自己言詞辯護等 歡迎於72小時內來信更審 若更審不符則可於本判決後向群組事務版提出上訴 ====================== -- 高雄板板主 ilovemam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144.1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71525309.A.931.html

12/20 16:43, 3年前 , 1F
維穩在維基裡的解釋是:維穩,全稱即維護國家局勢
12/20 16:43, 1F

12/20 16:43, 3年前 , 2F
和社會的整體穩定。不單純是維持穩定
12/20 16:43, 2F

12/20 16:44, 3年前 , 3F
不能算貶義詞吧 聯合國也有維穩部隊
12/20 16:44, 3F

12/20 16:45, 3年前 , 4F
我只是不喜歡誤用或濫用,我對判決沒有意見
12/20 16:45, 4F

12/20 17:26, 3年前 , 5F
第一個是2/11號哪裡超過7天?
12/20 17:26, 5F

12/20 17:28, 3年前 , 6F
我2/18檢舉的呢!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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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7:32, 3年前 , 7F
謝謝版主,我終於知道4%仔的意思了XD
12/20 17:32, 7F

12/20 17:32, 3年前 , 8F
綠共黨查不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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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7:32, 3年前 , 9F
查的到
12/20 17:32, 9F

12/20 17:33, 3年前 , 10F
看了樓上算法,我突然覺得我知識不足,原來有第0天
12/20 17:33, 10F

12/20 17:41, 3年前 , 11F
11 號當天
12/20 17:41, 11F

12/20 17:41, 3年前 , 12F
12 第二天
12/20 17:41, 12F

12/20 17:41, 3年前 , 13F
13第三天
12/20 17:41, 13F

12/20 17:41, 3年前 , 14F
14第四天
12/20 17:41, 14F

12/20 17:41, 3年前 , 15F
15第五天
12/20 17:41, 15F

12/20 17:41, 3年前 , 16F
16第六天
12/20 17:41, 16F

12/20 17:41, 3年前 , 17F
17 第七天
12/20 17:41, 17F

12/20 17:41, 3年前 , 18F
18 第八天
12/20 17:41, 18F

12/20 17:41, 3年前 , 19F
樓上!氣到打錯是12/12號
12/20 17:41, 19F

12/20 17:43, 3年前 , 20F
12/12 02:08
12/20 17:43, 20F

12/20 19:15, 3年前 , 21F
11到18號不是已經七天了==
12/20 19:15, 21F

12/20 19:15, 3年前 , 22F
當天本來就要算一天
12/20 19:15, 22F

12/20 20:01, 3年前 , 23F
好謎的標準
12/20 20:01, 23F
已對x173109檢舉之案件做出裁判 補充至此公告 ※ 編輯: ilovemami (27.53.144.161 臺灣), 12/20/2022 20:19:29

12/20 20:34, 3年前 , 24F
確診隔離是隔天才算第一天!(喂
12/20 20:34, 24F

12/20 20:55, 3年前 , 25F
喂XD
12/20 20:55, 25F

12/20 21:23, 3年前 , 26F
鄉民百科也有綠共的內容阿!
12/20 21:23, 26F

12/20 21:27, 3年前 , 27F
其實我覺得我這個判決沒做好 會讓人感覺我拐彎抹角
12/20 21:27, 27F

12/20 21:27, 3年前 , 28F
在證實4%=板主認證的民眾黨支持者 雖然意指在罵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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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21:27, 3年前 , 29F
障 但這樣以後各種戲謔性的檢舉文應該會變多 不過快
12/20 21:27, 29F

12/20 21:27, 3年前 , 30F
要有新版主來分擔壓力了
12/20 21:27, 30F

12/20 22:03, 3年前 , 31F
民眾黨黨主席都自己承認是4%了,應該也不算是戲謔
12/20 22:03, 31F

12/20 22:03, 3年前 , 32F
了吧?
12/20 22:03, 32F

12/20 22:23, 3年前 , 33F

12/20 23:13, 3年前 , 34F
等等我覺得你這樣判決會累死…
12/20 23:13, 34F

12/20 23:13, 3年前 , 35F
打太多了吧 l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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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23:44, 3年前 , 36F
我喜歡把判決思路寫出來 第一一邊寫一邊去推敲法理
12/20 23:44, 36F

12/20 23:44, 3年前 , 37F
第二這樣賺的P幣比較多 第三這樣我覺得比 6-1違規 3
12/20 23:44, 37F

12/20 23:44, 3年前 , 38F
-12無違規 比較能讓大家清楚
12/20 23:44, 38F

12/21 01:16, 3年前 , 39F
一天要花多少時間在判決上阿,好累的感覺
12/21 01:16, 39F

12/21 01:37, 3年前 , 40F
一開始覺得一周一次差不多 現在就禮拜三日結試試看
12/21 01:37, 40F

12/21 07:16, 3年前 , 41F
我覺得第二才是重點?
12/21 07:16, 41F

12/21 09:02, 3年前 , 42F
覺得板面很亂,裁決跟分段都不明顯
12/21 09:02, 42F

12/21 12:26, 3年前 , 43F
我之後會把主要判決放在上面的 對不起
12/21 12:26, 43F
文章代碼(AID): #1ZeNEzan (Kaohsiung)
文章代碼(AID): #1ZeNEzan (Kaohsi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