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消基會調查》 旅遊旺季訂房 竟需付全額定金

看板PH-sea (澎湖)作者 (茶)時間16年前 (2010/03/29 08: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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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日前發生本板板友無法取消訂房而發生住房大放送的事件 轉貼本篇新聞供網友參考,若有不符合定型化契約的情況 可以藉此找到申訴管道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27/today-life11.htm 住宿定金收取標準 「旅遊訂房,最多只要先付單日房價的三成;如果二週前,取消住房,可拿回全數已付定 金。」春暖花開旅遊季即將展開,消基會提醒民眾訂房要注意自身權利,消 基會調查發 現,多達五成六業者超收定金,六成四業者取消訂房的退費比例不符定型化契約。 觀光局表示,未依規定辦理的業者,會要求限期改善,否則將依法處以三萬到十五萬元罰 鍰。 觀光局會查明並要求改善 今年一月交通部頒布「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 只要旅客訂房,民眾及業者就能自行議定是否收受定金,且定金不得超過首日房價三成。 消基會在三月廿二日到廿四日期間,以電訪及網頁資訊方式,抽樣調查全台總計五十五家 業者的定金收取及退房標準。結果發現「阿里山賓館」假日訂房時需付全額房價、「四季 星空館民宿」一旦訂房就要支付全額。「寶華大飯店」、「綠山飯店」、「海福商務飯店 」、「人字山莊」、「古早雞民宿」、「北昇休閒山莊民宿」、「石門客棧」、「綠色走 廊休閒民宅民宿」只要訂房就不能取消。更多被點名業者請見消基會網站: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313。 業者:未沒收定金 調查並非事實 消基會舉例,若以首日房價三千元為例,定金為九百元(三成),如果在一週內取消訂房 ,應依規定扣款定金的五成,只能罰四百五十元,卻有業者違法收取房間總價的半數。 苗栗縣大湖鄉石門客棧負責人劉德森喊冤說,經營迄今,從未沒收消費者的退房定金,只 有在農曆春節期間,訂房定金才會逾收五成。新竹縣北昇休閒山莊民宿彭姓業者說,他同 意顧客訂房後不來可以改天再來,從來不曾有顧客要求退費。 彰化縣芬園鄉「古早雞民宿」業者楊黃美春強調,消基會調查並非事實。澎湖寶華大飯店 也大聲喊冤,指旅客臨時退訂,會保留一年定金,隨時都能聯絡進住,如果因天災或其他 合理原因無法抵澎,也會全額退費,消基會應提出具體證據。 台中縣石岡鄉綠色走廊休閒民宿負責人朱麗娟說,絕對沒有消基會所指「恕無法退費」之 事。綠山飯店業者鄭姵辰也說,成立十幾年來幾乎沒有沒收過定金。 阿里山賓館表示,如果客人訂房後未實際進住,均依照觀光局之規定辦理。美濃人字山莊 民宿老闆娘鄭桂蘭表示,確實向客人收取五成的定金,定金收費和退房標準都是參考其他 業者的網站,不曉得違反消基會規定,會立即改善。 【新聞摘自:】自由時報記者/綜合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25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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