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苗栗的警察真的超爛 8/14更新

看板Miaoli (苗栗)作者 (fanpro)時間14年前 (2012/08/11 20:13), 編輯推噓22(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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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得落落長的一篇結果當掉就從新來打 大家先看一下這篇新聞 http://www.ctitv.com.tw/news_video_c14v92426.html 有沒有看到紅色轎車車主很過分? 被叭了喇叭後攔車還跟人互毆? 真的是惡人先告狀!! 如果你們看完上面那篇以後沒有這樣覺得的而是懷疑案情並不單純的 我只能說你們是科南或是金田一 好的,我們再來看另一篇報導 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social/10357077/ 有發現什麼了嗎? 怎麼報導有這麼大的差異吧... 我接下來訴說當天的經過 ==08/08 17:50左右== 我開著我的車子由國華路前往苗栗火車站的途中 在經過西勢美天橋下,遭到後方黃先生所駕駛的休旅車逼車+喇叭 我隨即更靠左讓對方通行,即使我已經不開心了在車內碎碎狂罵不還是讓對方通行? 接著在要左轉大彎前,內側白車明顯車速過慢 我便切至外側準備超車,前方駕駛過彎前就踩煞車,姑且認定他是因車速過快 但在切回直線後仍是佔據兩線車道並不時煞車阻擋我切回內線 甚至在雙網線那段更是幾乎影響到我的外側路權 在靠近國華路與至公路交叉口時,外側有一輛黑色休旅車已經越靠越近了 可是內側車道卻一台車都沒有,黃先生卻一直煞車不讓我切進內側 我能不火大我能不生氣? 我該笑笑的? 對方在另一邊一直擋我車又瞪我 我該說跨殺小? 還是你幹嘛偷看我 咪揪^_<? 甚至黃先生先停下來搖車窗示意 我停下來後,就是對我先破口大罵 (由於距離過遠我聽不懂) 我則回了"哩細派殺小? 謀哩細派殺小?" 黃先生繼續~!#@%^&* (仍聽不懂) (我只肯定他罵了一聲幹,但之後警察卻一直說那聲是我罵的...) 我則更火大的回說"哩細叭殺小?,謀哩細逼殺小" =>我一直很火大他在前面擋我車又逼靠近我 後來我發現後方車輛越來越多揮手示意靠路邊停車並主動往右邊路邊停車 並說停路邊後下來再談 停好車下車往黃先生車那邊走過去,這時看到對方卻是在後車廂拿出高爾夫球桿 我立刻奔回車上跳進去找防身用品 車上那時只有防暴手電筒和前幾天把舊的組合式衣架丟掉剩下的中空鋁條 拿起鋁條後我才敢往他那走去 黃先生一句話都沒說就往我身上劈下來,我第一次揮阻鋁條就被打爛了 接著就是連番攻擊我,我只能邊後退邊閃邊揮著爛爛的鋁條去阻擋 擦到手撞到車整個右手腕疼痛都是之後才反應過來的 我退到騎樓下時大喊我要報警囉!並開始找手機撥號 黃先生卻仍衝上來作勢要打我,我只能停下撥號伸出手去做阻擋了 可能對方打累了也冷靜知道這一下我手一定是斷掉收場便收手 並邊走邊嗆會怕就好,差不多就好了啦~嘿 我說我報警了你不要跑阿!! 黃先生則說 你報阿~你報阿~ 你能告我什麼? 沒再怕啦~ 你報嘛~ ! ===以上是行車糾紛碰到的補上我的行車紀錄器==== http://youtu.be/DskY_BGR1PU
之後警方出現後我則和他們前往文X派出所 警察一開始還熱心的詢問 有沒有怎麼樣?對方逃走了喔? 在看到我給的行車紀錄器後,臉色都變了 直說你先回去我們找到車主後再跟你聯絡。 我說不用拿三聯單嗎?那我應該找誰聯絡? 你打電話來找陳先生就好,我們先找到車主嘛~ 你先回去等我們聯絡。 我就說那我是否應該驗傷? 你要驗就驗吧~ 這是你的權利。 於是我從派出所就開到醫院做驗傷,這之間還一直跟相約看車的人 說我還沒下班 (這邊對看車的那些人真的很不好意思) 一直到處理完後,我又撥電話給文X派出所的陳姓員警 唉唷~! 還是沒找到車主啦,而且車主不是本地人,只有一隻手機也連絡不上 明天再跟你聯絡啦! 