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bigbowl 水桶120天 KUNI0202 警告乙次

看板Shu-Lin (樹林)作者 (nicetree)時間3年前 (2021/03/16 10:37), 編輯推噓32(33188)
留言122則, 30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本板文章 53959 2 3/11 bigbowl □ [心得] 尾花 一場大人的味覺饗宴 文章代碼(AID): #1WIWo6dS (ShuangHe) https://www.ptt.cc/bbs/ShuangHe/M.1615465606.A.9DC.html 其中推文爭吵 經 KUNI0202 當事人檢舉 及板主們審查 bigbowl 先以 拿人手軟 引戰 續以 中文不好 、 眼睛沾到蛤蜊、邏輯差、夜郎自大 等語攻擊 依板規 4-2 及 4-2-1 4-2 發文、推文嚴禁爭吵、引戰、人身攻擊、挑釁、謾罵、反諷、酸文。 視情節輕重警告、劣退或水桶。 4-2-1 引發嚴重爭吵之行為之當事人,加重水桶bigbowl 水桶120天KUNI0202 雖無攻擊字句,但確有參與爭吵 警告乙次 建議若覺得自身聲譽遭到汙衊,推文自清後 可直接寫信檢舉 而不是參與爭吵,下次再參與爭吵將直接處以刑罰 附上推文如下

03/12 18:23,
吃過了,真的還好,沒標題那麼厲害,一次店。
03/12 18:23

03/12 18:23,
位置並非斜對面,是巷內深處,
03/12 18:23

03/12 18:23,
正確地址:永和區水源街39巷9號。
03/12 18:23

03/12 18:23,
座位很少,只開晚上17:30~21:00
03/12 18:23

03/12 19:59,
某部落客真的很愛來我文章自討沒趣耶
03/12 19:59

03/12 20:09,
自己的文章自己po 不要躲在一個把你是拿人手軟的部落客
03/12 20:09

03/12 20:09,
的證據找出來的人文章下面好嗎?看了就煩
03/12 20:09

03/12 20:25,
誒,有趣了,妳可以在我文章下留言,我卻不行唷?
03/12 20:25

03/12 20:26,
還有,話講清楚,我哪裡拿人手軟了?
03/12 20:26

03/12 20:27,
自己去管理版看證據好嗎?連這點功課都不會做喔
03/12 20:27

03/12 22:37,
哪裡拿人手軟請說清楚,請問是指我收錢寫業配嗎,證據何
03/12 22:37

03/12 22:37,
在,請提出來。
03/12 22:37

03/12 22:37,
不要以為我不敢告,如此無證據之下污衊我,我一定付諸行
03/12 22:37

03/12 22:37,
動。
03/12 22:37

03/12 22:37,
我上次就告過,也上新聞,也二審定讞,需要的話我也可以
03/12 22:37

03/12 22:37,
把新聞貼給你。
03/12 22:37

03/12 22:37,
你這種喜歡在網路上攻擊網友的行為已非第一次,在雙和板
03/12 22:37

03/12 22:37,
起碼被兩位不同的板主水桶過你。需要文章代碼我可以待會
03/12 22:37

03/12 22:37,
貼,這才叫證據。
03/12 22:37

03/12 23:52,
樓上 他真的很無聊
03/12 23:52

03/13 00:00,
你比較過分吧,隨便污衊我拿人手軟,講得煞有其事,我若
03/13 00:00

03/13 00:00,
不回應,根本是默認。
03/13 00:00

03/13 00:03,
我信箱裡一堆邀約,甚至還有人開高價要我撤負評,或開價
03/13 00:03

03/13 00:03,
請我寫好文,我從來都是拒絕,需要的話,我可以截圖在這
03/13 00:03

03/13 00:03,
裡。
03/13 00:03

03/13 00:03,
最討厭那種什麼都不知道,只敢躲在螢幕背後攻擊別人,而
03/13 00:03

03/13 00:03,
且還毫無根據!
03/13 00:03

03/13 00:11,
字詞的意思自己不會去google喔 還是德國待久了連中文都
03/13 00:11

03/13 00:11,
不會 不會中文還想當中文部落客 難怪找不到證據 只好來
03/13 00:11

03/13 00:11,
這邊叫囂
03/13 00:11

03/13 00:12,
我喜歡攻擊我看不順眼的事情又怎樣 你是美國爸爸還是德
03/13 00:12

03/13 00:12,
國媽媽 要管我在網路上跟誰吵架 真是吃飽了撐著 無聊當
03/13 00:12

03/13 00:12,
有趣
03/13 00:12

03/13 00:16,
我待哪裡關你什麼事情?
03/13 00:16

03/13 00:16,
何況我不是待德國唷,請不要自以為。
03/13 00:16

03/13 00:16,
你看不慣是你的自由,跟我發文與留言一樣,但既然污衊我
03/13 00:16

03/13 00:16,
,就請拿出證據,或直接公開寫我寫業配,這樣我才有證據
03/13 00:16
還有 147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03/17 12:53, 3年前 , 83F
我推的清一色都是"自費"
03/17 12:53, 83F

