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原來車停停車格被撞真的抓不到人耶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Google)時間4小時前 (2025/07/20 11:24), 2小時前編輯推噓28(34636)
留言76則, 43人參與, 17分鐘前最新討論串1/1
本來已經忘記這件事情了 剛好看到新聞又突然想起來 小弟弟於2024年6月中旬 某天早上五點想說出門買個早餐 不出門還好 ㄧ出不得了 發現原來停在自家樓下路邊停車格的歐兜賣 居然被撞翻了 https://i.imgur.com/P9njshO.jpeg
就在一心文橫多納之附近 當下不知道是不是垃圾桶旁邊的歐兜賣撞的 於是報了警等分局警員過來 然後重點就來了 警察來了以後先查了一下車牌 然後跟我說那台車(190)的主人 現在在他們局裡 (*重點 只是是不是這台車撞的 要在查閱監視器 事後隔幾天我又打電話去給承辦 承辦確定是那台車撞的之後 我就開始整理要賠償的紙本資料 等一個月後的初判表了 等待一個月後 迎來的卻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時候 https://i.imgur.com/Diec6xn.jpeg
車牌屬於公開資訊 我就不碼了 當事人竟然是 不詳 也就是我在交通隊那邊是無法申請到這個人資料來談賠償的 而交通隊的回應是他們只針對警局提供的資料 來劃分肇事責任 找人的部分要我自己去找當初的承辦人員 再來我又是無止境的去問承辦人員 第一次說會通知車主到案說明 過一個月一樣沒消沒息 再次詢問 一樣是通知到案說明 通知到我都忘記這件事後 再打去問一次 承辦直接叫我去告民事 意思很清楚了 原來當初報案的時候 警員到場跟我說這個車主人現在在他們局裡 是可以事後消失不見的 原來在高雄車子合法停在格子內 被撞是可以只找到車 但卻找不到人的 原來是自動駕駛啊 最後大家要記得 只要車禍沒人受傷 警察叫你去做筆錄都可以不用理 反正最後初判表當事人掛個不詳而已 對方也不一定會浪費時間走民事訴訟 高雄的玩法是這樣 其他地區小弟就不知道了 阿如果有好心人知道照片上方的黑車居住在哪一區的 也記得要遠離他 以防不測 小弟能幫的就到這了 最後在說一次 車牌屬於公開資訊 不用提醒我碼不碼 我連自己都不碼不怕警察找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249.1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752981847.A.57B.html

07/20 11:25, 4小時前 , 1F
不是抓不到,是你不夠份量讓警察幫你找
07/20 11:25, 1F
我只是市井小明 難怪我去那間分局報的案通通沒下文 車禍 公然侮辱 還有ptt帳號被盜 通通抓不到

07/20 11:27, 4小時前 , 2F
告民事還要自己先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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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29, 3小時前 , 3F
去找記者爆料 人就蹦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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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被弄假車牌 開了三十張罰單比較大條 這次小條的不知道他報不報 ※ 編輯: i8067 (101.8.249.170 臺灣), 07/20/2025 11:36:55

07/20 11:31, 3小時前 , 4F
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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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36, 3小時前 , 5F
高雄的交通隊就是這麼鳥啊 之前被無照撞 當下處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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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36, 3小時前 , 6F
還讓無照的繼續把車開走 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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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37, 3小時前 , 7F
事後提告跟承辦反應這件事 他叫我自己去找交通隊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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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37, 3小時前 , 8F
笑死 你們橫向溝通這麼爛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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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38, 3小時前 , 9F
還說當下讓無照繼續開車那是交通隊的問題 別找他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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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我的貨車無撞擊痕跡 還能被交通隊弄成我車頭撞到在我右後方的車後 我就對臺灣的交通隊還有鑑定委員失去信心了 ※ 編輯: i8067 (101.8.249.170 臺灣), 07/20/2025 11:41:54

07/20 11:45, 3小時前 , 10F
觀念正確,只要人沒受傷就不要理,警察在這邊沒強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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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45, 3小時前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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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49, 3小時前 , 12F
這個爆出來=吃案 應該蠻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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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懶得受理的 之前車牌被偽造 開單的地點在別的行政區 他說無法處理

07/20 11:51, 3小時前 , 13F
跟記者爆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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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53, 3小時前 , 14F
你不是陳菊 當然抓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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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55, 3小時前 , 15F
學到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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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03, 3小時前 , 16F
有一種可能,沒人受傷的車禍,派出所已電話通知車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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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03, 3小時前 , 17F
說明案情,但車主通知不來,所以騎這台機車的「駕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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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03, 3小時前 , 18F
」不詳,無從查起,因為車禍沒人受傷不屬刑事案件,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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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03, 3小時前 , 19F
然警察也無強制力能要求車主來說明。有車牌,沒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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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03, 3小時前 , 20F
僅車損,只能去民事法院提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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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我都懂 但我一開始報案 警察來了 跟我說這台車的主人在他們所裡的意義是? 我也不是很懂 一開始有找到人 但是結果沒找的人 我輕輕的來 又悄悄地走 不帶走一絲雲彩

07/20 12:03, 3小時前 , 21F
因為你是平民啊 權貴就幫你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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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8067 (101.8.249.170 臺灣), 07/20/2025 12:13:23

