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雙和板板規置底已刪文
為方便手機使用者觀看板規,這邊針對常用手機APP如何觀看ANSI板規教學
1.MOPTT
請點選右下角 三個點 ... https://imgur.com/6D2L1Qu
再選擇 切換成整頁模式 https://imgur.com/gNrAa87
2.JPTT
請點選畫面右上方的矩形 https://imgur.com/PW8t120
即可見到完整的板規 https://imgur.com/2fKeezV
3.PiTT
請點選畫面下方中間方塊 https://imgur.com/EkR8Op6
再選擇 其他 ANSI/MOBI https://imgur.com/LXaR9HK
如有任何問題,請再與我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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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 └─┴┘┴┴┴┴┴┴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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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言 看板使用說明………………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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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基 本 規 定………………P.4~5
╭╮ 第二章 法律相關規定………………P.6
╰●
╭╮ 第三章 發文類別規定………………P.7~11
╰● 第四章 看 板 管 理………………P.12
╭╮
╰● 第五章 罰 則 規 定………………P.13
╭╮ 第六章 宣 告………………P.14
╰● P.2
╭╮
╰●
╭╮ ★ 看板使用說明 ◎ 發文類別限制(相關板規)
╰●
╭╮ 發文與推文限制: 1.註冊文(§3-1)
╰● 上站次數10次↑ 2.揪團文(§3-2) 7日內限發一篇
╭╮ 劣文0篇↓ 3.心得文(§3-3)
╰● 4.資訊文(§3-4) 每日限發兩篇
╭╮ ★ 基本操作指令(H) 5.徵求文(§3-5)
╰● 6.請益文(§3-6)
╭╮ 7.商業文(§3-7) 上站100次↑&註冊滿1週
╰● 修改文章……(E) 每周六限一篇
╭╮ 修改標題……(T) 8.其他文(§3-8)
╰● 搜尋標題……(/) 標 [閒聊]今天我好帥。 (╳)
╭╮ 搜尋作者……(a) 題 ^這裡要空一格
╰● 格 [閒聊] 今天我好帥。 (○)
╭╮ 回覆文章……(r) 式 【閒聊】今天我好帥。 (╳)
╰● 回站內信……(r+m) 請 今天我好帥。 (╳)
╭╮ 精華區………(z) 空
╰● 文摘…………(Tab) 一 請勿自創標題格式,告知後未改進則刪文劣退。
╭╮ 發文限制……(i) 格 商業文請依格式[商業] 子標題-內容...方式發布
╰● 轉錄亦同,違者刪文劣退。 P.3
╭╮
╰●
╭╮ ★ 第一章 基本規定
╰●
╭╮ 1-1 討論範圍
╰●
╭╮ 1-1-1 本板專供討論與雙和之歷史、文化、生活、娛樂、事件、新聞等事務。
╰● 無關雙和之討論請移駕其他相關看板。
╭╮
╰● 1-1-2 文章內文需有雙和點(不包含推文),違者刪除之,
╭╮ 由文章引申之相關討論回文不在此限。
╰● 1-1-3 具有急迫性(如尋人、尋車、尋物或徵目擊者等)之文章不受限制。
╭╮
╰● 1-2 禁止發布之文章、推文類型
╭╮
╰● 1-2-1 任何形式的政治文,政治宣傳文,含有政治色彩的文章、推文,
╭╮ 違者水桶二周,推文者水桶一周。
╰●
╭╮ 1-2-2 將他板紛爭帶入雙和板或揪眾鬧板者,水桶30天。
╰●
╭╮ 1-2-3 將私人恩怨帶到板上,經檢舉後查證屬實者,劣退+水桶30天。
╰● P.4
╭╮
╰●
╭╮ ★ 第一章 基本規定
╰●
╭╮ 1-2-4 文章、推文不得違反善良風俗,簽名檔視同本文。
╰● 嚴禁西斯文、色情廣告、18禁連結與恐怖連結,
╭╮ 亦禁止在板內徵求或交換異性貼身衣褲或鞋襪等。
╰● 違者水桶30天。
╭╮ 1-3 內文、標題錯誤,格式不符規定或簡陋者(空白或無明確指涉),
