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法律咨詢

看板Sijhih (汐止)作者 ( 我的脆弱與堅強)時間14年前 (2011/10/14 23:48), 編輯推噓5(5014)
留言19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想請問 有版友知道 哪邊可以做法律咨詢或援助的嗎? 任何服務處 或 政府機構 因為我想要咨詢 不知道 被講 白目 算不算 污辱? 這口氣 我真的吞不下! 謝謝 -- Send someone to love me I need to rest in arm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20.24

10/15 00:56, , 1F
要付費還是不要? 不過如果只是因為"白目"兩個字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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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0:57, , 2F
你諮詢完以後想幹嘛呢? 告對方嗎? 完全不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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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0:57, , 3F
調解委員會都不想理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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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0:59, , 4F
至於法官..我都可以想像他說"浪費司法社會資源"的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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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主觀上的貶抑他人的意思 但"白目"並沒有這種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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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6:12, , 6F
刑法309條第1項 "公然" "侮辱" 有其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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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6:15, , 7F
公然是第三人可共見共聞之所在 依原po所述尚難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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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你要提刑事訴訟 檢察官應該會以刑訴252條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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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6:17, , 9F
至於民事 民法184條第1項 你還要本證責任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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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6:21, , 10F
惟管見認為你勝訴的機率趨近於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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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6:43, , 11F
只是不知道是病患說的還是其他人說的 病患說的就別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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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7:10, , 12F
白珮如好像有 經過沙石場都有看到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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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0:48, , 13F
是病患在投訴單上寫的 所以還有掃瞄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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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0:54, , 14F
投訴單就沒有符合"公然"要件 畢竟非不特定人可共見共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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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1:01, , 15F
毀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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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2:06, , 16F
所以是客訴嗎?忍忍吧...客人百百款...放在心上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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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2:06, , 17F
內傷,不如緩個幾天再來想這件事,或許就消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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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6:42, , 18F
台北市政府有 我有去過 是真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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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1:13, , 19F
謝謝大家的意見 無論我會怎麼面對都感謝大家的相助
10/15 21:13,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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