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基隆東岸吵產權!法界:誰給大日信心能續約

看板Keelung (基隆)作者 (無入不自得)時間1月前 (2024/03/03 21:15), 1月前編輯推噓73(77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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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東岸吵產權!法界:誰給大日信心能續約 TVBS 記者 楊沛緰 / 攝影 許家瑞 報導 基隆東岸廣場爭議持續延燒,現在基隆市府與大日開發的合約曝光,就有法界人士質疑, 一開始大日和基隆市府的合約期限,只有5年,但大日轉租給NET時,租約卻長達10年,質 疑為何大日開發這麼有把握,一定能順利續約。 周末假日的基隆東岸廣場,即便下雨又降溫,還是有民眾來逛街,或打卡朝聖,可見基隆 東岸廣場確實帶動商機,但現在產權爭議未平,有法界人士提出觀點。 起初大日開發和基隆市政府的合約期限只有5年,但大日開發轉租給NET時租約期限卻長達 10年,法界人士質疑是誰給了大日開發,這麼強烈的信心,堅信他們和市府5年的營運移 轉合約屆滿時,一定能夠順利取得續約權利。 法界人士也認為從土地租金來看,大日開發承租的面積沒變,為何新約的地租卻減少了 652萬多元,表面看來新舊兩份合約上繳給基隆市政府的金額不變,但實際上市府的權益 明顯縮水,可是前市長林右昌卻沒交代。 立委(國)林沛祥:「林部長還是應該站出來,到底基隆市政府在東岸廣場上面,是跟大日 開發來簽合約,還是跟NET來簽合約,如果基隆市政府是跟協力廠商,NET簽約建造東岸廣 場的話,那就很明顯的林右昌前市長是瀆職的。」 基隆東岸爭議進入司法程序,綠營也曝光兩分合約除了明定期約屆滿後進行產權移轉,綠 營也點出,微風預估20年交給市府的土第租金,各項權利金7.5億,但NET 8年透過大日, 算下來繳給市庫4億多。 基隆市議員(民)鄭文婷:「微風自己估計的也才只有7.5億,那市長你的數字哪裡來,不 足的部分是要從二信,拿定期存單來市政府抵押嗎?」 對此基隆市府說大日公司一直未將實際營業額度提報市府,造成無法收取相關營業權利金 。如今合約曝光,但就怕兩位前後任市長,各說各話。 https://imgur.com/CJQUX2J.jpg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2412224 明明東岸廣場是市府的財產,也就是公家土地 卻在合約到期時市府要收回來產生爭議 其實這問題很簡單 林右昌前市長如果依照合約執行,完成產權登記手續 只要照著合約走,確認地上建物都屬於市府 就不會有模糊空間 更不會有後續衍生的紛紛擾擾及問題, 也就是NET主張自己擁有部分的產權 但仔細看每次林右昌面對為何未登記產權的質疑時, 總是迴避,沒有正面回答 然後轉移焦點扯到其他的事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95.1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eelung/M.1709471728.A.E8F.html

