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慈濟為什麼要將「保護區」變更開發?

看板Neihu (內湖區)作者 (愛與死亡)時間15年前 (2010/10/28 15:57), 編輯推噓1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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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為什麼要將「保護區」變更為「社會福利專用特定區」?是否有變更使用的需要性? 根據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七條:「保護區為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維護天然資源與保 護環境及生態功能而劃定,在不妨礙保護區之劃定目的下,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得為 下列之使用: ……(省略) 四、公用事業、社會福利事業所必需之設施、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其輸變電相關設施。 ……(省略) 七、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場及其附屬設施。 ……(省略) 十四、原有合法建築物拆除後之新建、改建、增建。除寺廟、教堂、宗祠外,其高度不得超 過三層或十點五公尺,建蔽率最高以百分之六十為限,建築物最大基層面積不得超過一百六 十五平方公尺,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四百九十五平方公尺。土地及建築物除供居住使 用及建築物之第一層得作小型商店及飲食店外,不得違反保護區有關土地使用分區之規定。 」 換言之,現況下劃定的「保護區」在容許使用項目上,已經足以供慈濟做社會福利事業。慈 濟要做資源回收、要蓋一些社會福利所「必須」的設施,都完全沒有問題。何來變更使用之 需要? 在同條文中的第十四款,基於實踐保護區劃定之目的,而對建築量體有合理的限制。除非, 慈濟計畫要在這塊基地上興建大型量體,不然法規允許慈濟可以新建將近160坪的總樓地板 面積、樓高三層的建築,不夠用嗎? 可是慈濟在10月25日的都委會中,口口聲聲的保證「變更後以維持現狀為原則」,所以我一 定是誤會慈濟了,他沒有要蓋 大(ㄓˋ) 型(ㄍㄨㄥ) 量(ㄉㄚˋ) 體(ㄌㄡˊ)的打算。如果 真的是這樣,那我還真的百思不得其解,慈濟究竟這十年來為什麼非要把保護區變更掉呢? 慈濟人的心思,我這平凡小老百姓還真是猜不透呀! -- 「說出來會被嘲笑的夢想,才有實踐的價值。 即使跌倒了,姿勢也會很豪邁。」 - 九把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05.122

10/28 16:21, , 1F
不管是誰 想在大湖公園對面蓋大樓就先跨過我的屍體
10/28 16:21, 1F

10/28 16:50, , 2F
簡單的說 就是沽名釣譽佔多數之集合體
10/28 16:50, 2F

10/28 18:43, , 3F
其實我不懂志工大樓是要幹嘛? 志工旅館嗎?@@
10/28 18:43, 3F

10/28 19:08, , 4F
莫名其妙....
10/28 19:08, 4F

10/28 19:28, , 5F
應該是內湖行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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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9:35, , 6F
磁計嘛~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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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20:31, , 7F
個人覺得慈濟高層亂搞~~底層的志工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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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21:03, , 8F
簡單來說 就是為了錢錢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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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21:35, , 9F
借轉
10/28 21:35, 9F

10/28 21:56, , 10F
又再亂搞~一點也不意外...
10/28 21:56, 10F

10/29 01:08, , 11F
我的文章都可以任意轉錄 :)
10/29 01:08, 11F
※ 編輯: ceva 來自: 118.168.105.122 (10/29 01:09)

10/29 04:43, , 12F
滿口仁義道德~ 等等志工自己變災民
10/29 04:43, 12F

11/02 18:39, , 13F
變更後蓋大樓 然後就可以租售...或是變更後直接賣土地
11/02 18:39, 13F

11/02 18:40, , 14F
用的人變災民 再來救災 慈濟的錢都用來救災的
11/02 18:40, 14F
文章代碼(AID): #1CoIpUen (Nei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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