╰● 板主視情況得標記、然後刪文水桶。
╭╮
╰● 1-4 禁止發表空白文、一行文、注音文、火星文、問卷文、CP文、張爸文
╭╮ 廣告文、一文多PO、手動置底、洗板或其他明顯衝發文數之文章。
╰● 違者刪文,情節嚴重者處以水桶。
╭╮
╰● 1-4-1 發表文章未滿3行或未滿20字,視為一行文。(網址不算)
╭╮ 判定以修正後電腦版文章為準,不包含標點符號或數字等。
╰● 為湊行數之無意義文字,包括禮貌性感謝,如題等視為偽一行文。
╭╮
╰● 1-5 不具公告資格,使用[公告]標題或回覆公告者,水桶30天。
╭╮
╰● P.5
╭╮
╰●
╭╮ ★ 第二章 法律相關規定
╰●
╭╮ 2-1 禁止惡意散佈他人之個人資料。
╰● 以各種方式(包含簽名檔、名片檔、暗黑分享…等)PO出他人個人資料。
╭╮ ex:本名、手機、ID、e-mail、通訊帳號、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 違者刪文劣退+水桶30天。
╭╮
╰● 2-2 轉錄文章需透過原作者同意。
╭╮ 未經同意轉錄文章至本板經原PO檢舉者水桶一周。
╰● 本板轉錄至他板經原PO檢舉者水桶一周。
╭╮
╰● 2-3 禁止以買賣 徵求 交換 贈送或其他方式散布非具有合法著作權物品,
╭╮ 未經許可之非法下載品或盜版軟體,本版禁止求檔或分享。
╰● 違者刪文劣退+水桶一年。
╭╮
╰● 2-4 禁止徵求票據(含車票、收據、票根、發票)。違者文章劣退+水桶一年。
╭╮
╰● 2-5 發布商業文應遵守法律相關規定(可參照Forsale等相關板面)
╭╮ 買賣法令規定違禁物品者劣退並依情節輕重水桶一年以上。
╰● ☆ https://imgur.com/SAg6gVb
站方買賣(含贈送)違禁品懶人包 P.6
╭╮
╰●
╭╮ ★ 第三章 發文類別規定
╰●
╭╮ 3-1 自介文 發文標題:1.[註冊] ID 例: [註冊] UponSunrise
╰● 除必填外,感言部分字數至少50字以上,不符者依1-3、1-4處理。
╭╮
╰● 3-2 揪團文 發文標題:2.[揪團]
╭╮
╰● 3-2-1 除徵人帶入COSTCO外,有關徵人同行活動請用此標題,7日內限發1篇。
╭╮ 違反7日規定者水桶一周,回文於板上者逕行刪除。
╰● 非雙方直接涉及金錢則可使用(如揪團運動之場地費.駕訓班團報),
╭╮ 如為商家或利益關係人請依商業文規定填寫。
╰● 3-2-2 禁止"指定異性"之揪團,指定異性之揪團請至歐兔板。
╭╮ 違者刪文水桶30天。
╰●
╭╮ 3-2-3 揪團外出應注意自身安全,相關之活動與行為請自行負責。
╰● 關於打牌、麻將等活動,嚴禁標示賭注。
╭╮ 標示賭注之文章刪文劣退。
╰●
╭╮ 3-2-4 板主因舉辦板上活動及PTT官方公告之活動,不受揪團規定限制。
╰● 板主不定期刪除已過期之文章,欲備份者請自行保留。 P.7
╭╮
╰●
╭╮ ★ 第三章 發文類別規定
╰●
╭╮ 3-3 心得文 發文標題:3.[心得][食記][遊記]
╰● 請充實內容,食記部分填寫店家地址電話,
╭╮ 未確實填寫以上資料或假心得真廣告者水桶兩周。
╰● 註:食記與遊記文附網誌連結者,應另附圖庫網址三張以上,
╭╮ 七日內限一篇(168小時),違者刪文水桶一周。未附連結者不在此限。
╰●
╭╮ 3-4 資訊文 發文標題:4.[資訊][新聞][租屋][車位]
╰● 3-4-1 關於雙和的食衣住行育樂之情報、活動、新聞、租賃等,使用此分類。
╭╮ 欲徵求租房舍、車位發文屬消費情報類,分租及出租發文屬商業文
╰● 商家類活動請用標題[閒聊],勿附商家連結,每人每周限制一篇,
╭╮ 違者與廣告之嫌者刪文水桶兩周。
╰●
╭╮ 3-5 徵求文 發文標題:5.[徵求]/[協尋]
╰● 有關徵物(含雙和卡)、徵麥當勞甜心卡,徵求協助,可使用此分類。
╭╮
╰● 徵求帶入場的板友禁止發文,請於置底推文,想幫人帶入場的板友,
╭╮ 可發[揪團]文,每月限一篇,相關報酬請事先站內信談妥,板務不介入
╰● P.8
╭╮
╰●
╭╮ ★ 第三章 發文類別規定
╰●
╭╮ 3-5-1 開放標題[徵求]/[協尋],徵得者請於標題後添加(已徵到),
╰● 板主不定期刪除已過期之文章,欲備份者請自行保留。
╭╮ 3-5-2 涉及金錢之徵求文請參閱商業文規定(面交時若有金錢行為可檢舉)。
╰● 3-5-3 禁止徵求法令相關違禁品,違者劣退+水桶一年以上。
╭╮
╰● 3-6 請益文 發文標題:6.[請益]
╭╮ 3-6-1 發文前請多利用"/"搜尋板面文章或按z查閱精華區。
╰● 搜尋可得知結果仍發文者,刪除其文章。
╭╮
╰● 3-6-2 標題請清楚標示欲詢問之關鍵字,以提升回答意願。
╭╮ 如:[請益] 中和的垃圾車都什麼時候來?
