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爭吵互罵互告 1判拘役1無罪

看板TaiShan (泰山)作者 (雷克斯®)時間15年前 (2010/09/27 00:52), 編輯推噓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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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饒磐安/板橋報導】 2010.09.26 03:59 am 蔡姓婦人和鄰居羅姓婦人因停車糾紛爭吵,蔡指著羅的丈夫罵「要回去倒垃圾,倒你這個 垃圾」,羅也指著蔡的丈夫罵「跟別人打架,也被人打」,雙方互控妨害名譽,卻被板橋 地院各判拘役20天。 羅婦(44歲)不服上訴,板橋地院合議庭調查發現,蔡婦(55歲)丈夫確曾與賴姓鄰居為 停車爭議打架,證明羅婦所言不假,改判羅婦無罪。 據查,住泰山鄉明志路的羅姓婦人和丈夫,去年5月3日上午認為蔡姓婦人丈 夫的機車隨意停在巷弄內,影響進出,兩對夫妻為此在巷子裡激烈爭吵,吵到員警也趕 來調停,但2名婦人愈吵愈激動,不顧員警好言相勸,互罵對方丈夫,後來互控妨害名譽 ,被板橋地院法官各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但羅婦不服而提上訴,說她兩年多前曾聽過賴姓鄰居和蔡婦丈夫為停車問題大打出手,她 說蔡婦丈夫「跟別人打架,也被人打」的用意,是要提醒員警注意,避免有肢體衝突。 板橋地院合議庭傳訊羅婦所說的賴姓鄰居,賴證稱的確曾為停車糾紛和蔡婦丈夫大打出手 過,認為羅婦說的是事實,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羅婦無罪。 【2010/09/26 聯合報】@ http://udn.com ※原新聞出處聯結: 聯合新聞網: http://0rz.tw/tcucS ============================================================================= 唉,沒想到看這新聞是發生在本地,真是夠了 這樣也可以吵~~ 鄰坊關係維持的好,對居家生活品質會比較有幫助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88.91

09/27 08:19, , 1F
要維持好關係 那也要互相尊重才對 而不是某方一直忍讓
09/27 08:19, 1F

09/27 08:19, , 2F
我就超討厭我家巷子口每次都有機車行的貨車停在那~
09/27 08:19, 2F

09/27 08:20, , 3F
很容易擋住視線 每次轉進去都超怕撞車的!!!
09/27 08:20, 3F

09/27 09:13, , 4F
說的也是,我家巷口也是常常有貨車停在那 轉彎死角很險
09/27 09:13, 4F

09/27 12:42, , 5F
曾經被貨車擋住視線結果被機車撞(我是腳踏車)
09/27 12:42, 5F

09/27 12:42, , 6F
結果現在變的很怕車子 = =
09/27 12:42, 6F

09/27 17:55, , 7F
說實在..蠻多這種口角的..
09/27 17:55, 7F

10/06 01:40, , 8F
這個還算不錯了,有的人倒楣被騙近視雷射,弄壞一輩子
10/06 01:40, 8F

10/06 01:41, , 9F
的眼睛,口角罰錢,沒什麼大不了的
10/06 01:41, 9F

10/07 06:07, , 10F
分租套房也有惡鄰,垃圾放人鞋櫃旁,說"那裡也是我的門口"
10/07 06:07, 10F
文章代碼(AID): #1Cdtf5XW (Tai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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