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請問老闆這樣做可以嗎?
恕刪
屏東勞工處08 7558048轉33 林小姐
勞委會 0800 085151
建議可先打勞委會的,因為屏東的業務繁忙常常是他人代接,儘管都會客氣
聽完並記錄你的情形,但在時間上還是比較慢。
勞委會接電話的人多、專業又免費,他可以直接給你法律上的申訴途徑跟該做的事
當然最終還是會轉介到各縣市政府主管單位
但是至少你已經很清楚你該如何主張、主張甚麼、文件準備甚至調解期程
這樣想才是我們申訴的最大目的:拿到應有的薪資>懲罰雇主的惡劣行徑
所以從勞工處或勞委會可以處理的都是跟你的薪資相關爭議
如:未達法定工資(時薪或月薪都一樣,但是全屏東應該合法的很少)
加班費(每日超過八小時才有主張空間)
資遣費(注意!很多雇主都會要你寫自願離職單,萬一你簽了,就無法主張)
無勞健保
以上薪資就算你只上班了一天,「依法」一項都逃不了!
只要雇主不出面處理,他們行使「勞動檢查」,雇主的罰款有可能會超出要給付你的薪資
通常只要成案(請至屏東縣政府勞工處網站下載申訴書)
透過親送、email(信箱掉漆,一直說沒收到)或傳真(也掉漆,所以傳完請記得確認)
成案後五個工作天內就有回應(應該說依承辦人業務量)
然後承辦人員會居中協調,找一天請你跟雇主到勞工處開會,確認薪資給付內容
直接確認何時與如何拿到錢
等你確定入帳後,勞工處會請你寫一張撤銷申訴單
當然
錢都到手後
你還要檢舉防火消防設備、逃生安全裝置、營利事業登記(左列請找城鄉發展處工商科)
未開發票(請直接向國稅局網站申訴)
這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補充舉證部分
薪資袋、薪水條通常會寫上你的姓名、發薪日跟工作時數與總額
所以其實很好反推(勞工處的人非常有經驗說)
一般有違法爭議的公司不會做薪轉,所以這點不用討論
否則更好被抓把柄
因為他們會直接問其他員工或要求出示公司紀錄打卡等相關資料
公司應該無法也懶得為了你那點錢搞得全部作假或全體員工毫不在意為老闆辦護吧
上下班的打卡、班表、簽到單只要任何書面資料都可以佐證
(不是叫你偷出去印,而是手機拿起來正反面拍下來)
當然能否錄音是有爭議的
以上是個人經驗分享
我們不是酸民、澳客或爛草莓,只是保護自己應得的權利罷了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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