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山北琳點心麵食館(記者)已回收

看板TaichungBun (台中)作者 (((You only live once)))時間9年前 (2016/12/11 17:19), 9年前編輯推噓27(2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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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因為有媒體記者熱心來信向我關切此事, 所以更新說明, 因為當下除了錯愕,我也來不及錄影蒐證, 不過我相信各位記者朋友看過這一系列相關文章後 應該可以知道如何讓老闆出來「當場示範第一手新聞畫面」XD 感謝記者朋友的熱心! --------- 就在剛剛10分鐘前才發生的事, 我停在黃線上,打算買個東西就走, 老闆娘出來喊:「欸欸欸 我們要做生意,機車移走別停我們門口」 我說「這是公共場所吧?我十分鐘就走了」 老闆娘進去叫老闆出來 老闆一出來就對著我大吼 「幹 北七! 北七把車牽走聽無逆?北七喔?」 然後老闆直接衝去把我的機車跟隔壁的機車都拖去兩旁, 我旁邊那台直接被他放倒在另一台機車上 老闆又吼了「去報警啊 拜託你緊去辣 林北有繳稅辣 不然叫你老大欸來啦幹」 接著老闆走進去繼續做事 然後我去把自己機車牽走時, 老闆又對著外面不知道罵了什麼, 我想店內的客人何其無辜 吃飯還要看老闆這樣鬧事? 這間店...哈哈 ※ 引述《bruce0331 ()》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這間我之前去吃過 : 先不談餐點如何 : 當天我把機車停店門口停車格 : 吃完去對面好博家(現在是全聯)買東西 : 買完回來發現機車被移動過 打開車廂發現車廂內的外套有麵粉痕跡 : 覺得不對勁於是進去問老闆 : 是否有看到我的機車被動過 : 老闆支支吾吾的說可能是隔壁練團的人弄的 : 我心裏納悶回去騎車準備要離開時 : 店內幾名好心人(應該是逢甲大學學生 謝謝你們)出來告知我 : 剛才親眼目睹老闆出去移車把我的車弄倒(所以車廂內才有麵粉痕) : 於是我請其中一位男同學陪同我進去找老闆理論 : 進去問老闆是不是說謊 老闆心虛得做自己的事 老闆娘邊送餐邊說不小心的啦balabala : 雖然後來去機車行看過機車沒事 : 但老闆這種人品 我只能說這種店以後絕對不會再光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13.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81447951.A.937.html ※ 編輯: iceberg (49.216.113.201), 12/11/2016 17:19:56

12/11 17:21, , 1F
滿傻眼的,只有紅線禁止臨停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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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在某些人眼裡,停車格跟黃線都禁止吧 ※ 編輯: iceberg (49.216.113.201), 12/11/2016 17: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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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了,明明是公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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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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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七跟幹 算公然侮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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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拜託去報警!林北有繳稅辣!」

12/11 17:32, , 5F
這行為讓我想起中港澄清附近的某間餐飲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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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7:52, , 6F
有些店被烙人打爛好像不是沒理由的齁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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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到時候再上媒體版面QQ自己是受害者吧 我的機車手把上都是麵粉。 他剛剛出來拖走兩台機車後,就進去直接摸食材, 不知道他如果常常這樣的話,餐飲衛生管理是不是...? ※ 編輯: iceberg (49.216.112.24), 12/11/2016 17:59:06

12/11 17:53, , 7F
罵髒話可以吉,機車受傷再吉一次(如果你們沒違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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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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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有些人就是被吉習慣了才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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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這樣很沒品,就用警政app上傳檢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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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線停車的拿幾張單,以後就會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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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黃線不能臨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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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要是有證據就可以吉他了。幾萬跑不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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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ceberg (49.216.112.24), 12/11/2016 18:04:17 ※ 編輯: iceberg (49.216.112.24), 12/11/2016 18:07:03

12/11 18:07, , 12F
一邊做生意還要顧臨停 好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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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8:30, , 13F
我會報警讓他更不用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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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8:31, , 14F
剛剛查到的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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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條規定,黃線禁止停車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夜間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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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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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黃線開放停車路段,即「假日」時段開放黃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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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閗蓂z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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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euryce補充。

12/11 18:47, , 19F
違停是警察可以罰你 不是他可以動你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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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車有受傷還是可以吉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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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熄火、人下車就不算臨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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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9:03, , 22F
超過三分鐘也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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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了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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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老闆是無權管你停哪啦,但黃線不代表能夠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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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9:10, , 24F
12/11 19:10, 24F
今天是假日可以停黃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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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報警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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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拍照+貼爆料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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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ceberg (49.216.112.24), 12/11/2016 19: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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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停定義:車子不可熄火,人在車上三分鐘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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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20:00, , 28F
沒報警只是會助長他如此行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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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覺得乾脆貼個爆料好了 這間店真的太扯 我講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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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居然有一堆跟我一樣的受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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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是要留給自己的客人停還是自己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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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強迫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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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22:38, , 33F
他動你車 下次你就翻他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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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為何對停車格有莫名的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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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說錯了,黃線臨停已經改為沒有明定要熄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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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了,只要在三分鐘內離開就算是臨停,可以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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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網查最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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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23:00, , 38F
黑了~拒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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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23:32, , 39F
超扯什麼店跩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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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的意涵還是不能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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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查了一下 Google Map上的評價還很高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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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記住店名,拒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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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的意涵又不是絕對明確,現在車子啟動只要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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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鐘,這是給警察保留現場判斷空間,以前是明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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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熄火,但現在改掉了,因為三分鐘也人跑不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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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很久以前常發生沒熄火被開走,現在警察接獲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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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就是計時三分鐘,不然就是看影片當判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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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重點是臨停只能三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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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鐘之內可立即行駛,有沒有熄火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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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不用這麼情緒化,找個警察來或檢舉一下就不會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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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這麼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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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就報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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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男友上次要去吃也是停門口 老闆馬上出來說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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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停 我就無言的說我們要吃東西 他才喔喔喔請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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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吃。原po應該當場手機拿出來錄音,看他還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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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繼續這樣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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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2:31, , 57F
做生意何必這樣,車會走店不會走,要弄他方法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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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2:32, , 58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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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1:52, , 59F
大龍泡發設了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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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ceberg (49.214.19.71), 12/12/2016 12:24:19 ※ 編輯: iceberg (49.214.19.71), 12/12/2016 12: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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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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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23:36, , 61F
黑了,味道還不錯,但是問題不在手藝,而在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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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JHeFat (TaichungB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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