07/20 12:13, 3小時前 , 22F
你是陳菊3小時內就抓到了,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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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次車牌被偽造也是跟我說抓不到人 上ptt發文過兩小時 就跟我說人抓到了問我能不能刪文 ※ 編輯: i8067 (101.8.249.170 臺灣), 07/20/2025 12:18:00

07/20 12:16, 3小時前 , 23F
南部有南部的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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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18, 3小時前 , 24F
有夠扯的……不過賊頭不意外啦,台中警察幫權貴消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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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18, 3小時前 , 25F
然後被抓包居然都沒那些權貴的事情,只有基層警察被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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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18, 3小時前 , 2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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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18, 3小時前 , 27F
車主不見得是駕駛人啊,車子被誰騎出去車主打死不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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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18, 3小時前 , 28F
沒犯法啊,你就直接告車主求嚐,警察處理流程沒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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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呀 我只是提醒大家以後沒人受傷不用急著出來承認

07/20 12:21, 3小時前 , 29F
應該是車主賴皮不想講是誰騎的,也沒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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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24, 3小時前 , 30F
這就是台灣治安好的錯覺啊 一堆小案都被吃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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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25, 3小時前 , 31F
沒人受傷當下很難判斷,有人是事後跑去醫院開診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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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25, 3小時前 , 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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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26, 3小時前 , 33F
肇事者身份不明,可先向法院提起訴訟,並請求法院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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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26, 3小時前 , 34F
肇事者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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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28, 3小時前 , 35F
反正警察講一堆你就堅持要提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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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28, 3小時前 , 36F
你這個告上去或認識某某民代去說還是想辦法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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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28, 3小時前 , 37F
報 不說肇事人本人 他祖宗18代警察都有辦法找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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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28, 3小時前 ,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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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32, 2小時前 , 39F
無人受傷就單純民事案件,提告是去民事庭告,一堆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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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55, 2小時前 , 40F
樓上別亂教,不是刑事案件,民事就是要自己去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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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55, 2小時前 , 41F
不可能幫你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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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56, 2小時前 , 42F
你今天不管是找民代、立委,還是上媒體,你最後還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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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56, 2小時前 , 43F
自己跑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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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57, 2小時前 , 44F
警察系統有車牌就有車主資料啦,很明顯警察只是在跟你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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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57, 2小時前 , 45F
時間,等你自己摸摸鼻子放棄,承辦沒想到你可以堅持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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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57, 2小時前 , 46F
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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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3:04, 2小時前 , 47F
找議員 立委來就會幫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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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3:06, 2小時前 , 48F
問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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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3:08, 2小時前 , 49F
車主不代表肇事者,但賠償是肇事者的責任,不過此案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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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3:08, 2小時前 , 50F
若有心想找出肇事者應該不難,沿路看監視器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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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算完車損 還有上法院後折舊是真的拿不到幾毛 真的好懶喔 以後都挑爛車來玩好了 反正撞路邊的車子不會被抓 ※ 編輯: i8067 (101.8.249.170 臺灣), 07/20/2025 13:16:34

07/20 13:13, 2小時前 , 51F
反觀四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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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3:29, 1小時前 , 52F
負責的警察真混,要人民要自立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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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3:41, 1小時前 , 53F
一般爆料:找記者 最速爆料:找外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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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3:47, 1小時前 , 54F
高雄有高雄的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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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3:49, 1小時前 , 55F
高雄這麼法外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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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3:49, 1小時前 , 56F
民事問題為什麼警察要負責包到好?法律有規定的程序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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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3:49, 1小時前 , 57F
己嫌麻煩,什麼都要警察,台灣警察根本就比法官還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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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3:49, 1小時前 , 58F
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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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3:50, 1小時前 , 5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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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3:53, 1小時前 , 60F
高雄警察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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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3:57, 1小時前 , 61F
提告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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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2, 1小時前 , 62F
我的黃牌也停車被撞倒過 報了警 沒屁用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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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3, 1小時前 , 63F
a3肇逃根本找不到人,警察也完全不會想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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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5, 1小時前 , 64F
蛤!不是聽說撿地上錢包警察"隔天"就會去敲門?撞車這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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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5, 1小時前 , 65F
豈不是當天就該去敲門了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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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7, 1小時前 , 66F
出門前你的車處於被撞與沒被撞的疊加狀態,還是少出門微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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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8, 1小時前 , 67F
倒是你的鳥事怎麼特別多?沒安太歲?還是犯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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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12, 1小時前 , 68F
看不懂,一開始照片裡190也是倒的但人已經在局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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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13, 1小時前 , 69F
是車的主人在局裡不是騎車的人在局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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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15, 1小時前 , 70F
如果車是他騎的,怎麼會連自己的車都不扶人就在局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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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17, 1小時前 , 71F
有沒有一種可能是主人剛好去報案車被幹走了才會在局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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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23, 1小時前 , 72F
07/20 14:23, 72F

07/20 14:29, 59分鐘前 , 73F
你但凡有個證 都不至於被丟包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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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57, 31分鐘前 , 74F
鬼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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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5:10, 18分鐘前 , 75F
這算是法律漏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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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5:11, 17分鐘前 , 76F
暖市你敢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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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V65NLx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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