╰● [請益] 環球購物中心到四號公園的交通路線?
╭╮ [請益] 永和竹林路附近推薦的牙醫 ...等範例
╰●
╭╮ 3-6-3 請益文須符合地域性,電腦或其他相關問題請至其他看板詢問。
╰● 尋求板友現實中實際的幫忙請用[徵求]。
╭╮ 違者逕行刪除其文章。
╰● P.9
╭╮
╰●
╭╮ ★ 第三章 發文類別規定
╰●
╭╮ 3-7 商業文 發文標題:7.[商業] 子標題-內容(請依下列規定填入)
╰● 3-7-1 板規中稱商業文者,為文章中有牽涉金錢往來等行為,
╭╮ 徵求[租屋][租車位]屬消費[資訊]類,不屬商業文,
╰● 收費的房東或分租給他人屬商業文。
╭╮ 3-7-2 商業文發文者須於雙和板註冊滿1週且上站次數高於100次,
╰● 固定於每週六發表每人限一篇,包含已刪除文章,
╭╮ 交易地點需於雙和範圍內,以上違者刪文劣退+水桶30天。
╰● 3-7-2a 經查證自刪其文章後重新張貼商業文者,依板規1-4從嚴議處。
╭╮ 於非商業文內行金錢往來行為者,視情節水桶之。
╰● 3-7-3 [商業]審查資料應填寫正確,註冊文位置請填當下再次確認,
╭╮ 並善用子標題以利閱讀(如合購/共乘/轉讓/徵才等),違者水桶14天。
╰● 板主不定期刪除已過期之文章,欲備份者請自行保留。
╭╮ 3-7-4 禁止販售團購網之票券、打廣告或明顯營利行為,違者劣退。
╰● 3-7-5 嚴禁止買賣法令違禁品(參閱Forsale板規),違者劣退+水桶一年。
╭╮ 3-7-6 徵人帶入COSTCO請於置底推文,[揪團]帶入COSTCO非商業文
╰● ,每月限一篇。
╭╮ ☆ 刪退後滿七天後才能重新發商業文,過早則視為累犯。
╰● ☆ 於他人文章下推文留下商業訊息者,水桶十四天以上。 P.10
╭╮
╰●
╭╮ ★ 第三章 發文類別規定
╰●
╭╮ 3-8 其他/心情文 發文標題8.[ ](請參照下列標題)
╰●
╭╮ 3-8-1 [閒聊]/[心情]文內容須符合地域性,有關雙和之人事物、建設,
╰● 感謝板友協助等議題,違者刪除其文章。
╭╮
╰● 3-8-2 [贈送]/[交換]文以以雙和範圍內為主,3日內限發1篇。
╭╮ 有關點數贈與、交換、徵求及集點贈品文章,請在置底文推文。
╰● 違者刪文水桶。
╭╮ 板主不定期刪除已過期之交換文,欲備份者請自行保留。
╰● 3-8-3 禁止贈送/交換醫療用器材(請參閱Forsale與Give板板規)
╭╮ 違者刪文劣退+水桶一年。
╰●
╭╮ 3-8-4 [廣宣]為雙和卡特約商店使用,7日內限發一篇。
╰● 特約商店須使用廣宣專用帳號po文,不受註冊及上站次數限制。
╭╮
╰● 3-8-5 違反[廣宣]文規定廣告者刪文劣退。
╭╮ 非特約商店嚴禁打廣告(簽名檔視同本文),違者刪文劣退。
╰● 以推文打廣告或商業行為者,水桶30天以上。 P.11
╭╮
╰●
╭╮ ★ 第四章 看板管理
╰●
╭╮ 4-1 請注意表達意見之方式,請勿使用粗俗不雅、辱罵及過於情緒化等字眼。
╰● 違者刪文外視情節水桶之。
╭╮
╰● 4-2 發文、推文嚴禁爭吵、引戰、人身攻擊、挑釁、謾罵、反諷、酸文。
╭╮ 視情節輕重警告、劣退或水桶。
╰●
╭╮ 4-2-1 引發嚴重爭吵之行為之當事人,加重水桶。
╰●
╭╮ 4-3 推、噓文注意事項
╰●
╭╮ 4-3-1 禁止無意義推、噓文,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水桶。
╰●
╭╮ 4-3-2 於多篇或單篇文章下重覆無意義推噓文,視同鬧板水桶之。
╰●
╭╮ 4-3-3 禁止惡意修改或刪除推文,發文者僅可修改自身推噓文。
╰● 如欲修改他人推噓文需寄信經板主或推噓文者認可,違者水桶30天以上。
╭╮
╰● 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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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五章 罰 則
╰●
╭╮ 5-1 二度違反板規或警告後再犯者視為累犯,水桶30天以上。
╰●
╭╮ 5-2 累犯四次以上者,終身水桶。
╰●
╭╮ 5-3 累犯水桶時間以月為單位倍數累計。
╰●
╭╮ 5-3-1 遭處分後再度違規,水桶再加一倍。
╰●
╭╮ 5-4 本尊若因違規無法發、推文,以分身發、推文者違板規,經查明屬實後,
╰● 分身永久水桶,本尊以累犯論處。
╭╮
╰● 5-5 一年內累計水桶達三次者,永久水桶。
╭╮
╰● 5-6 劣文除誤設外,板主不予取消,請依站方之消除劣文規定申請。
╭╮
╰● 5-7 嚴禁所有法令相關違禁品買賣,交換,徵求及贈送行為,