03/03 21:34, 1月前 , 1F
林不是已經說了:合約到期產權移轉嗎,林任內合約到期了嗎?
03/03 21:34, 1F

03/03 21:35, 1月前 , 2F
合約到期NET如果還不移轉,就是告NET啊
03/03 21:35, 2F

03/03 21:36, 1月前 , 3F
林右昌當時為何不直接給大日30年,不就沒這次的問題了嗎
03/03 21:36, 3F

03/03 21:36, 1月前 , 4F

03/03 21:36, 1月前 , 5F
第一期2021年才到期喔 林前市長2018年就急著要大日
03/03 21:36, 5F

03/03 21:36, 1月前 , 6F
登記了 顯然不是理由喔
03/03 21:36, 6F

03/03 21:36, 1月前 , 7F
反正訴訟期間,市府還是可以收到1年5050萬,謝到底在急啥?
03/03 21:36, 7F

03/03 21:38, 1月前 , 8F
合約裡面講的其實是經營權移轉ROT的O是指經營並非
03/03 21:38, 8F

03/03 21:38, 1月前 , 9F
產權 產權照理說自始自終都應該是公有地
03/03 21:38, 9F

03/03 21:40, 1月前 , 10F
我也覺得訴訟下去NET會輸,就有人按耐不住非得低價賤租微風
03/03 21:40, 10F

03/03 21:41, 1月前 , 11F
NET一定輸啊 不然惡例一開 全台縣市政府沒人敢促參
03/03 21:41, 11F

03/03 21:41, 1月前 , 12F
了 促參到地變私人的也太可怕
03/03 21:41, 12F

03/03 21:43, 1月前 , 13F
沒錯啊,你明知NET會輸,為何還要做出違法的事,還沒膽擔當
03/03 21:43, 13F

03/03 21:43, 1月前 , 14F
等於net只用3億就廢掉基隆市府8.5億土地 而且是30
03/03 21:43, 14F

03/03 21:44, 1月前 , 15F
年前的8.5億
03/03 21:44, 15F

03/03 21:44, 1月前 , 16F
違法也還不一定吧 也要等法官判啊
03/03 21:44, 16F

03/03 21:45, 1月前 , 17F
基隆市府就主張他的對造是大日 大日無意見 故開鎖
03/03 21:45, 17F

03/03 21:45, 1月前 , 18F
無侵入問題
03/03 21:45, 18F

03/03 21:45, 1月前 , 19F
就承認是自己下令的,說警察是無辜的,也針對賤租給微風一事
03/03 21:45, 19F

03/03 21:46, 1月前 , 20F
跟全基隆市民說明,所有合約跟另外跟微風簽的約全部公開
03/03 21:46, 20F

03/03 21:46, 1月前 , 21F
本來就是評選標 如果直接比金額那還要委員幹嘛?還
03/03 21:46, 21F

03/03 21:46, 1月前 , 22F
有其他項目要評比吧
03/03 21:46, 22F

03/03 21:47, 1月前 , 23F
所以你最聰明知道破門不用等,好棒棒
03/03 21:47, 23F

03/03 21:48, 1月前 , 24F
那個委員有九個事跟博愛停車場一樣的,而且幾乎都是非專業
03/03 21:48, 24F

03/03 21:48, 1月前 , 25F
那個新約對基隆最有利,好棒棒...
03/03 21:48, 25F

03/03 21:49, 1月前 , 26F
也要針對委員名單說明(畢竟有五倍人可挑為何都挑這些非專業
03/03 21:49, 26F

03/03 21:50, 1月前 , 27F
你家被鎖了 你要等嗎 我是不會等啦 要告來告
03/03 21:50, 27F

03/03 21:51, 1月前 , 28F
我家被鎖門還要因為官司不得其門而入 又不是頭撞到
03/03 21:51, 28F

03/03 21:54, 1月前 , 29F
房客有按時繳租金,遇到訴訟還是得,畢竟台灣是法治國家
03/03 21:54, 29F

03/03 21:54, 1月前 , 30F
房客=大日 大日沒有反對開鎖
03/03 21:54, 30F

03/03 21:55, 1月前 , 31F
早就說了,藍綠都爛
03/03 21:55, 31F

03/03 21:55, 1月前 , 32F
NET應該要罵大日才對 干基隆市府什麼事呢
03/03 21:55, 32F

03/03 21:55, 1月前 , 33F
私人或許有私人手段,但你今天是基隆市政府,不能帶頭啊
03/03 21:55, 33F

03/03 21:58, 1月前 , 34F
大日跟NET有簽約,已經不是路人甲,所以你就是要等法院判決
03/03 21:58, 34F

03/03 22:00, 1月前 , 35F
原來本刊掌握就能當作證據?不知道本刊掌握能不能上去
03/03 22:00, 35F

03/03 22:00, 1月前 , 36F
法院說嘴呢
03/03 22:00, 36F

03/03 22:02, 1月前 , 37F
你自己都會說等宣判了,等法院宣判謝市場等不了嗎?家
03/03 22:02, 37F

03/03 22:02, 1月前 , 38F
人委屈老婆睡不著了,市長怎麼等的了還不去驗尿提告呢
03/03 22:02, 38F

03/03 22:02, 1月前 , 39F
03/03 22:02, 39F
還有 263 則推文
03/04 13:06, 1月前 , 303F
如果根據民法770條,“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
03/04 13:06, 303F

03/04 13:06, 1月前 , 304F
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
03/04 13:06, 304F

03/04 13:06, 1月前 , 305F
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03/04 13:06, 305F

