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尋] 車禍/西屯/行車紀錄器

看板TaichungBun (台中)作者 (雅妍美學)時間3年前 (2023/07/18 15:03), 3年前編輯推噓4(4015)
留言19則, 10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車禍紀錄] 協助方式:行車紀錄(須提供檔案)/目擊證人(需協助筆錄或作證) 車禍方式:車對車 車禍地點:西屯青海路楓康,近74快速道路 雙方車子型號:黑色福斯撞上銀色三菱 詳述:7/16(日)晚上約9:50~10:10在青海路黎明路口往74快速道路方向 一輛銀色三菱車與黑色福斯車於青海路上發生擦撞 黑色福斯車輛往74號快速道路方向肇事逃逸 因路口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均無拍攝到黑色福斯的車牌 煩請諸位十方善心大德如有剛好於該時間行駛該路段,請不吝提供行車紀錄器,謝謝 茲提供相關圖片如下 https://i.imgur.com/X22LRXy.jpg
地圖 https://i.imgur.com/V8TT7P7.jpg
街景圖 https://i.imgur.com/37OXc5X.jpg
車損狀況 員警處理時,友人疑點如下: 1.就那麼剛好事故時間左右都沒有監視器畫面,前後全部都有? 2.員警告知民眾需自行到附近店家調閱監視器?員警不知道民眾根本沒調查權? 店家監視器肯提供是熱心不是義務,如不肯提供,會有員警跟受害民眾一起去要嗎 如果店家不肯提供也是依法(=員警去要也可能要不到) 員警又為何說民眾"需自行去店家調"? 懇請熱心板友協助,肇事逃逸真的很可惡 聯絡方式:原PO站內信,或何小姐email:ying761012@gmail.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15.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689663786.A.8CB.html

07/18 15:08, 3年前 , 1F
就算員警跟你一起去要,對方不提供你們也一點辦法
07/18 15:08, 1F

07/18 15:08, 3年前 , 2F
都沒有這是事實
07/18 15:08, 2F

07/18 15:09, 3年前 , 3F
肇逃是刑事案件,這樣也不行嗎QQ?
07/18 15:09, 3F

07/18 15:13, 3年前 , 4F
那個方向,7-11也沒拍到嗎?
07/18 15:13, 4F
我會試著跟他說向7-11問問看能不能給看。據我所知7-11是要經過上面同意才 可以給一般人看監視器的,店家本身沒有權限直接給看 ※ 編輯: atxp4869 (114.39.115.188 臺灣), 07/18/2023 15:19:58

07/18 15:23, 3年前 , 5F
肇逃沒人死傷的話,頂多被罰款記點而已。
07/18 15:23, 5F

07/18 15:25, 3年前 , 6F
之前被擦撞肇逃,還好警察願意查監視器追到人,但
07/18 15:25, 6F

07/18 15:25, 3年前 , 7F
也只能開罰單給肇逃者。
07/18 15:25, 7F

07/18 15:25, 3年前 , 8F
我們的立委呢?
07/18 15:25, 8F

07/18 15:25, 3年前 , 9F
因為讓你調畫面等於有個人要在主機那陪你 為了省事
07/18 15:25, 9F

07/18 15:25, 3年前 , 10F
話說那家小七就是交通違規熱點Orz
07/18 15:25, 10F

07/18 15:25, 3年前 , 11F
有的店家當然直接推掉比較快
07/18 15:25, 11F
對警方來說是開單沒錯,但警方可以讓受害者得知肇逃者資料 以便後續提告求償 ※ 編輯: atxp4869 (114.39.115.188 臺灣), 07/18/2023 15:27:37

07/18 15:51, 3年前 , 12F
我以前車子停路邊被撞,店家也是不給看,後來抓到
07/18 15:51, 12F

07/18 15:51, 3年前 , 13F
是因為剛好有公家攝影機拍到所以才找到人
07/18 15:51, 13F

07/18 16:10, 3年前 , 14F
就是保險買好買滿 求償就給保險公司去處理
07/18 16:10, 14F

07/18 16:13, 3年前 , 15F
不然就要買360度全景行車記錄器 了
07/18 16:13, 15F

07/18 16:15, 3年前 , 16F
沒有保險 要提告求償 基本上很浪費時間成本
07/18 16:15, 16F

07/18 16:35, 3年前 , 17F
只是對方肇逃,警察那麼輕鬆?不用立案
07/18 16:35, 17F

07/18 21:56, 3年前 , 18F
直接找立委,很無恥但是很有用
07/18 21:56, 18F

07/19 08:56, 3年前 , 19F
私人裝的攝影機本來就沒有必要提供給任何人
07/19 08:56, 19F
刑事案件也不行嗎 ※ 編輯: atxp4869 (114.39.115.188 臺灣), 07/19/2023 13:55:30
文章代碼(AID): #1ajZagZB (TaichungB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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