當天晚上我就把我的記錄器一刀未剪的放上youtube 結果隔天中午就有壹X視的記者來採訪我 接著警方就馬上打電話來叫我可以去備案了並強調車主還沒找到,但知道是誰了 但是我自己也都找出來車主是住苗栗市的黃先生了 接著下午X視記者表示看到壹X視後跑來採訪我 (後來才知道X視認識警方和黃先生,他是聽警方說了後從警方那知道我資料才過來的) 當晚下班和同事聚餐完後去做筆錄 坐下來等承辦員警陳先生回來,他跟我約20:00~22:00,可是我從20:00到離開時21:4X 都未看到他,只有一個早就在的員警一直到20:3X才坐下來跟我作筆錄 而且一坐下來就有一通黃先生的電話打到他手機裡 只見那位員警一直說好好好~ 我會處理的~ 好~ ....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謝謝 謝謝~ 接著就開始做筆錄了 旁邊也多了一位胖胖的肉肉臉小平頭員警 兩位都沒表明身分 再做筆錄時坐在我前面的員警 (短髮 小眼睛 小澎澎頭) 一直說我是拿鐵棒互毆、攔車、挑釁 我也一一否認並詳述我上面剛剛打的內容 在筆錄做完後,兩位警官說 范先生,我們已經正式受理了唷~! 但是題外話齁~ 你聽聽參考一下,我們筆錄都做完了 我們不偏頗哪一方只是給你建議 恩恩... (OS:所以之前都不算受理?而且我還是沒拿到三聯單) 你不覺得你沒受什麼傷這樣告人沒有意義嗎?年輕人不要太衝動..我年輕時也跟你一樣 但是他那樣就是攻擊的很誇張阿.. 根本是要致我於死地 而且你們這樣是互毆,又攔對方車.... 這樣怎麼算是互毆?!!?我是正當防衛吧!!!? 而且明明是對方攔我兩次車耶... 你不覺得你沒有汙辱黃先生的話,他根本不會打你嗎? 派殺小、叭殺小、逼殺小、擋殺小算是汙辱嗎? 沒下車前的那聲幹還不知道是誰說的耶!? 好啦,今天退一步講啦 我狂罵算汙辱啦 這樣就可以那樣攻擊人嗎? 他那樣危險駕駛就可以? 那是你說的啦!一定是你!! 他的行車紀錄器的聲音我的聲音比較小聲,他的比較大,結果大聲的幹是我說的? 而且你沒受什麼傷,告他不就只是出一口氣嗎? 我告他是怕他以後害到人,萬一我今天沒有書架防身呢? 范先生,你不能預設立場,今天你要是不拿鐵棒出來,對方根本不會打下去 我再說一次那是組合式的書櫃架(我那時以為是BNQ的組合書櫃架) 而且他都先拿高爾夫球桿往我走過來怎麼可能不打下來? 而且你也說不清楚傷是怎麼被打的 當然阿!!一直被攻擊怎麼會知道傷是被他哪次揮擊擦到的? 紀錄器不是也有拍到我為了閃躲撞到車子阿!! 那你這樣告不成傷害可是誣告喔! ......這樣還告不成是怎樣? 因為你和對方互毆阿 這樣叫互毆?!! 這樣叫被毆吧!!!! 那總有揮舞吧,阻擋和揮舞不一樣,阻擋是兩隻手抓在頭尾擋 (正統員警超特別阻擋教學示範) 怎麼可能他那樣劈過來我可以那樣阻擋阿... 而且我是阻擋不是揮舞!! 那就是揮舞啦!又不是說揮舞就是不對,我只是要說你朝他揮舞阿 我是揮過去阻擋而且從來沒有主動像他一樣朝我攻擊,難道我要不動嗎? 今天要是我沒拿東西防身我不會被打成重傷嗎?! 范先生,我說過你不要預設立場,今天你站在那邊不動,他絕對不可能打下去 這是什麼話阿?怎麼會不可能? 還有,今天如果下車是拿槍你要怎麼辦? ........... 講到這邊我就懶得再說下去了 好一個不偏頗的警方 我之後才知道原來X視的記者是某退休籃球國手和黃先生常常在打高爾夫球 因為要媒體中立所以將報導內容轉給最公平正義的中X新聞報導 什麼是公平正義? 什麼是社會秩序? 今天受害人被打成加害人? 今天受害人變成惡人先告狀? 今天攔車的人變成被攔車? 今天未依車道行駛和犯強制罪的人變成我? 還關鍵的是那一聲喇叭咧... 中X新聞主播你有沒良心阿? 你們把整段行車紀錄器放出來阿!!! 如果那一聲喇叭我就攔車的話我有好幾十秒可以攔車耶!!!!! 我被毆打可以說互相攻擊!!!!? 葉少爺酒駕撞死人可以打馬賽克,車牌也馬賽克 我一個被害人車牌卻用很好的解析度清清楚楚的公開出來 重要的畫面卻用很模糊的解析度和馬賽克掩飾然後說是互毆... 台灣的媒體怪獸就是這麼恐怖.. 光是一個小小的苗栗,常常打個高爾夫球就可以 把黑的講成白的 把白的漂成黑的 文X派出所的警官大人們真是公平不偏頗 中X新聞真的是媒體中立又公正呢 另外補充一下 X視採訪的記者據我了解是某退休籃球國手 和黃先生是高爾夫球球友,為了保持媒體中立所以將報導轉給中X新聞報導 事情應該也到此為止了,我只是無名小卒 根本對抗不了這種惡劣腐敗的警察 今天事情根本就被模糊掉了.. 今天就算我再怎麼汙辱對方,對方也沒有資格那樣攻擊我 更何況我沒有 可是他們硬要扯開話題模糊焦點甚至還說我惡人先告狀... 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8.59.222