╭╮ 本板同時禁止台北市專用垃圾袋(買賣 交換 徵求 贈送)
╰● 以上違者刪文劣退+水桶一年。 P.13
╭╮
╰●
╭╮ ★ 第六章 宣 告
╰●
╭╮ 6-1 本板規自108年5月13日起實施,效力不溯及既往。
╰●
╭╮ 6-2 未明確列出之規範,乃依中華民國法規及PTT站規處理;
╰● 板規若牴觸站規以及中華民國法規者自動無效。
╭╮
╰● 6-3 其餘細項板規未明確規範之項目,由板主作最後判決。
╭╮ 雙和板主對板規保留解釋權,及刪修增減與更改判決之權力。
╰●
╭╮ 6-4 對判決不滿者請先向板主群溝通再至組務板 L_TaiwanPlaz 板申訴。
╰● 就板務相關有任何問題、疑問或建議請來信給板主。
╭╮
╰● 6-5 檢舉違規請依PTT有關檢舉之正常程序來信(請參閱Violation板)
╭╮
╰● 6-6 發表/回應文章請勿違反我國法律,板主管理僅針對看板違規部份,
╭╮ 若文章內容違反法律或引起訴訟,請看板使用者自行處理。
╰●
╭╮
╰● P.14
╭╮
╰●
╭╮
╰● ★ 板規增修紀錄
╭╮
╰● 99.09.24-99.12.30 完成初版校正共六章,99.12.30公布,100.01.01施行。
╭╮ 100.11.09 修訂1-2-4、1-3、1-4、2-5、3-1、3-6-3、3-7-2、3-7-2a、3-7-4、
╰● 3-8-2, 100.11.14日起生效。
╭╮ 103.03.09 修正站規文字"水桶"=>"禁止發言"、"劣退"=>退文
╰●
╭╮ 104.03.14 修正禁言=>水桶,退文=>劣退,PO=>發文,水桶時效設定(KUNI)
╰● 104.03.20 修正4-3-3刪修推噓文違規認定。(KUNI)
╭╮ 105.11.02 依照投票結果修正心得文違規認定。(KUNI)
╰● 107.03.13 依站方來函,修正商業,贈送,交換,徵求發令違禁品罰則(KUNI)
╭╮ 108.05.13 修正劣退及商業條文。(nicetree)
╰● 109.03.17 新增資訊文、徵求文細項、修正商業文罰則。(Clayborne)
╭╮ 110.06.04 修正發文限制
╰● 110.07.27 修正垃圾袋限制
╭╮ 111.09.03 修正3-5徵求條例
╰●
╭╮
╰● 框架美工:AngelSatan P.15
--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看板: ShuangHe
標題: [公告] 禁止交易清單(補充口罩酒精等說明)
時間: Tue Feb 4 19:35:18 2020
自本公告後,本板禁止醫療用口罩、酒精、乾洗手等醫療用品交易(含交換及贈送)
本板禁止醫療用口罩、酒精、乾洗手等醫療用品交易(含交換及贈送)
本板禁止醫療用口罩、酒精、乾洗手等醫療用品交易(含交換及贈送)
本板禁止醫療用口罩、酒精、乾洗手等醫療用品交易(含交換及贈送)
醫療用口罩依國家法令(註一)規定,一般民眾不得交易,但站方公告(註二)有關口罩買
賣交易(含以物易物、各形式服務等,詳註三)又將外科手術口罩排除在外,關於站方規
定部分,板主群正向站方詢問釐清中,為避免板友誤蹈法網,自本公告後禁止任何口罩
交易、交換、贈送等文章,除非註記非醫療用口罩或以照片文字等明示為紙口罩、棉布
口罩外,其餘視同醫療用口罩一律刪文,刪文後重複發文者則水桶,公告前之口罩文一
律刪除。後續站方若有更新公告,則依站方新公告訊息更正。
另
藥用酒精及標示為醫療消毒用、或消毒用的乾洗手等原已在站方管制清單中,重申不得
於板上交易、交換、贈送,違者依站規水桶一年+退文
P.S 兒童口罩未註記亦視同醫療用口罩禁止交易,註記方法同上述說明
註一:
衛福部資訊
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1139
Q6:哪裡可以買到合法的醫用口罩?一般民眾可以販售?
A6:販售醫用口罩等醫療器材,須領有藥商許可執照者,始得販售,一般民眾不可販售
醫材。倘民眾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可檢具相關事證,向所在地衛生局檢舉,以利查處。
註二:
站方公告禁止交易清單
#1T1wRhZn (ShuangHe)
C 醫療用品
1. 棉花棒 藥事法
2. 紗布 藥事法
3. OK 繃 藥事法
4. 機械式輪椅
5. 一般醫用口罩(外科手術口罩除外)
註三:
依 #1QOArzZ7 (SYSOP)
b.本文所稱之「交易」為本站板務管理慣用、通用語彙,其具體定義依前開各該法律/
法令所禁止之行為為準。交易標的包括但不限於實體貨幣與有價證券、任何形式虛擬貨
幣(含批幣)、以物易物、各形式服務 等。
