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氣後方計程車閃大燈!駕駛抄球棒逼道歉 嗆5字代價12萬元

看板Keelung (基隆)作者時間5年前 (2021/02/01 21:27), 編輯推噓-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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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後方計程車閃大燈!駕駛抄球棒逼道歉 嗆5字代價12萬元 基隆年約30多歲的蕭姓男子認為蔡姓計程車故意閃大燈挑釁,於是從車窗伸出球棒威嚇, 逼迫對方道歉,沒想到卻害慘自己,日前被基隆地院法官依強制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 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中提到,蕭男2020年4月30日晚間9時許開車沿著中正區新豐街往深溪路方向行駛, 卻在行經某社區對面的公車停靠區時,自認受到後方蔡姓運將閃大燈挑釁,一氣之下從駕 駛座車窗伸出一根球棒威嚇,接著無故緊急剎車。 蕭男見計程車也停了下來,於是手持球棒下車,並走到計程車駕駛座旁嗆聲「現在是三小 (台語)」,逼迫蔡姓運將道歉。蔡男擔心繼續糾纏下去會有危險,便回了一句「「我怎 麼了我不知道,拍謝(台語)」,對方才終於罷休離去。 對於上述指控,蕭男矢口否認有任何強制犯行並辯稱,「我覺得他閃我燈是對我挑釁,心 裡害怕所以才持球棒下車防衛,我是自保。」而基隆地院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畫面,發現 他的確曾做出高舉球棒、無故緊急剎車等行為。 法官認為,假如蕭男真的感到害怕,應該會加速遠離危險,何必停車威脅「危險人物」, 況且他拿出具有攻擊性的球棒,還在無危急情況下緊急剎車,甚至開口嗆聲,顯見主觀上 的認知及客觀上的行為皆屬於積極挑釁,而非心生畏懼的自我保護。 法官一審依強罪判處蕭男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他不滿提出上訴,但在今 年1月間被基隆地院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201/1911519.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36.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eelung/M.1612186033.A.C24.html

02/02 09:36, 5年前 , 1F
基隆垃圾小黃一堆 上次遇到一個故意撞我後照鏡就跑的
02/02 09:36, 1F

02/04 08:34, 5年前 , 2F
活該垃圾小黃,在路上碰到都故意開很慢,不然就是路邊
02/04 08:34, 2F

02/04 08:34, 5年前 , 3F
臨停突然啟動感覺想撞人
02/04 08:34, 3F

02/05 21:20, 5年前 , 4F
看來樓上對小黃怨念很深啊!本來是文中的受害者也能
02/05 21:20, 4F

02/05 21:20, 5年前 , 5F
攻擊成這樣 是看到關鍵字就高潮嗎?
02/05 21:20, 5F
文章代碼(AID): #1W606nma (Keel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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