08/11 21:12, , 1F
講一句難聽的..鬼島現在只要有錢好辦事!!管你誰對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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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1:50, , 2F
最重要的一點 : 行車記錄器為現今每位駕駛必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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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1:51, , 3F
正式"報案"(非備案)沒有拿三聯單給你, 請上警政署網站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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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1:52, , 4F
出申訴. (<-針對報案部份, 其他相關是非要留給檢察官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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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1:52, , 5F
, 非派出所員警當下斷定誰對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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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05, , 6F
@@ 剛PO栗論:反對旺中媒體巨鱷 就看到這與媒體有關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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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06, , 7F
媒體處理的方式 對個人造成切身影響 對社群更是影響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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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07, , 8F
你要不要轉去八卦 這篇他們會很喜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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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11, , 9F
可以轉數字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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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13, , 10F
沒權限.. 無法轉..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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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14, , 11F
如果只是要討個當下的理字(針對報案部份), 建議你不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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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具名時間地點等),或警政署網站填寫相關反應,都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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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15, , 13F
可以做的. (這應該比你轉數字版更為實際且有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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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20, , 14F
要幫你轉嗎!? (我權限應該夠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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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29, , 15F
報案那邊我已經有再慢慢進行了.. 週一會找朋友代書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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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29, , 16F
詢問,然後再拿錄音筆去警局在要一次三聯單並致電督察室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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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30, , 17F
訴,如果告的贏的話啦.. 告不贏拿了三聯單好像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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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31, , 18F
可以轉阿..我想應該有很多人被中X誤導吧..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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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lifb: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8/11 22:36