因板上置底文章數量有限,原置底站方公告禁止交易清單附加於本文後
下面為原站方公告
※ [本文轉錄自 SYSOP 看板 #1QvnX4tC ]
作者: mousepad ( ) 看板: SYSOP
標題: [公告] #1QOArzZ7 (SYSOP)公告執行清單20180430
時間: Mon Apr 30 21:21:06 2018
感謝協助執行本專案之小組成員詳查法令並製表,
由板務站長公告以下清單(20180430版),
為#1QOArzZ7 (SYSOP)公告執行的具體範圍,
供使用者貼文前參考,也讓各級板務人員執行勤務時有明確的標準。
由於項目繁多,我們不會要求板主知道全部,
但請在站長任命的專案稽查員通知時,
即依照#1QOArzZ7 (SYSOP)公告執行重罰,
連續拒絕依照該公告執行之板主,
任何人得其所屬小組長檢舉,
並由小組長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特別說明的是,丙項為目前持續研議中之項目。
其一為「色情猥褻物」部分,
根據大法官釋字617號,
猥褻屬於不確定法律概念,實務上也以自主分級方式處理,
故本站暫不擬以本公告之重罰條款處分,並持續研議程序。
惟各板仍應依照原看板內的板規、分級狀況處理相關文章。
另一為「著作權」部分,
考量相關違規為告訴乃論,
暫不擬以本公告之重罰條款處分,並持續研議程序。
惟各板仍應依照法律、站規組規、原板規處理相關文章。
若對清單內容仍有任何疑問者,
請隨時至CntrbndList板詢問,
將有專案小組成員與本專案稽查員協助查詢、解答。
本清單將不定期更新,
以標記更新日期方式取代舊版,
並於公告後立即生效。
甲項 | 絕對禁止於批踢踢實業坊上交易的非法品項。
本項絕對禁止交易;違者可報警,去地檢署告發
A 槍砲
A-1 彈藥
B 毒品
C 人體之一部或全部
產品 別名 法條依據
A 槍砲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1. 火砲
2. 肩射武器
3. 機關槍
4. 衝鋒槍
5. 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
手槍、鋼筆槍、瓦斯槍、麻醉槍、獵槍、
空氣槍、魚槍
6. 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
A-1 彈藥
指前款各式槍砲所使用之砲彈、子彈
及其他具有殺傷力或破壞性之各類炸彈、爆裂物。
B 毒品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C 人體之一部或全部 刑法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乙-1項 | 禁止於批踢踢實業坊上交易的常見品項。
一 本項列表為禁止於PTT上交易的一般物品。
二 違規者原文刪除,水桶一年並退文。
A 菸
B 酒
C 醫療用品
D 日常用品
產品 別名 法條依據
A 菸 菸害防制法、菸酒管理法
1. 香菸
2. 電子菸(電子霧化器) IQOS (電子菸品牌)
B 酒 菸酒管理法
1. 酒類 (包括料理用酒, 如米酒)
獺祭 (品牌名)
C 醫療用品
1. 棉花棒 藥事法
2. 紗布 藥事法
3. OK 繃 藥事法
4. 機械式輪椅
5. 一般醫用口罩(外科手術口罩除外)
6. 機械式助行器
7. 治療用陰道灌洗器
8. 需要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的醫療器材 藥事法
ex. 拐杖
不以醫材列管者如下 品名、仿單或廣告不得宣稱或刊載任何醫療效能:
用於降溫或保暖之冰/熱敷袋
紙尿褲、片
月經用衛生棉、墊
牙線(棒)
防水耳塞、飛行(?)耳塞
(電子)體重計
奶嘴
電動吸乳器
醫師服、護理師服、病患服
實驗室通用耗材
如 吸管尖/微量 吸管、連續分注器/微量分注器及 載玻片/蓋玻片
實驗室通用組織處理器材
如 包埋機、切片機、染色機、封片機等
玻片打印機/打印系統
逆滲透純水製造機/純水系統
一般目的使用之冷凍櫃/冷藏櫃
封口機 用於紙塑袋、紙塑立體袋和紙袋等所需熱封口處理 之專用設備
不具療效之舒緩貼布
口腔護理用品
如 牙膏、牙刷及漱口水等
盲人白手杖
樓梯升降椅/座椅電梯
散步購物車
急救車(不含儀器設備)
環境輻射偵測器
動物專用、獸用之診斷治療器材
9. 寵物用藥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D 日常用品
1. 百靈油
2. 保險套(岡本/相模/Sagami)
3. 隱形眼鏡(隱眼)
隱形眼鏡盒子
4. 美白牙齒貼片(美白貼)
5. 體脂計(體脂)