03/04 13:06, 1月前 , 306F
給net最後2年,可能也很危險‧‧
03/04 13:06, 306F

03/04 13:08, 1月前 , 307F
林市長說有合約,基隆市政府調出來看就好了啊!
03/04 13:08, 307F

03/04 13:10, 1月前 , 308F
白紙黑字總比某個只會貼週刊文章的來的可信吧?
03/04 13:10, 308F

03/04 14:03, 1月前 , 309F
要求先登記再續約就好,本來就有和平對市府最好的處理方式
03/04 14:03, 309F

03/04 15:29, 1月前 , 310F
黑暗兵法 公子獻頭 謝公子人頭換北海王 不虧~~~
03/04 15:29, 310F

03/04 16:00, 1月前 , 311F
104年說的是「經營停車場」 的OT如果一開始就說「
03/04 16:00, 311F

03/04 16:01, 1月前 , 312F
停車場可改建成商場」的ROT會只有大日來標嗎?
03/04 16:01, 312F

03/04 16:06, 1月前 , 313F
先讓大日來標 然後魔改成ROT 直接讓NET可以不用經
03/04 16:06, 313F

03/04 16:06, 1月前 , 314F
過投標就成為東岸商場實際的經營者 這樣很可怕欸
03/04 16:06, 314F

03/04 16:20, 1月前 , 315F
我覺得有人拿不出30多萬人可幫微風刷出年12億的營業額根
03/04 16:20, 315F

03/04 16:21, 1月前 , 316F
據,以及拿不出謝"正式"提告林的報導或文件也很可怕wwwww
03/04 16:21, 316F

03/04 18:15, 1月前 , 317F
扯前朝做什麼?你有看過中繼投手上場表現不好怪先發投手留
03/04 18:15, 317F

03/04 18:16, 1月前 , 318F
給他爛攤子?局勢不好才能展現出中繼投手救援能力不是嗎?
03/04 18:16, 318F

03/04 18:16, 1月前 , 319F
事實上就算真的產權有問題好了,也是能處理的很圓融,而且
03/04 18:16, 319F

03/04 18:16, 1月前 , 320F
不能只。是謝國樑這個中繼自己搞砸了。
03/04 18:16, 320F

03/04 18:16, 1月前 , 321F
而且不難
03/04 18:16, 321F

03/04 18:24, 1月前 , 322F
1920=依舊愛妳,終於可以理解為什麼那麼急,有錢人的浪漫
03/04 18:24, 322F

03/04 18:46, 1月前 , 323F
謝草包面對質詢依舊閃躲,無法回應只能瞎扯前朝弊案
03/04 18:46, 323F

03/04 21:45, 1月前 , 324F
卸任就完全沒事喔,以為真的在打棒球?
03/04 21:45, 324F

03/04 21:55, 1月前 , 325F
所以到底驗尿沒,到底提告没???
03/04 21:55, 325F

03/04 22:04, 1月前 , 326F
看戲
03/04 22:04, 326F

03/05 13:50, 1月前 , 327F
實際出資是NET沒錯啊 這個有什麼好吵的
03/05 13:50, 327F

03/05 14:05, 1月前 , 328F
微風估6億 謝國樑直接翻倍欸 少的6億要拿二信出來補?
03/05 14:05, 328F

03/05 14:22, 1月前 , 329F
問就是灌單,1920不灌進去微風不會贏
03/05 14:22, 329F

03/05 14:28, 1月前 , 330F
產權有爭議的時候就不該招標了 謝還一意孤行
03/05 14:28, 330F

03/05 14:55, 1月前 , 331F
NET被逼到了才來投標 少在那裡扯是因為同意標案內容
03/05 14:55, 331F

03/05 15:16, 1月前 , 332F
NET要求的一直都只是他蓋的2-4樓 什麼時候說地是自己的
03/05 15:16, 332F

03/05 15:16, 1月前 , 333F
03/05 15:16, 333F

03/05 15:43, 1月前 , 334F
說招標合法的就是站在你的立場需要假裝沒看到謝市府事
03/05 15:43, 334F

03/05 15:43, 1月前 , 335F
前準備根本沒做好、中途臨時改簡報規則、事後下架標案
03/05 15:43, 335F

03/05 15:43, 1月前 , 336F
資訊啦
03/05 15:43, 336F

03/05 16:05, 1月前 , 337F
不覺得NET會經營的比微風差
03/05 16:05, 337F

03/05 16:26, 1月前 , 338F
等法院判決啦
03/05 16:26, 338F

03/05 17:03, 1月前 , 339F
謝市長說話不清不楚又抓不到重點 很難幫他講話
03/05 17:03, 339F

03/05 17:36, 1月前 , 340F
林市長有說登記產權是謝市長任期內要辦理的事啊
03/05 17:36, 340F

03/07 00:30, 1月前 , 341F
誰下令開鎖?出來扛啊!
03/07 00:30, 341F
跟基隆市政府簽約的是大日開發,合約到期,基隆市政府和大日完成點交,二房客NET覺 得是自己財產所以拒絕交出。 照理說,NET覺得有損失也是去找大日開發,怎麼會找基隆市政府? ※ 編輯: Allen320 (114.136.182.59 臺灣), 03/07/2024 13:33:59
文章代碼(AID): #1bv7VmwF (Keelung)
文章代碼(AID): #1bv7VmwF (Keel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