08/11 22:42, , 19F
三聯單:是報案的正常程序, 跟你告不告的贏是二回事, 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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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43, , 20F
你有報案, 警方也受理, 理當就會有報案三聯單, 那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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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44, , 21F
權益, 如果你正常程序報了案, 但卻漠視這權益, 那不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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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46, , 22F
剛好稱了要戳湯圓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心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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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58, , 23F
恩恩.. 感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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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3:06, , 24F
原PO真的很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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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3:25, , 25F
比對你給的連結 你比較像是要逼車惹到人家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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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3:35, , 26F
他佔住兩線車道,我要怎麼逼車? 而且他一直煞車不讓人切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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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線,他不煞車不就早就開走了? 內側車道沒車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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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快到路口時 外側車道有台黑色休旅車 內側卻都沒有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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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3:41, , 29F
以他的速度早就可以過去了 我要轉出去他又踩煞車不是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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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紀錄的清清楚楚嗎? 而且重點應該是打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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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3:47, , 31F
還有看到你在八卦板說我沒打燈.. 我打了燈應該是要示意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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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3:48, , 32F
我切回內線也頂多是在他後面好嗎? 他是一直在我前方剎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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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3:49, , 33F
人耶.. 我打燈告知前方我要切回內線 他才會踩煞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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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3:50, , 34F
後 喵到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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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3:54, , 35F
直接說時間條好了 30秒時他又加速 我則要切回內側時 他又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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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3:55, , 36F
意緊急踩煞車,不是嗎? 要不然他早就開過車陣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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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0:03, , 37F
原來前車不斷急煞導致後車靠近叫逼車(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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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0:43, , 38F
原po加油啊 給對方難看 這種土流氓就是欠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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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71 則推文
08/13 08:33, , 110F
苗栗早就不是以前的純樸苗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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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0:10, , 111F
文山派出所警員不意外!!!!!!!!!以前進去觀摩過他們的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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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6:07, , 112F
前陣子我房東未經同意擅自開我家門進去時,我也是說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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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6:07, , 113F
以報警,他也是嗆他和文x派出所警察都很熟,沒在怕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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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6:07, , 114F
之後還打電話還一直鼓勵我趕快去找文x派出所警察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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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6:08, , 115F
回到苗栗三年了,除了失望還是失望,希望原po可以得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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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6:08, , 116F
平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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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22:04, , 117F
苗栗感覺是人治重於法治.只能說加油了~這不是純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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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00:45, , 118F
如果超過白線切到對方~對還不對??就別這麼生氣囉??
08/14 00:45, 118F

08/14 01:35, , 119F
加油!你是對的!堅持下去,給他們好看!!
08/14 01:35, 119F
※08/14 補充 向上檢舉果然就很快處理了... 先致電致苗栗縣總局轉政風處 告知8/08當日下午案發後沒有開三聯單並在當晚再次電聯要求三聯單也沒有給我 並於8/09作完筆錄後反應後也沒拿到三聯單 政風處盧姓督察立刻致電請苗栗分局胡姓警官處理並了解這件事 今日下班時馬上接到文山派出所的陳姓員警說要補三聯單給我 我到那邊後,胡姓警官也在他有回答和提出說明 壹.報案程序瑕疵 如果08/08當天我有提出索取報案三聯單之事實 而陳姓員警沒有給我,在還未找到對方之時 行政上絕對有問題,請會進行處分 (我比較好奇的是,我沒有索取的話就沒事了嗎? 當時沒想到語病) 但是在08/09當天作完筆錄後,並不一定要給我三聯單了,理由是我 已經提出傷害告訴,警方必須一定要將筆錄送至法院,所以等於這 個案件是已經在受理中了。 貳.瀆職部分 若08/09當日所做之筆錄有任何被修改、毀鎖、沒有送交地檢署或是 私藏等情形,涉及瀆職;可以申請國賠並對該名員警提告,所以沒 有警察會這麼笨的,一定都會送交地檢署的。 (但是我覺得還是有語病,他可以壓著筆錄壓到天荒地老只要我沒跑 行政程序舉報,他都可以不送交筆錄阿。) 之後我們還有去現場看有沒有監視器可以拍到現場畫面以更幫助釐清案情 陳姓員警一改之前的態度,還會主動告知哪裡可能有監視器;但是調閱後 都沒有可以清楚拍到的畫面。 最後,胡姓警官有詢問黃先生(毆打我的那位)至今到案了沒,陳姓警員才 支支吾吾的說對方都說沒空,所以沒有到案、筆錄也都還沒做。胡姓警官 是說要趕快處理,立刻處理員告知地檢署火速處理。 我聽到這真的都傻眼了,對方有時間去打高爾夫沒時間做筆錄,你在虎洨 一點,而且今天他被我提告耶,他是有問題的人,怎麼還可以這麼悠哉? 這分明就是筆錄走法律漏洞的方式壓下來了嘛...... 明天我會去已經約好的法院聯合諮詢中心請的律師詢問這些法律問題,並 會詢問可否對中x新聞的彭姓記者提誹謗和妨礙名譽等告訴,因為對方在 未查證前便在公開的新聞上振振有詞的說我因按喇叭而攔黃先生的車以及 違反兩項交通規則遭警送辦,更在新聞中說我對黃先生進行攻擊,這種莫 須有的指責嚴重影響我的個人名譽,若律師說勝算很大,我一定會告到底! 另外影片已經先給法律界的朋友看過,他說明顯是對方惡意擋車和妨礙我 路權的使用,之後的攻擊更有傷害、恐嚇甚至殺人未遂的可能,怎麼可能 會不能告而且也不太可能有誣告的可能,頂多就是互告傷害,明天再去問 法院的律師看看說法是否一致,一致我就要讓黃先生和彭姓記者付出代價 。 ※ 編輯: fanpro 來自: 1.168.38.50 (08/14 19:50)