6. 衛生棉條
7. 月亮杯
8. 耳溫槍
9. 驗孕試紙或排卵試紙
10. 發熱貼
11. 流通貨幣、有價證券
12. 導入儀
13. 假牙清潔劑、假牙清潔錠
14. 標示為醫療消毒用、或消毒用的乾洗手
15. 台北市專用垃圾袋 臺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自治條例
16. 煙火 消防法
相關網站
◎ 醫療器材之分類分級品項.pdf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L0030054&FLNO=3
◎ 衛生署認定不以醫療器材列管產品列表
https://www.fda.gov.tw/TC/siteListContent.aspx?sid=3789&id=24764
乙-2項 | 禁止於批踢踢實業坊上交易的常見品項。
一 本項列表為禁止於PTT上交易的一般物品。
二 違規者原文刪除,水桶一年並退文。
E 食/藥/化妝用品
產品 別名 法條依據
E 食/藥/化妝用品
1. 母乳 傳染病防治法
2. 一歲以下嬰幼兒食品 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
3. 補充營養食品
國外是保健食品,台灣認定為藥品的成分:
奶薊 (Milk Thistle)
硫辛酸 (Alpha Lipoic Acid)
硫酸鹽葡萄糖胺 (Glucosamine Sulfate)
**非硫酸鹽類的葡萄糖胺可以
銀杏葉萃取物 (Ginkgo Biloba)
褪黑激素 (Melatonin)
4. 合力他命(合利他命/武田)
5. 表飛鳴
6. 若元錠(Wakamoto)
7. eve止痛藥(eve)
8. 新露露感冒藥 (新ㄦㄦ-A錠) (欣樂樂)
(1) 台灣版的 欣樂樂 沒有可待因
(2) 日本版有可待因 少量自用 自己帶回來不違法
9. 蚊蟲止癢液
10. 痘痘藥膏軟膏貼片(pair/ad)
11. 黃道益活絡油 (黃道益)
12. 口內炎或腰痛貼布
13. 善存
14. 維骨力
15. 落健
16. 藥用酒精、消毒用酒精 藥用酒精供應管理辦法
17. 面膜
除外條件:不屬於含藥化粧品 + 合法工廠製造 + 不涉及廣告文字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4)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或備查即變更原登記事項。
(5) 販賣業者擅自改變化妝品包裝或容器出售
(6) 未經衛生主管機關許可,經營化妝品色素販賣業。
(7) 製造含藥化妝品,未登記聘請藥師駐場監製。
(8) 國產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或備查即變更原登記事項。
(9) 陳售來源不明之一般化妝品。
(10) 未申請衛生署核發證明而輸入化妝品樣品,或將樣品販售
(11) 化妝品廣告違規
19. 含藥化粧品 FDA 含藥化粧品基準
染髮劑 多為含藥化粧品
美白產品 防曬產品 有歸於此類的可能
除非販賣者能自行舉證(妝品字號)
內文不能有廣告 或療效敘述文字
如 洗髮用品、洗臉卸粧用品、沐浴用品、香皂類、
頭髮用化粧品(造型噴霧、髮蠟、潤髮劑、染髮劑、燙髮劑)、
化粧水、剃鬍水、護手乳、助曬油、防曬乳
面膜(糊狀或泥膏狀)、香水、爽身粉、制臭劑、止汗劑、唇用化粧品、
覆敷用化粧品(粉底液、蜜粉)、
眼部用化粧品(眼霜、睫毛膏、眉筆)、
指甲化粧品(指甲油)、牙齒美白劑等
可能為含藥化粧品的商品如下方所列,請特別留意:
防曬劑 (含Oxybenzone、p-Aminobenzoic acid)、
止汗制臭劑 (含Aluminum Chlorohydrate)、
去角質產品 (含Salicylic acid)
抗痘產品 (含Sulfur、adapalene、Azelaic acid)、
護膚品 (含尿囊素Allantoin)
美白商品 (含Ascorbyl Tetraisopalmitate)、
牙齒美白商品(含Hydrogen peroxide)及抗菌洗劑(含Triclocarban)
脫毛劑 (含Thioglycolic acid)、
有消毒殺菌等功能的乾洗手劑、抗菌漱口水
(含Clorhexidine Gluconate或Cetylpyridinium Chloride)
染髮劑 (含p-Phenylenediamine)、
燙髮劑 (含Thioglycolic acid、Cysteine、
Sodium Sulfite、
Sodium Bromate)
相關網站
◎ 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40117
