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在早餐店工作被闆娘燙傷消失
大家好,抱歉事隔多日才來補充後續
關於大家最關心的到底是哪一家
當事人A女表示暫時不願指名道姓公布
我只能說:他旁邊不是賣米粉湯
但是Windline大回覆的文章下面
已經有版友推文說到正解了哦
(若真的不清楚請私信詢問,感謝)
再補充一些地方
A雖然在那邊工作十年未有勞健保
但兩年前A有加入我爸爸所屬的工會自行投保勞保
當然闆娘是沒有補貼保費之類的
還算慶幸的是無法工作這部分勞保可以理賠
他們上班沒有打卡,上班用簽到簿由闆娘保管
再來就是闆娘還欠A累積起來約四個月薪水
這部分A也是前兩天才告知我
真的讓我無言以對
1/24那天A一早並未依約回去上班
闆娘一連打了兩通電話給A男友
說A不負責任不來上班也不提前告知
A近中午到了之後先請闆娘簽署A自行投保的勞保職災申請
然後請領這幾次的回診費以及除疤軟膏的費用
接著提出要請病假至7/14
闆娘不可置信的說
「到底哪個醫生這麼大膽敢開一個月的休養期」
A出示醫生證明後,闆娘反覆查看並記下醫生姓名
並伸手要拉A衣服檢查傷口
A表示傷口已經用紗布包起來沒辦法開,闆娘才作罷
接著A要求病假期間不能扣薪
且月底時他要拿到積欠的薪水
闆娘口頭已經答應,但實際狀況仍要等6/30才能知曉
A表示在談話期間他們(闆娘、男老闆、闆娘男友)輪著說A不負責任
又說十年來他們把A當做家人,A竟然要這麼對待他們
這部分屁話就不累述...總之就是讓我開了眼界
A目前表示想先等6/30拿到積欠的薪水
再考慮後續處理事宜
她說闆娘本來就信用破產且負債
名下沒有任何存款及不動產
店也是闆娘男友名字
假設真的走法院只怕也是場長久戰
A只希望6/30能拿回欠薪並讓她簽署書約
承諾未來若需要做醫美祛疤
闆娘必須負擔全部費用以及屆時無法工作之補償
且A要保留法律追訴權
(書約有沒有法律效力這部分我們並不是很懂,若有懂法律的朋友能幫忙真是再感謝不過
)
至於是否要去勞保局檢舉
A表示欠薪先拿到再說
是否要求賠償金
A表示她沒要求賠償金,只要拿回欠薪
以及保障未來能做醫美的書約就好
以上,A是個爛好人我知道
後續發展要等6/30了,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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