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才文]相館門市晚班人員一名

看板Nantou (南投)作者 (白目馬正夯)時間6年前 (2019/06/16 00:55), 編輯推噓13(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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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atea (花開)》之銘言: : 公司名稱:紳得美快速沖印 : 公司地址:南投市復興路107號 : 公司電話:049-2225568 : 老闆娘:簡歐麗香,老闆:簡慶南 : 職務名稱:晚班門市沖印人員一名,正職 : 工作時間:週日~週五12:30~21:00,週六9:00-18:00 : 薪資待遇:24000元,三節獎金 : 工作內容:櫃檯服務,沖洗相片,須熟電腦操作,photoshop,臨時交辦事項 : 休假制度: : 月休四天(排休),另一人休假時要上全天班 : 晚班時段晚餐有半小時休息時間(需18點前用膳完畢,因早班到18點下班) : 週六午餐有一小時休息時間(輪流休息) : 聯絡方式:電洽,或親洽.因代PO不用私訊給我,應徵面試或有其他問題,歡迎直接聯繫 : 店內 : 附註: : 原PO我要結婚離開家鄉,做到6月底,老闆他們不會網路這些,貼門口效應有點差,幫他 : 們代PO : 希望找略懂PS,有一定門市經驗的人 : PS會教,像我跟同事高中都有唸設計,但實際上工跟在校差很多,有基礎學起來會很快 : 攝影老闆有空也會指導,目前都會拍證件照了,也會輔助考攝影證照 : 店內會遇到很多藝術家,保證提升氣質 : 一開始起薪普普,但是工作態度=薪水,升的速度很快,我目前比老公的薪水高XDDDD老 : 公台中人 : 真要說缺點應該是休假少,還有老闆他們一整天都在公司,很像在家裡跟父母相處的感覺 : 哈哈哈,習慣就好 : 店內生意很好,能學到很多很多,誠摯歡迎加入 現在勞基法規定的一例一休,週六上班是算休息日上班,是要給加班費的, 所以你的月休4天只開2萬4,即使有高於23100,但很明顯還是違反勞基法。 週六休息日的加班費是比平日加班費高, 另外,國定假日上班也要給加班費,還有依年資該給的特休也要給足, 當然特休要換算成薪水也可以,而且五人以下公司也要遵守勞基法這些規定, 如果你是員工,被凹的這些,記得去檢舉討回來哦, 公司如果剛好沒有出勤紀錄(就是打卡紀錄,這個規定公司要留五年), 這個勞檢好像直接開罰9到45萬,記得要跟老闆講喔, 以上這些可詳問勞動部或南投的社會勞動處,或一些法服的律師,我懶得幫你算了 另外,內地南投的勞基法,應該跟中華民國的勞基法是一樣吧 歡迎大家善用,爭取自己權益,也讓公務員有事做,並且杜絕惡老闆 謝謝大家~ -- posted from bbs reader hybrid on my asus ASUS_Z017D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34.1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antou/M.1560617714.A.677.html

06/16 06:47, 6年前 , 1F
內地不用照中華民國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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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3:59, 6年前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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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6:53, 6年前 , 3F
薪水=工作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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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員工,要離職了原因結婚,沒有被凹,老闆根本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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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文放徵才,如果我知道放上來會被講話,一開始我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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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放。因為能接受自然接受,無法者我在如何說明依舊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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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刪文,不想增加公司有什麼困擾。有年終、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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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不小心睡過頭遲到都沒扣過錢,他們人很好,我也很愛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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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工作。我說過缺點是假少,其他該有的都有,福利制度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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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可以詢問討論。工作態度=薪水是我自己說的,因為遇過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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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或是上班一直滑手機不做事,這種應該不管去哪裡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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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阻止大家知道權益,也不是要吵什麼,只是單純覺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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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過,心很痛,這份工作薪水和結果符合我的需求,過程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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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滿足與開心的;氣氛好同事老闆都很有趣,喜歡者歡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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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不能接受的不用浪費彼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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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09:50, 6年前 , 18F
目前工作3年多,薪水3w4,這是底薪,加班額外,我討厭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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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09:50, 6年前 , 19F
複性工作,不然轉戰工廠可能可以領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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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15:12, 6年前 , 20F
月休4天 24k然後同事休假還要補全天班這樣都還能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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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15:12, 6年前 , 21F
難怪勞基法都沒人要去抗議,台灣人真的奴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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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8:22, 6年前 , 22F
好棒的奴性啊~蒸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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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22:09, 6年前 , 23F
如果 底薪25000,每週六都加班,薪水會超過34000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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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00:48, 6年前 , 24F
樓上應該是反問常態薪資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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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8:13, 6年前 , 25F
我明白原po真心喜愛這份工作帶來的感受,也相信您遇到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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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8:13, 6年前 , 26F
的老闆。但慣老闆就是這樣養出來的(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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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0:34, 6年前 , 27F
不認識原po,但這家店的老闆和闆娘人很好,我覺得通常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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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0:35, 6年前 , 28F
到需要勞檢,通常都是雙方不愉快,勞方才會用的權利,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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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0:36, 6年前 , 29F
當事人自己覺得老闆沒欠她什麼,也很受照顧,無形的福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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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0:37, 6年前 , 30F
那我想不需要這樣回文,她也說了是善意po文不想造成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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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3:40, 6年前 , 31F
如果去了,跟老闆說週六無法加班,排休也無法做全天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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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3:41, 6年前 , 32F
不知道老闆能好到哪裡去?我覺得休假很重要啊!月休4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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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4:11, 6年前 , 33F
其實不用預設立場,合則來,不合則去,簡單一點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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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T1IBoPt (Nant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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