◎ [FDA]食品原料查詢
https://consumer.fda.gov.tw/Food/Material.aspx?nodeID=160
◎ [FDA]食品添加物查詢
https://consumer.fda.gov.tw/Law/FoodAdditivesList.aspx?nodeID=521
*若可查到則視為食品成分,但超過內文描述的限量,則視為藥物成分
◎ [FDA]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查詢
https://www.fda.gov.tw/mlms/H0001.aspx
*若於這查詢系統查到,則視為醫材或含藥化妝品,不准於PTT上流通
◎ [FDA]藥物類成分代碼查詢
https://www.fda.gov.tw/MLMS/H0006.aspx
◎ [FDA]含藥化粧品基準
3e-158a-4c73-930d-9f76a5229cce¶m=pn%3D1%26sid%3D1152
-縮址- https://goo.gl/DGULQr
商品是否屬含藥化粧品或藥品,仍應由實際商品成分判定,
如有疑問,可與食藥署諮詢服務專線確認:(02)2787-8200。
◎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FAQ
http://khd.kcg.gov.tw/Main.aspx?sn=262&mt=18&qa=6412
丙項 | 依各看板原來怎麼是罰的,就怎麼罰。
一 本項列表為板務部門尚待繼續研議項目。
二 各看板原來怎麼是罰的,就繼續怎麼罰。
A 色情猥褻物
B 著作權
事物 別名 法條依據
A 色情猥褻物
刑法第235條第1項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少法) 第49條第11款: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血腥、色情、
猥褻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
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
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 第5條:
遊戲軟體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列為限級:
一、性:全裸畫面或以圖像、文字、影像及語音表達具體性暗示等描述。
二、暴力、恐怖:涉及人或角色被殺害之攻擊、殺戮等血腥、殘暴或恐怖
畫面,令人產生殘虐印象。
三、毒品:使用毒品之畫面或情節。
四、不當言語:多次出現粗鄙或仇恨性文字、言語或對白。
五、反社會性:描述搶劫、綁架、自傷、自殺等犯罪或不當行為且易引發
兒童及少年模仿。
六、其他描述對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或心理有不良影響之虞。
B 著作權
著作權法第 59條之1規定:
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取得著作原件或其合法重製物所有權之人,得以移
轉所有權之方式散布之。
* 合法的商品販售原則上是沒問題。
盜版品、破解版
著作權法第80條之2第1項規定:
著作權人所採取禁止或限制他人擅自進入著作之防盜拷措施,
--
補充說明 依 #1QOArzZ7 (SYSOP)
b.
本文所稱之「交易」為本站板務管理慣用、通用語彙,其具體定義依前開各該法律/法令
所禁止之行為為準。交易標的包括但不限於實體貨幣與有價證券、任何形式虛擬貨幣(含
批幣)、以物易物、各形式服務 等。
重申台北市政府專用垃圾袋不得交易、交換、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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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29.1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angHe/M.1585016481.A.29F.html
※ 編輯: Clayborne (36.224.129.195 臺灣), 03/24/2020 10: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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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layborne (118.166.68.143 臺灣), 04/30/2020 22:25:44
※ 編輯: Clayborne (118.165.110.213 臺灣), 05/23/2020 01:26:21
2020.8.13 加註分租亦視同商業文
※ 編輯: Clayborne (114.24.3.37 臺灣), 08/13/2020 10:31:09
Clayborne已卸任,為避免誤會重發
加註禁止交易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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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20.1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angHe/M.1618156206.A.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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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0:10,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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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icetree (1.171.224.26 臺灣), 06/04/2021 13:20:59
※ 編輯: nicetree (114.45.106.125 臺灣), 07/27/2021 09:21:15
※ 編輯: nicetree (49.158.20.177 臺灣), 12/22/2021 16:51:59
※ 編輯: nicetree (49.158.20.177 臺灣), 09/03/2022 09:45:02
※ 編輯: nicetree (49.158.20.53 臺灣), 01/06/2023 23: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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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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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2:1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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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2:15,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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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2:15,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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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19:50,
5月前
, 6F
06/02 19:50,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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