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有路行不得! 產權人封路 逼住戶解決

看板PingTung (屏東)作者 (洛洛)時間13年前 (2012/08/16 10:58), 編輯推噓3(3017)
留言20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有路行不得! 產權人封路 逼住戶解決 東森新聞 – 2012年8月15日 下午6:20 社區大門有路卻不能行走?怎麼一回事,就在屏東市一棟千戶大社區,因為大門口的土地 產權屬於另一名地主,因為協調不成,地主決定將用圍籬把自家土地圍起來,也就等於社 區大門完全被封,這讓近六千名社區居民相當擔心,就怕發生危險,沒路可逃的窘境,就 向東森新聞投訴,希望東森新聞能夠幫幫忙,讓屏東縣政府重視他們的救命路。 好不容易自家社區大門有路口走,雖然有東西擋住,居民得要繞路走,不過這已經讓居民 很珍惜,因為接下來他們又得過大門無路可走的窘境,就像是之前的情況,社區大門僅剩 一條小巷子可走,旁邊全都被封了起來,不過社區大門將再一次被封,這次連小巷子都沒 得留,住戶說因為地主在99年以公告地價四倍的價格,向前地主買了這塊地,之後就要求 這個社區近六千名住戶們出來解決,這動機讓住戶懷疑並不單純。 不過自家門口土地卻是別人的產權,怎麼會這樣烏龍,居民說得回推到民國88年,建商沒 有買下這塊地,而是用承租三年的方式,結果建商倒了,沒人付租金,路就被封了,可憐 的是居民購買的時候,根本就都不知道,被矇在鼓裡,現在還得被迫收拾爛攤子。 居民認為社區大門口的土地已經變成了繼承道路,但地主卻不如此認為,將要大動作把土 地圍起來,等於把路封死,事關近六千位居民的生命安全,僅能請屏東縣政府主管單位出 面幫幫忙,救救他們,給他們一條生路。 http://ppt.cc/Ux9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47.184

08/16 11:08, , 1F
東山河
08/16 11:08, 1F

08/16 11:08, , 2F
『既成道路』記者打字都不選字的= =
08/16 11:08, 2F

08/16 11:42, , 3F
我覺得是年輕記者不懂既承道路這個概念
08/16 11:42, 3F

08/16 11:42, , 4F
聽採訪聲音檔寫成繼承
08/16 11:42, 4F

08/16 11:42, , 5F
08/16 11:42, 5F

08/16 11:48, , 6F
屆時人車出入口只剩下一個了~
08/16 11:48, 6F

08/16 12:06, , 7F
剛查了一下,既成道路一般要20年.東山河顯然年份不到
08/16 12:06, 7F
Serine ‧ 1小時41分前 依行政法院76年6月判字第1077號判例釋示:「巷道必須供公眾通行20年以上,始構成公 眾通行道路…」,從88年到現在也還未滿20年,況且道路所有權人已有禁止表示,所以也 就沒有形成既成道路的可能了。 蓋房子只要符合相關的建築法規可以申請到建照就沒什麼問題了,況且這房子本身並無違 法,只是鄰路是私人土地,因此會產生用路的糾紛。所以買房子前,除了詳細檢視所購買 房子本身的所有權狀外仍要查閱鄰近道路的地藉圖、謄本、分區使用證明等,以免日後遭 受不必要的麻煩及損失。 摘錄新聞底下留言 看來住戶只能靠地方政府介入協調了吧 ※ 編輯: Lokimus 來自: 61.64.147.184 (08/16 12:27)

08/16 14:39, , 8F
當初就知道這問題 一直不去處理 現在是要找鬼陳情喔
08/16 14:39, 8F

08/16 14:41, , 9F
各方面都站不住腳的住戶 看來只能被土開蟑螂敲竹槓了
08/16 14:41, 9F

08/16 14:44, , 10F
管理基金都花光 可能還買不到這塊臨路地 入住率不高
08/16 14:44, 10F

08/16 14:45, , 11F
所有權人應該也不願意再拿錢出來 看來是無解了....
08/16 14:45, 11F

08/16 18:18, , 12F
這個蟑螂很可能是以前的建商或後來經手相關公司的內部人
08/16 18:18, 12F

08/16 18:19, , 13F
一般正常人甚至投資客,很少去注意這個問題,只有內部人一開
08/16 18:19, 13F

08/16 18:19, , 14F
始就知道
08/16 18:19, 14F

08/16 22:07, , 15F
當然要封,不封就真的變成既成道路了。
08/16 22:07, 15F

08/16 22:07, , 16F
之前的住戶不是說大門被封不用擔心,其實另有出入口,還是
08/16 22:07, 16F

08/16 22:08, , 17F
另外的出入口其實也是別人家的地? 這真扯 尖美幹的嗎?
08/16 22:08, 17F

08/16 22:38, , 18F
大概只能主張民法第 787 條,然後跑調解或法院了
08/16 22:38, 18F

08/17 08:30, , 19F
社區土地有任何一邊臨路,就不是袋地.只能把出口改開在臨路
08/17 08:30, 19F

08/17 08:30, , 20F
那邊.現在是看哪種方案便宜(買下對方地,社區改出口).
08/17 08:30, 20F
文章代碼(AID): #1GB67BoP (PingTung)
文章代碼(AID): #1GB67BoP (PingT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