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 關於家暴處理流程 (之前所張貼回覆)

看板TaichungBun (台中)作者 (請讓我中樂透)時間11年前 (2015/04/24 22:34), 11年前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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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較專業的解說,gourmand在另一篇回文就已經有敘及 但是我想要補充一些點,因為去年我才幫我同學跑她的家暴 整個處理程序,我都有介入 所以您的文章讓我有些疑惑的地方 我想藉由發表,可以大概跟日後有相關問題的受害人分享一下 我最先疑惑的地方是您所說的 ===== "因為先前我跟社會局社工反應的時候 社工跟我提到 有滿多台中市的家暴受害者也控訴過這種現象" ===== 請問如果您的情況,已經如您所言到了報案地步 為何社工沒有主動介入?? 不好意思,因為去年跑同學家暴,但是較早前也有接觸家暴相關 我所看到的都是 只要是受到家暴,就算沒有報案而是先找相關社工,包括婦女團體等等 都會馬上指派一位社工全程參與,包括司法以及心理輔導還有緊急安置 社工會陪同出庭,也會全程了解報案經過以及目前的所有程序跟進度 但您是有跟社工反應,卻只回了那些話語後,居然沒有後續法律動作? 又或是有法律動作,但是報案如您所說被說浪費社會資源?但是如果有這情況時...您知 道社工會馬上派出律師嗎?而不可能眼睜睜看著家暴受害人孤軍無援不被法院受理甚至報 案 更別說,這些婦女團體以及家暴相關社會部門,是有"大官"在支持的 詳情可以直接上家暴相關網站或是婦女團體以及一些協會,會看到很多立委的名字高高掛 再來說報案 一旦是員警聽到受害人前往告知家暴,會聯絡社工,然後製作筆錄 如果當時受害人還沒前往驗傷,員警則會先駕駛警車載往醫院,等醫院做完驗傷及拍照後 回警局再製作筆錄 而如果受害人情緒不穩或是精神狀況不濟,筆錄則會先擱置,等待受害人精神及身心狀況 都允許也同意,就會製作筆錄 可是說題外話,至於判定家暴,則是專業法庭的事 遇到烏龍恐龍,真的也沒辦法,社工們會陪同嘆氣以及加深心理輔導跟再接再厲 再來,說說前面專業gourmand所提及的法律層面真的很正確 如果您有齊全的證據,我真的不信哪位員警敢不受理還酸那些話語 為何? 這樣說好了,大家現在都很聰明,網路是很好的發洩管道,甚至有些網友看到或許認識一 些政治人物或是爆料一下給媒體,這位員警不但倒大楣,連帶責任都會看到主管出來道歉 而您或許真的遭遇了家暴,gourmand也教了如何保護自己的方式 而您現在該做的,不是去蒐集員警的這種疏失吧?而是應該趕快保護自己 最重要的 不管是要申請保護令或是家暴甚至是傷害罪 沒有驗傷單,坦白說,就算員警熱心到想要主動製作筆錄都作不了,只能備案 所以您說有驗傷 也有跟社工反應 怎麼跟我知道的案例完完全全不一樣?? PS:我等等把您的文章寄給警政署一下好了,因為這種員警是不對的!!! 我現在才發現,我在 "Frendy 不好意思截斷你" 這段話後,有回應了數行,結果現在一看全不見 沒關係,那就算了 我直接補充剛剛看見那位樓主新文章 如果您因為我寫信到警政署而因為這樣"有辦法可以產生任何刑民損失" 我願意負責,因為我不懂這樣可以造成您的什麼"影響" 因為您發文最後不就是要得到伸張嗎? 而警政署政風室就是在檢舉這種員警或是貪瀆 如果您所言屬實,不就可以得到您發文的實質用意? "我重話說在前 如果我們有收到警政署"關切""施壓"或其他 你責無旁貸" 政風室會作"施壓動作"哦?這我第一次聽說欸 您那篇發文我都已經寄出給政風室 我想他們看見您的這兩字"施壓",應該會很訝異 最後 我想跟大家說聲 在網路編造一些故事而有讓人產生誤解或是製造一些紛亂,我們撇掉訴棍釣魚 前年跟去年都有新聞報導"便當事件跟麵包",或是去年說要效仿鄭捷 所以這時可以跟轄區派出所或是警政署檢舉 因為若是足以影響大眾(網路就是),會被依照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移送法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18.1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29886040.A.AA2.html ※ 編輯: v3su (36.233.18.105), 04/25/2015 01:54:17

04/25 09:04, , 1F
長篇大論 居然沒人回應 不過相關事件還是搞不懂XD
04/25 09:04, 1F

04/25 10:53, , 2F
那是因為相關文章都被前版主刪了
04/25 10:53, 2F
※ 編輯: v3su (36.233.18.105), 04/25/2015 11:08:14

04/25 18:56, , 3F
有看到之前的相關文章,但有很多無法釐清的疑點。
04/25 18:56, 3F
文章代碼(AID): #1LEbHOgY (TaichungB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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