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屏東板合購買賣文管理條例 版本2

看板PingTung (屏東)作者 (m)時間17年前 (2008/11/26 20: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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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板上PO過自介者才能PO合購或買賣文章。(沒有請依照條例4之規定) 2.合購文請使用"合購"格式寫文,買賣就是用"買賣",該格式已經內建在看板標題中。 3.合購及買賣文間隔三天可以各PO一篇,間隔三天的意思是,11/1 PO一篇之後, 要到11/5才能各PO一篇合購或是買賣文,兩者時間可分開計算。 4.假使沒有PO自介的話,還是可以PO合購或買賣文,不過要間隔五天才可以各PO一篇 就是11/1PO一篇之後,11/7才能再PO一篇合購及買賣文,兩者時間可分開計算。 5.違反以上規定者給予柔性勸告處置,若有惡意鬧板或廣告之嫌, 則將會給予水桶甚至劣文處分。 本條例制訂於 2008.11.26 PINGTUNG BM fasty/EmilChau --------------------------------------------------------------------------- 關於自介,板主還是希望各位板友可以PO一下,既然來屏東板發文了 希望能讓大家可以認識你一下,這也是對屏東板的一點尊重 如果不希望隱私被別人看到的話,自介並沒有特別規定格式 PO自己想讓大家知道的內容就可以了 以上版本2的合購文管理條例已有納入板友的一些建議 希望大家可以支持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34.160
文章代碼(AID): #19BKO8Id (Ping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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