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雄雙罷劫」負責人徐尚賢 深夜遭裁定羈押禁見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時間1小時前 (2025/04/20 02:24), 1小時前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高雄雙罷劫」負責人徐尚賢 深夜遭裁定羈押禁見 2025/04/20 中時 洪靖宜 罷免民進黨立委黃捷、許智傑團體「高雄雙罷劫」連署總站、領銜人住處18日遭檢調搜索, 領銜人朱磊、黃晃枝及負責人徐尚賢都被帶回調查並轉被告。複訊後黃晃枝無保請回、朱磊 15萬元交保,徐複訊後遭聲押,經法院開羈押庭後,裁定羈押禁見。 高雄地檢署於18日指揮高雄市調處至「高雄雙罷劫」2名領銜人黃晃枝與朱磊住處、連署總 部實施搜索約談,同日約下午5點罷劫負責人徐尚賢住處也遭搜索,並以涉犯偽造文書及選 罷法等罪強制拘提徐到案,3人於18日晚間遭移送高雄地檢署。複訊後黃晃枝無保請回,朱 磊則依15萬元交保。 徐尚賢因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行使偽造文書等罪,於19日晚間遭聲押禁見,高雄法院 漏夜開羈押庭,審理後裁定羈押禁見。 徐尚賢父親認為,這是大砲打小鳥、飛彈打麻雀,羈押是相當嚴重的法律程序,選舉罷免些 微錯誤涉及偽造文書,中華民國法律是用羈押來處理嗎?他相當存疑,並想問法官依據,這 是民主運動,原本可能以為會交保,是相當出乎意料之外,違反比例原則。 高雄地院裁定簡要理由,徐尚賢經訊問後,固坦承罷免提議人名冊上簽名均非提議人本人所 親簽,而是其本人或罷免志工所為,惟否認有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及行使偽造私文書之主 觀犯意,依相關人證、物證等資料,足認被告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法蒐集利用個 人資料罪、刑法第216條、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嫌重大。 另外,又依徐扣案2支手機LINE內容及證人證述,堪認有刪除LINE對話紀錄之情;且徐於偵 訊時自承有刪除個資方面檔案行為,亦與檔案紀錄相符,足認有刪除對話紀錄之滅證行為; 徐復指示罷免領銜人即同案被告如何應對檢調詢問,亦堪認有勾串共犯之舉措。 並審酌關於被告主導的罷免提議人名冊製作過程尚待釐清,案情尚非明朗,且現今通訊軟體 種類繁多,聯繫管道發達,如予交保在外,難保不會與未到案之工作人員串證而使案情晦暗 不明,因此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及授受物件之必要,因此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 2款規定,從19日起裁定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授受物件。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419003620-260407 備註: 感謝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與其他國民黨立委連署人,修正選罷法,讓涉嫌偽造文書的人,可以 得到應有的懲罰。 負責人徐尚賢坦承罷免提議人名冊上簽名均非提議人本人所親簽,而是其本人或罷免志工所 為,並且指示罷免領銜人如何應對檢調! ---- Sent from Be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32.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745087041.A.E42.html ※ 編輯: jganet (27.247.32.130 臺灣), 04/20/2025 02:25:04
文章代碼(AID): #1e0-f1v2 (Kaohsiung)
文章代碼(AID): #1e0-f1v2 (Kaohsi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