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資訊] 學生團體校園臨時性文康活動免徵娛樂稅

看板TaichungCont (台中縣)作者 (胡愛晏)時間12年前 (2014/01/02 18: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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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aichungBun 看板 #1InJxMDB ] 作者: whoiam (胡愛晏)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資訊] 學生團體校園臨時性文康活動免徵娛樂稅 時間: Thu Jan 2 18:26:24 2014 http://www.taichung.gov.tw/ct.asp?xItem=670028&ctNode=712&mp=100010 學生團體校園舉辦電影欣賞、演唱會及舞會等臨時性文康活動免徵娛樂稅 發布日期:2014-01-02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市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學校核准設立之學生團體,以校內員生為對象舉辦之電影欣賞、演 唱會及舞會等臨時性文康活動,且經學校證明其全部收入作為該學生團體之用者,得免徵 娛樂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娛樂稅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凡合於左列規定之一者, 免徵娛樂稅:一、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合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或財團之 組織,或依其他關係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者,所舉辦之各種娛樂,其全部收入作 為本事業之用者。」學生團體舉辦活動只要在活動舉辦前,向稅捐機關辦理登記,並符合 以下三項條件者,即可比照該款規定免徵娛樂稅:舉辦活動的社團需為學校核准設立的學 生團體,經學校同意以校內員生為對象舉辦之電影欣賞、演唱會及舞會等臨時性文康活動 ,以及經學校證明其全部收入作為該學生團體之用者。 民眾如有娛樂稅之相關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或0800-086969 洽詢,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 (1/2*14) 聯絡人: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趙小姐 聯絡電話: 04-22585000分機205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最後異動時間:2014-01-02 -- Shakespeare:目眩時更要旋轉,自己痛不欲生的悲傷,以別人的悲傷,就能夠治癒。 http://pilikang.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51.2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hoiam (59.126.51.29), 時間: 01/02/2014 18:26:42
文章代碼(AID): #1InJxa-y (TaichungC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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