08/14 20:36, , 120F
水喔!! ^^
08/14 20:36, 120F

08/14 22:35, , 121F
正式報案程序瑕疵部分,如果當下沒有開立三聯單給你,應該
08/14 22:35, 121F

08/14 22:36, , 122F
也要給你單號,這樣才可以在警政署網站上用這單號查詢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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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22:36, , 123F
案紀錄.
08/14 22:36, 123F

08/14 23:12, , 124F
1.發破案件 可不主動開立三聯單 但報案人有要求仍應開立
08/14 23:12, 124F

08/14 23:14, , 125F
所以一的話有瑕疵無誤 二 依照刑事訴訟法 對方有權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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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23:15, , 126F
不要去說明 等拘票開出來抓人再說 不過照法定流程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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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23:17, , 127F
要請拘票也要幾個月 你以為警察可以直接上門抓人嗎
08/14 23:17, 127F

08/14 23:18, , 128F
只要警察有偵辦進度 就沒有瀆職問題 要是案子移到法院
08/14 23:18, 128F

08/14 23:19, , 129F
檢察官分案後等個三個月才開庭 是不是要告檢察官瀆職?
08/14 23:19, 129F
瀆不瀆職也不是我提出的,我壓根不知道這樣有可能涉及瀆職 是胡警官自己突然提出解釋的 囧 二的部分我根本不懂,胡警官自己說這件事涉及兩部分 其一就是可能涉及到瀆職的部分 剛剛胡姓警官又有打電話來解釋一次 我才聽得懂,而且我說的漏洞的地方他也承認是有可以把筆錄壓下來的漏洞 他說要雙方都做好筆錄才會將案件送交至檢察官那邊去 所以若對方都沒有出面(警方也有心偏袒不送交筆錄也不找對方的話) 是有可能吃案掉的... 因為今天這個案件,像我一般民眾根本不懂什麼發破案件(如果沒有申訴詢問的話) 而且在08/08當天沒找到對方前我就有要求要三聯單,他說沒有必要給我 (都有電話錄音) 就已經有很大的問題了,胡姓警官也承認,他會回去聽錄音檔再作懲處 而我在之前所能得到的資訊都是要索取報案三聯單,才算成立 所以我根本不知道這個案子到底有沒有在進行,沒有任何單據和資訊 只有陳姓員警口頭上說的已經受理了 甚至一般民眾怎麼會知道,發破案件做完筆錄後,若派出所有送出去後 可以詢問偵查隊案子移送的進度 一般民眾也不可能知道半年~一年如果都沒有任何進度就是有問題 可以再打電話申訴,今天沒有向胡警官詢問的話 真的等過了一年半載說不定陳姓員警都還沒有照流程發兩次通知給對方 並申請拘票和直接送交我的案件給檢察官 而就算有做,我們一般民眾也不知道,至少我當天在現場詢問時 只有得到"我們受理了",這樣一個口頭資訊 所以若今天真的有心要壓掉,只要沒有去申訴的民眾就吃大虧了 這案件有很多行政問題,所以才會進行申訴 1.沒找到人也沒開三聯單、筆錄當天警察與對方用手機聊天時必恭必敬 2.08/09當天要求三聯單也沒有給我,也沒解釋發破案件不一定須要給 3.作筆錄當時一直強調對方沒有錯,我不激怒對方就沒問題 4.任何不利的情況時一率都說是我的問題 (有髒話出現時、攔車、阻擋路權) 5.傷害罪這邊,又說行車紀錄器沒有很清楚的拍到對方有傷害到我 告不成可是誣告罪 6.認為我傷勢無礙,建議我能免則免 7.筆錄作完後,又再次強調是我的問題、對方在我沒拿出防衛品的情況下一定不會攻擊我 、傷勢無礙若只是爭口氣還是算了吧 等等的.. 今天警察他們的這些舉動和建議根本完全都是沒有必要的 只會讓人覺得他們有偏頗之嫌 就算他們真的做到行政中立,有按照程序去做,我也會覺得很恐怖有吃案的可能 ※ 編輯: fanpro 來自: 1.168.38.50 (08/14 23:52) ※0816 補充 我會撤告了 對方來頭真的很大... 非常大 經過這次事件後,我可以改走徵信業了 某國家級的運動 理事、教練、裁判 某大學 法律系畢業 某法律事務所上過班 某軍種退役協會理事 某格鬥運動的理事 他的學生一堆參加過奧運、不少還是體委主委 哈哈哈哈,我鬧的在大又如何 地檢署、法官哪個不認識他 唉,公平正義果然是站在有權有勢的人那邊 我錯了... 我能在某軍種和格鬥運動的高手面前沒被打死,就已經是該高興了 這裡真的是鬼島 唉 ※ 編輯: fanpro 來自: 123.241.112.222 (08/16 19:47)

08/17 01:32, , 130F
我能理解原po的無奈
08/17 01:32, 130F

08/17 08:52, , 131F
不要討拍 離它遠一點 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
08/17 08:52, 131F

08/17 08:55, , 132F
樓上只出一張嘴,你碰到就別唉唉叫。
08/17 08:55, 132F

