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這原因放了「撒釘怪客」!邪釘溢出腰...勾爆胎惡夢 雄檢擬抗告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蔥油雞)時間4小時前 (2024/10/22 12:43), 編輯推噓11(1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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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vvRnxL 2.完整新聞標題: 這原因放了「撒釘怪客」!邪釘溢出腰...勾爆胎惡夢 雄檢擬抗告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 2024/10/22 11:05 媒體: 三立新聞網 作者: 簡榮良 4.完整新聞內容: 高雄一名「撒釘怪客」53歲陳姓男子腰間綁的塑膠罐滿溢鐵釘,車上置物箱還有一大袋鐵釘 、玻璃瓶,沿小港、林園一帶隨意撒釘,釣出一堆爆胎苦主嘆,光換輪胎就要花1萬,氣得牙 癢癢。男子20日被跟監警方抓包現行犯遭逮捕,認為有再犯之虞必須建請法官羈押;但法官 召開羈押庭後,難認被告涉犯強制罪嫌重大,尚無羈押原因,無保請回。對此,雄檢今(22) 日回應,收到裁定具體內容後,會研商後續處理,擬抗告。 造成高雄小港、林園居民人心惶惶的「撒釘怪客」53歲陳姓男子20日被跟監警方抓包現行犯 遭逮捕,還在他身上查扣兩個袋子內裝滿玻璃瓶及鐵釘,他供稱「後面有人跟蹤」才會撒鐵 釘防範,於是在4月29日、5月3日、5月7日晚間,出沒在小港區中山四路、民意路口的南下慢 車道上,並對著快車道丟擲玻璃瓶,行經此路段騎士爆胎連連,恨得牙癢癢。 警方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送辦,檢察官則於複訊時,認定他也同樣涉及強制罪,且有反覆 實施之虞向法院聲押。 檢方認被告在道路撒鐵釘,涉犯刑法第304強制罪、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認其 有反覆實施之虞,依刑事訴訟法101條之1聲請羈押。而被告雖承認有撒鐵釘之行為,但刑法 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並非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所列罪名,且依卷內事證,亦難認 被告涉犯強制罪罪嫌重大,尚無羈押原因,故諭知無保請回。 對此,雄檢今日回應,收到裁定具體內容後,會研商後續處理,擬抗告。 5.心得: 逍遙幾個月後終於依現行犯逮捕,結果又讓法官放出來^^ 撒個釘破個胎,又沒害死人,的確並非罪嫌重大,你各位附近居民持續小心囉。 ---- Sent from Be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225.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729572187.A.C70.html

10/22 12:44, 4小時前 , 1F
被害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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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46, 4小時前 , 2F
車行大失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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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48, 4小時前 , 3F
xx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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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52, 4小時前 , 4F
法官大概是不知道"包括但不限於" 的意思?非所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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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52, 4小時前 , 5F
罪不應該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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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53, 4小時前 , 6F
這放出來準備要被蓋布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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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55, 4小時前 , 7F
法官只能依法判定啦,不能自己擴張法律規定,所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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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55, 4小時前 , 8F
在形訴101條之1罪名,的確無法羈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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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56, 4小時前 , 9F
太暖了 不僅有刺激經濟的功勞更有苦勞,要放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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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56, 4小時前 , 10F
定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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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58, 4小時前 , 11F
法官是不是沒開車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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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58, 4小時前 , 12F
好啦看到f大的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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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09, 4小時前 , 13F
垃圾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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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12, 4小時前 , 14F
如果法官沒有防微杜漸的本心,只會依法條僵化,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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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12, 4小時前 , 15F
是最該被ai替代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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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13, 4小時前 , 16F
法律人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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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27, 3小時前 , 17F
這不是法官的問題,是社會安全網又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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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35, 3小時前 , 18F
呃 就不能隨便壓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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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40, 3小時前 ,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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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46, 3小時前 ,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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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49, 3小時前 , 21F
上新聞才抓到人 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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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51, 3小時前 , 22F
讓AI來判一樣不會羈押啦,AI也是照法條判而已,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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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51, 3小時前 , 23F
官本來也是就照法條判,不能隨個人喜好擴張法條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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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52, 3小時前 , 24F
有興趣的人可以查一下刑訴101條之1有規定哪些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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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4:02, 3小時前 , 25F
放出來上社會lesson 修好修滿
10/22 14:02, 25F

10/22 14:17, 3小時前 , 26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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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4:19, 3小時前 , 27F
法院能隨便擴張法條亂壓人才是問題吧
10/22 14:19, 27F

10/22 14:28, 2小時前 , 28F
不意外,法院K○T開的。
10/22 14:28, 28F
文章代碼(AID): #1d5orRnm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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