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灣流浪貓犬 到澎湖找新主人

看板PH-sea (澎湖)作者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時間16年前 (2010/07/26 23:3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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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肇瑩如/即時報導】 2010.07.26 10:54 pm 社團法人台灣照顧生命協會後天(28日)舉辦「照生會貓狗119護送臺灣流浪貓狗到澎湖找 新家」活動,屆時將把台灣7隻已植入晶片的流浪貓犬帶到澎湖找給認養的新主人,藝人 裴玲等人也將到場擔任大使護送貓犬到澎湖。 【2010/07/26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DOMESTIC/BREAKINGNEWS3/5747869.shtml -- 當子女的(不管你是當兒子或者是當女兒的),每天打電話給父母,常回家探望父母, 幫父母做家事,跑腿買東西,本來就很應該啊!而且是婚前/婚後都應該是一樣的喔! 過年過節時,除夕夜、端午節、中秋節、父親節、母親節,也都應該好好陪伴自己父母。 還有,每月的孝親費,是基本的,一定要給的! 每逢到慶祝節日時,可以再多給一些錢。 目前社會比較怪異的現象是: 媳婦"幫男人"孝順父母,比孝順她自己父母"勤勞"; 她自己的父母都還沒好好孝順/陪伴(父母恩重難報),就在孝順別人父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243.204

07/29 14:23, , 1F
推~
07/29 14:23, 1F
文章代碼(AID): #1CJQiAjr (PH-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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