03/17 12:53, 3年前 , 84F
但B板友怎麼寫的?
03/17 12:53, 84F

03/17 12:54, 3年前 , 85F
"拿人手軟"?
03/17 12:54, 85F

03/17 12:55, 3年前 , 86F
我問他"請問是指我收錢寫業配嗎"
03/17 12:55, 86F

03/17 12:55, 3年前 , 87F
他完全沒回,只丟"樓上 他真的很無聊"
03/17 12:55, 87F

03/17 12:56, 3年前 , 88F
我寫"我若不回應,根本是默認"
03/17 12:56, 88F

03/17 12:57, 3年前 , 89F
直到他最後才承認說沒講我收前我就沒回了唷!
03/17 12:57, 89F

03/17 12:57, 3年前 , 90F
但這當中他罵我多久了?
03/17 12:57, 90F

03/17 12:58, 3年前 , 91F
還是這裡有誰能接受寫好文就被說拿人手軟的,然後一直說
03/17 12:58, 91F

03/17 12:58, 3年前 , 92F
有證據又一直提出來,只罵住德國中文不好?
03/17 12:58, 92F

03/17 13:00, 3年前 , 93F
將心比心,我上一篇曾"紅嘉義雞肉飯"沒葉配,他還不是
03/17 13:00, 93F

03/17 13:00, 3年前 , 94F
照罵?
03/17 13:00, 94F

03/17 13:00, 3年前 , 95F
我最後一篇邀約是2016
03/17 13:00, 95F

03/17 13:01, 3年前 , 96F
那奇怪了,按照最嚴格的定義,業配關我什麼事情?
03/17 13:01, 96F

03/17 13:02, 3年前 , 97F
他找碴我無法管,但我名譽得管吧!
03/17 13:02, 97F

03/17 13:11, 3年前 , 98F
按照同樣標準,我覺得板主這篇公告也在引戰(確實戰起來了)
03/17 13:11, 98F

03/17 13:12, 3年前 , 99F
要不要用一樣的標準自行處置呢? 板友們都看著喔
03/17 13:12, 99F

03/17 13:13, 3年前 , 100F
4-2-1 引發嚴重爭吵之行為之當事人,加重水桶。
03/17 13:13, 100F

03/17 13:16, 3年前 , 101F
雖然一碼歸一碼,但也應能藉此體會到被亂水桶的冤枉感了罷
03/17 13:16, 101F

03/17 13:36, 3年前 , 102F
我也覺得Kuni反應蠻正常的,不懂所謂爭吵的標準在哪
03/17 13:36, 102F

03/17 13:36, 3年前 , 103F
03/17 13:36, 103F

03/17 14:53, 3年前 , 104F
亂源桶的好
03/17 14:53, 104F

03/17 15:05, 3年前 , 105F
本案兩造雙方皆來信對判決表達意見,板主們正審查討論中
03/17 15:05, 105F

03/17 15:05, 3年前 , 106F
,如對本篇公告有任何問題,或想檢舉任何事務,歡迎來信
03/17 15:05, 106F

03/17 15:05, 3年前 , 107F
討論,謝謝各位的指正
03/17 15:05, 107F

03/17 15:26, 3年前 , 108F
業配就是業務配合 商家的業務是商品 寫手的業務是文章
03/17 15:26, 108F

03/17 15:27, 3年前 , 109F
業配簡單分四種:
03/17 15:27, 109F

03/17 15:27, 3年前 , 110F
1.無酬勞,商家把商品給寫手借用,一段時間後要收回
03/17 15:27, 110F

03/17 15:28, 3年前 , 111F
2.無酬勞,商家把商品送給寫手,不會收回
03/17 15:28, 111F

03/17 15:28, 3年前 , 112F
3.有酬勞,商家把商品給寫手借用,一段時間後要收回
03/17 15:28, 112F

03/17 15:28, 3年前 , 113F
4.無酬勞,商家把商品送給寫手,不會收回
03/17 15:28, 113F

03/17 15:29, 3年前 , 114F
有沒有酬勞,借用還是贈與,是看商家和寫手之間的情形
03/17 15:29, 114F

03/17 15:29, 3年前 , 115F
業配,也就是業務配合,從來就不是有給於酬勞才算的啊
03/17 15:29, 115F

03/17 15:30, 3年前 , 116F
你們的對價關係就是他借你商品或是送你商品,你寫文章
03/17 15:30, 116F

03/17 15:30, 3年前 , 117F
至於你的文章要寫他好話還是壞話,那要看商家有沒有審稿
03/17 15:30, 117F

03/17 15:31, 3年前 , 118F
沒有要求審稿的商家,你當然可以不大推
03/17 15:31, 118F

03/17 15:31, 3年前 , 119F
影響的只是以後還有多少商家想找你業配而已
03/17 15:31, 119F

03/17 15:33, 3年前 , 120F
業配和邀約本來就是一起的,就是邀約去業配啊
03/17 15:33, 120F

03/17 15:34, 3年前 , 121F
吃招待的沒拿酬勞只是寫一篇文章介紹一下,就是業配!
03/17 15:34, 121F

03/17 15:42, 3年前 , 122F
推文討論已離題,有任何意見請來信,本篇暫鎖文
03/17 15:42, 122F
文章代碼(AID): #1WK1dRzp (Shu-Lin)
文章代碼(AID): #1WK1dRzp (Shu-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