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a6571361 請進

看板TaichungBun (台中)作者 (可樂罐子)時間13年前 (2012/07/12 19:41), 編輯推噓4(4019)
留言23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根據檢舉你的文章 #1F_c37cQ 內容有太多的不明特殊行業影射 目前以鎖定處理 煩請在48小時內來信解釋相關工作內容 不然將以板規: Ⅱ、發表文章相關規範 14. 文章或推文不得違反善良風俗。例如:色情廣告、18禁連結,恐怖連結…等 -以上劣退,水桶兩週 以上 =============================================以下是後續=== 已由原PO解釋完畢 內容是有因利益關係之保密 無涉及任何不法行為.... 故解除文章鎖定 但是還是希望 文章內容盡量避免太多的"保密" 畢竟地點的爭議頗大 容易造成其他板友誤解 若有板友有其他相關違規資訊 也請來信告知 以上 -- 然而只要有人 就會有制度 有制度 就會有革命 寫到這裡就可以看到有多少你眼中的站長 你自以為是官官相護的管理階層 都是反抗組織制度爬上來 又訂了自己的組織跟制度 有理想的人 爬上來 有能力 或循組織 革命一下 改變PTT 之後再貢獻社會去也是常有 BY PTT 杜奕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92.210 ※ 編輯: tt2tt2 來自: 125.230.192.210 (07/12 19:42)

07/12 19:43, , 1F
想噓簽名檔
07/12 19:43, 1F

07/12 19:43, , 2F
ˊ_ˋ)/那是PTT創始人的文章...
07/12 19:43, 2F

07/12 20:11, , 3F
劣退+水桶換到文還在+有人應徵 其實還蠻划算的 XD
07/12 20:11, 3F

07/12 20:19, , 4F
要噓就快噓!!...不要只是想~~
07/12 20:19, 4F

07/12 20:21, , 5F
說真的他好像沒啥理由要負舉證責任XD
07/12 20:21, 5F

07/12 20:21, , 6F
算版主你還很講理 但我暫時沒心情再看信
07/12 20:21, 6F

07/12 20:22, , 7F
要水桶成立 應該要檢舉方負責舉證責任吧??
07/12 20:22, 7F

07/12 20:23, , 8F
根本不是什麼不法勾當 我私下解釋了
07/12 20:23, 8F

07/12 20:23, , 9F
fjuqboy 按照你說的 我該直接劣退+水桶 再請他慢慢舉證摟?
07/12 20:23, 9F
※ 編輯: tt2tt2 來自: 125.230.192.210 (07/12 20:26)

07/12 20:24, , 10F
@@"fjuqboy說的是"檢舉人"ㄟ
07/12 20:24, 10F

07/12 20:25, , 11F
該不會a6571361自己檢舉自己??
07/12 20:25, 11F

07/12 20:25, , 12F
版主 謝謝你 剛好可以讓應徵者看到這篇公告
07/12 20:25, 12F

07/12 20:26, , 13F
我可能自己去玩了 再去跟股東解釋就好 哈
07/12 20:26, 13F
※ 編輯: tt2tt2 來自: 125.230.192.210 (07/12 20:29)

07/12 20:30, , 14F
o就看你跟他的溝通了~攤手
07/12 20:30, 14F

07/12 20:31, , 15F
= =痾 上面這行是回錯
07/12 20:31, 15F
※ 編輯: tt2tt2 來自: 125.230.192.210 (07/12 20:32)

07/12 20:34, , 16F
基本上這文章 沒人檢舉 板主也是要請原PO解釋..
07/12 20:34, 16F

07/12 20:35, , 17F
畢竟 地點的爭議大 又對工作內容要求保密
07/12 20:35, 17F

07/12 20:36, , 18F
所以到底是怎麼ㄧ回事呢??可以講清楚嗎????
07/12 20:36, 18F

07/12 20:37, , 19F
連工作職稱也要保密嗎? XD
07/12 20:37, 19F

07/12 20:37, , 20F
= =)/ 內容是涉及商業利益問題..這我無權要求他公開
07/12 20:37, 20F

07/12 20:38, , 21F
不要再問囉 也別再麻煩版主了 我暫時不找人了
07/12 20:38, 21F

07/12 20:39, , 22F
版主說的都沒錯 謝謝 已經說清楚了
07/12 20:39, 22F

07/12 20:42, , 23F
不過這樣狀況來說 板規的條件上是有所漏洞 下次會議再提出
07/12 20:42, 23F
文章代碼(AID): #1F_hVzY9 (TaichungBun)
文章代碼(AID): #1F_hVzY9 (TaichungB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