08/18 20:48, , 133F
逼車部份是否構成強制罪要件? (後續的雙方各持球竿鋁條不
08/18 20:48, 133F

08/18 20:49, , 134F
談). 其次中天新聞的報導方式有誤導之嫌,沒有完整或公平
08/18 20:49, 134F

08/18 20:50, , 135F
呈現兩方的行車記錄器畫面,這個部份也許可以去函給對方要
08/18 20:50, 135F

08/18 20:53, , 136F
求澄清? (ps:可用逼車停車搜尋,不少都是逼車攔車被檢察官
08/18 20:53, 136F

08/18 20:53, , 137F
提起公訴移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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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9:15, , 138F
沒有..對方連攻擊我的恐嚇罪的沒再怕了 他認識檢察官、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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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9:16, , 139F
律師說我恐嚇一定告的成,我問我書記官的朋友卻說 他背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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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9:17, , 140F
硬,偵查組都不一定會送到檢察官了,更何況法官和檢察官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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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9:17, , 141F
認識他.. 我已經算了,台灣不是有理就能走的地方 有權有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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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9:18, , 142F
才有理。 我只能消極的想風水輪流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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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9:19, , 143F
謝謝k大一直熱心提供法律上的建議,只可惜我已經去試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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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9:19, , 144F
督察室怕惹麻煩回應了處理有不妥但無辦案不公但仍會處分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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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9:20, , 145F
員警,如果沒有偏頗那為何還要處份? 這公文真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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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9:20, , 146F
法院認識的朋友已經先去問過了 人家都認識他 根本不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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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邊都暗示我別讓費時間去法院和解了 公訴罪也不會送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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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9anpMq (Miao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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