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NET告謝國樑涉犯強盜罪!基檢不起訴、高檢發回續查 檢方今仍處分不起訴

看板Keelung (基隆)作者 (包子)時間8小時前 (2025/08/27 21:23), 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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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告謝國樑涉犯強盜罪!基檢不起訴、高檢發回續查 檢方今仍處分不起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967015 基隆東岸商場經營者易主,原業者主富公司(NET)指市府點交違法,指控市長謝國樑等 12人涉犯強盜等罪。基隆地檢署今年2月處分不起訴,NET聲請再議,高檢署4月發回續查 。基檢今偵查終結,仍認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基隆市前市長林右昌任內辦理東岸地下停車場招商,大日公司得標後,引進NET為協力廠 商,並整建1樓及增建2至4樓空間,地上物由NET負責營運。謝市府前年重新辦理東岸停車 場(含商場)招商,微風廣場出線,並在去年2月1日凌晨強制執行點移交作業。 NET也有投標但出局,事後主張出資興建2至4樓建物擁有產權,控告謝國樑和時任交通處 長、停車管理科長、警一分局長和8名警員涉犯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竊佔、加重強盜及 毀損等罪。檢方偵辦1年後,今年2月19日以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NET認為基檢不起訴處分理由有違誤,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查告訴人提 出再議理由,認為一審偵查尚不完備,發回基檢續查。 基檢今天指出,東岸停車場原先委外營運案,簽約雙方是基市府與大日公司,NET並非當 事人。大日與NET向市府提出商場改善計畫,三方會議資料載明闢建完成商場無償移轉予 市府。市府前年9月審查確認大日不具續約資格,停車場(包含商場)營運權至去113年1 月31日。 檢方認為,市府今年2月1日接管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以及所拆除、更換的門鎖,依契約 約定均屬市府所有,難認謝國樑、局長、科長和分局長存有竊佔或毀損犯意。 NET主張市府的強制作為,讓公司人員無從接近、使用放置在東岸增建建物內的財物,認 謝等4人涉犯加重強盜罪。 檢方調查,依卷內事證,東岸增建建物內NET人員的個人物品並未遭明顯挪動,隨後也由 微風人員錄影裝箱,並在檢方偵查時點交發還,也難認謝等4人有侵害NET人員財物所有 權犯意。 至於NET指控謝國樑等人在點移交作業涉有強制罪部分,因NET公司是法人,刑法強制罪是 以自然人為發動對象,加上市府事前有通知NET點交期限,所以也難認謝國樑等4人有強制 罪嫌。 8人警員部分,檢方指8人僅恰好值班,並依長官指派參與2月1日行動,8人在場維持秩序 ,並無介入基市府人員行動,NET所指控強盜、竊佔、毀損或強制等客觀犯行,8人當天是 依上級公務員命令所做的職務上行為,依刑法規定不罰。 ~~~~~~~~~~~~~~~~~~~~~~~~~~~~~~~~~~~~~~~~~~~~~~~~~~~~~~~~~~~~~~~~~~~~~~~~~~ 強盜罪穩了?!? 連起訴都不起訴 NET輸幾次了? 把市民的權益都輸了 現在外面的天橋確定不連東岸 以後東岸< > 海洋廣場 還是要過那個超長的人行道 NET還在假處分 還不搬家 還不繳房租 (起碼沒有繳錢的新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66.1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eelung/M.1756301023.A.D08.html

08/27 21:37, 8小時前 , 1F
天橋拆了吧 完全想不到蓋來做啥的
08/27 21:37, 1F

08/27 21:59, 7小時前 , 2F
天橋不連接到東岸有新聞嗎?
08/27 21:59, 2F

08/27 23:20, 6小時前 , 3F
我們還有HRVD阿
08/27 23:20, 3F

08/27 23:21, 6小時前 , 4F
不是喔 不是不起訴就是贏喔 不是敗訴就是輸喔 不是這樣
08/27 23:21, 4F

08/28 00:03, 5小時前 , 5F
昌哥還沒輸,有問題的話,早和燦燦,柯男做室友了
08/28 00:03, 5F

08/28 00:23, 5小時前 , 6F
早說過這是觀感問題,幹嘛不等早上再去
08/28 00:23, 6F

08/28 00:26, 5小時前 , 7F
我們謝市長對於破門前會議,那是各種撇清
08/28 00:26, 7F

08/28 00:26, 5小時前 , 8F
那葛孬樣我永遠都記得
08/28 00:26, 8F
文章代碼(AID): #1ehmRVq8 (Keel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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